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以杜甫48歲的秦州行劃線,將杜詩分為前後期,則後期11年詩1166首,前期292首,比例為4:1。體裁上,近體1054首,古體404首,比例為2.6:1。而後期近體904首,前期僅150首,前後期比例為1:6。後期近體詩占後期詩作的80%。杜甫晚年創作在詩體上的中心所在一目了然。”④從中可以看出,杜甫的確是律詩的研究中用力甚多,首先在於他通過創作過程中積累的經驗,注意到這一嶄新的文學樣式所展現的蓬勃生命力。縱觀杜甫一生的創作實踐,他一共完成了630首五律詩的創作,占到杜甫全部創作的1/3。在這些作品中,杜甫更是以五言排律著稱,其首創的百韻長篇堪稱“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當我們麵對杜甫留下的豐富文化遺產時,會意識到,律詩在杜甫的手中達到其藝術的最高點,是否與杜甫本人獨特的人生經曆存在著某種必然性的聯係。筆者認為,這一思考不僅十分必要,而且正好切中肯綮地指出了杜甫研究的藝術價值。如果僅僅是從數量的角度就認定杜甫的律詩創作具有積極效應,無疑是對杜甫詩歌藝術的誤解。筆者認為,對杜甫律詩的解讀還是要從其通過律詩這一形式所達到的思維高度,以及其對形式的完善與新變所做出的艱苦探索入手。
就詩歌內容層麵的因素而言,律詩在杜甫的手中儼然成為了其表達內心情感的工具。因此,杜甫的律詩才能夠表現出極為寬廣的人生內容和社會可見度,這一點與杜甫多年的人生經曆有著緊密關係。眾所周知,在經曆了兩次科舉考試的打擊後,其徹底地結束了以前“放蕩齊趙間,裘馬頗清狂”的生活,開始了在長安城中“朝扣富兒門,暮隨肥馬塵”的求宦生活。這期間,杜甫曾兩次向唐王朝最高統治者表達自己的願望。當他最終獲得微末的“河西尉”時,詩人表達了“不作河西尉,老夫怕趨走”的感歎。
對於在杜甫之前的、曾嚐試或大量寫作律詩的文人來說,他們都或長久、或短暫地在朝廷為官。作為一名官員所參與的文學活動最常見的就是天子的應召。文人多選擇用律詩進行唱和。一時之間,在唐王朝的宮廷之中,唱和之風成為時尚。對於宮廷詩人而言,律詩為其展現才華提供了極佳的載體,卻也成為了限製其文學藝術進一步提升的枷鎖。對於杜甫而言,未能在科舉場中有所斬獲的遭遇反而成為了其走進民間、走進社會的契機,“他的環境不再高雅,他的處境卻是悠閑的,‘吟’詩的時間很充足。他不必應製,因為沒有可能,所以,他可以用這一樣式來任意地表現各類題材。”⑤
杜甫的詩歌創作能夠有如此高的成就,固然與其“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的才華密不可分,卻也要看到杜甫詩歌題材十分豐富,是因為其多年在野的人生經曆。正是特殊的人生境遇造就了杜甫,也印證了“國家不幸詩家幸”這句古語。
注釋:
①丁福保.曆代實話續編[M].北京:中華書局,1983:15.
②吳小平.論五言八句詩的形成[J].文學遺產,1985(2).
③⑤劉明華.叢生的文體——唐宋文學五大文體的繁榮[M].南京:江蘇教育出版社,2000:6;19.
④裴斐.杜詩舉偶[J].草堂,1983(2).
作者單位:吉林長春東北師範大學人文學院
(責任編輯:高薪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