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了呢。”伊雪說道。
我低聲嗯了一聲。
“吃飯吧。”伊雪一腳踏出這間飯館,她不打算在這吃。反倒是我有些不舍地跟著離開。
“我說啊。”伊雪回過頭:“你覺得我的飯館怎麼樣?”
“很,很好啊。”我有些不明其義。
“很好麼?很好那就給你吧”她怕我沒聽見,又說了一遍:“給你好了。”
我停下腳步,愣在原地。
轉身一看,那個飯館,那個鬧市裏兩層高的星月飯館在正午的陽光下瑩瑩生輝。我看見那塊木頭的招牌,招牌上行書寫的星月飯館黑墨色四個大字,招牌周邊散布著綠葉雕刻,而最最重要的,是在那個右下角有一個蘋果雕刻。這個不起眼的紅蘋果躲在右下角的綠葉裏,毫不違和。
“禮物。”她說道:“蘋果。”
“不要。”我毫不猶豫地拒絕了:“我不要這種禮物。”
“我已經送出去了。”她眼也不眨:“我送出去的東西,難道你不該感恩戴德地收下嗎?”
我想起剛剛她和那個胖主管說了什麼,原來是為了把店給我。
“是嗎?不想要?”她狡黠地笑了:“我覺得你還是接下為好。”
“我說了我不要!”我突然的大吼讓周圍的路人投來好奇的目光。
她也嚇了一跳,收起笑容:“是嗎?那隨你了。”
她不再理我,攔下一輛出租車。我站在一邊,看著她使勁拉開車門頭也不回地走了。
生氣了,不僅她。
也許有那一種男人的自尊在裏麵,但我更討厭的是別人為我安排好的人生。就像一種禁錮,枷鎖,總有什麼看不見的東西在約束,讓我感到恐懼。
不管她出於什麼目的,我都不會接受這樣的禮物。並不是說禮物不好,而是禮物太大,大得我難以接受。我的手隻能拿起這樣小的禮物,倘若接受了那個酒店,也就意味著我失去了人生的意義。那個我花了自己時間建立起來的人生意義。
後來我才知道,我的堅持隻是平添痛苦,隻是無力的掙紮。那個所謂的人生意義,在無數的人眼裏實在微不足道,實在是不堪入耳。就像前所未有的恐懼湧襲,光是想象就讓人渾身冷汗。
就在這天下午,也就是十月三號的下午,也就是伊雪離開後的第三個小時。我就像自己料想的那樣,遭到了追捕。
準確來說,應該是抓捕,因為根本就沒有追的部分——隻是我當方麵地被抓了而已。
我站在原地,沒有逃跑,我跑不贏這些人,況且我也不知道該往哪裏跑。
一個人指著我大聲問到:“你就是蔣維宇?”
我看著他,一身西裝很得體,他眼裏沒什麼感情。我不搖頭也不點頭。
他們已經確定了。我就是蔣維宇,蔣維宇就是我。
幾個人,一個麻袋,然後被打成包裹,不管生死地往一輛汽車的後備箱一扔。在後備箱裏顛來覆去,腦袋上出了不知道多少個血包,最後像丟垃圾一般把我丟在地上。
我突然有些後悔,畢竟伊雪跑了其實就是我的安全保障沒了。但是在還沒有流淚之前,悔意卻消失了——和我心裏受到的傷害比起來,這點外傷不算什麼。
這是什麼時候?我已經記不清了,在他們幾個巴掌的扇動下,早就虛脫了的我勉強找回了一些感覺。眼前還是迷糊的幾個人影,口幹舌燥,吞個口水都會刮爛喉嚨,更何況嘴裏已經都是血了。這時我才知道,伊雪父親那幾下真是留足了情麵。在這樣半死不死的狀態,伴隨著不停的吼叫問話,刺耳的皮鞭聲,皮開肉綻鮮血淋漓。
這時的我隻感覺不真實,似乎是對這痛苦麻木了,隻有暈眩的感覺。我不自然地勾起嘴角,忍不住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