綜上所述,這種謬誤的老祖宗——這種假哲學——可以分為三類:詭辯哲學、經驗哲學和迷信哲學。
六十三
第一類中最顯著的例子要推亞裏士多德。他以他的邏輯敗壞了自然哲學:他以各種範疇範鑄出世界;他用二級概念的字眼強對人類心靈這最高貴的實體賦予一個屬類;他以現實對潛能的嚴峻區分來代行濃化和稀化二者的任務(就是去做成物體體積較大或較小,也即占據空間較多或較少);他斷言單個物體各有其獨特的和固有的運動,而假如它們參加在什麼別的運動之中,則必是由於一個外因;此外,他還把無數其他武斷的限製強加於事物的性質。總之,他之急切於就文字來對問題提供答案並肯定一些正麵的東西,遠遠超過他對事物的內在真理的注意;這是他的哲學的一個缺點,跟希臘人當中其他著名的體係一比就最看得明白。
比如,安那撒格拉斯的同質分子遍在說、劉開帕斯和德謨克利塔斯的原子說、帕米尼底斯的天地說、安庇多克裏斯的愛憎說,以及赫拉克利泰所主張的物體皆可融解為無所差別的火質而複重鑄為各種固體的學說,等等。他們都有些自然哲學家的意味,都有些屬於事物性質、屬於經驗和屬於物體的味道。而在亞裏士多德的物理學中,則除邏輯的字眼之外便幾乎別無所聞;而這些字眼,他在他的形而上學當中,在這一更莊嚴的名稱之下,居然以較像一個實在論者而不大像一個唯名論者的姿態,還又把它們玩弄了一番。
在他的關於動物的著作和問題集以及其他論著當中,誠然常常涉及實驗,但這事實亦不值得我們予以任何高估。因為他是先行達到他的結論的;他並不是照他所應做的那樣,為要構建他的論斷和原理而先就商於經驗;而是首先依照自己的意願規定了問題,然後再訴諸經驗,卻又把經驗彎折得合於他的同意票,像牽一個俘虜那樣牽著它遊行。這樣說來,在這一條罪狀上,他甚至是比他的近代追隨者——經院學者們——之根本拋棄經驗還要犯罪更大的。
六十四
經驗派哲學所產生的教條卻比詭辯派或唯理派還要畸形怪狀。因為它的基礎並不是得自普通概念之光亮(這種光亮雖然微弱和浮淺,卻不論怎樣是普遍的,並且這種概念的形成是參照到許多事物的),而是得自少數實驗之狹暗。
因此,這樣一種哲學,在那些日日忙於這些實驗而其想象力又被它們所沾染的人們看來是可然的,並且隻能是準確的;而在一切其他的人看來則是虛妄的和不可信的。關於這方麵,在煉金家及其教條當中有著顯而易見的例子,盡管在這些時候除在吉爾伯忒的哲學當中再難在別處找到這種例子了。對於這一類的哲學,有一點警告是不可少的:我已先見到,如果人們果真為我的忠告所動,竟認真地投身於實驗而與詭辯的學說宣告永別,但隨即跟著理解力的不成熟的躁進而跳躍或飛翔到普遍的東西和事物的原則,那麼,這類哲學所孕的莫大危險是值得顧慮的。對於這個毛病,我們甚至在此刻就該準備來防止它。
六十五
迷信以及神學之融入哲學,這對哲學的敗壞作用則遠更廣泛,而且有著最大的危害,無論對於整個體係或者對於體係的各個部分,都是如此。因為人類理解力之易為想象的勢力所侵襲正不亞於其易為普通概念的勢力所侵襲。那類好爭的、詭辯的哲學是用陷阱來困縛理解力;而這類哲學,由於它是幻想的、浮誇的和半詩意的,則是多以諂媚來把理解力引入迷途。因為人在理解方麵固有野心,而在意誌方麵的野心也複不弱,尤其在意氣昂揚的人更是如此。
關於這類哲學,在古希臘人當中有兩個例子:畢達哥拉斯是一個刺眼的例子,他是把他的哲學和一種較粗糙的、較笨重的迷信聯結在一起;另一個是柏拉圖及其學派,則是更為危險和較為隱微的。
在其他哲學的部分當中,同樣也表現出這個情形,如人們引進了抽象的法式,引進了目的性原因和第一性原因,而在最多數情節上卻刪除了中間性原因,以及類此的情況。在這一點上,我們應當加以最大的警惕。因為要尊奉錯誤為神明,那是最大不過的禍患;而虛妄之易成為崇敬的對象,卻正是理解力的感疫性的一個弱點。而且,現代一些人們正以極度的輕浮而深溺於這種虛妄,竟至企圖從《創世紀》第一章上,從《約伯記》上,以及從聖書的其他部分上建立一個自然哲學的體係,這乃是“在活人中找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