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論現行準則下政府補助的會計核算(1 / 3)

論現行準則下政府補助的會計核算

財會研究

作者:王曦萍

摘要:為了適應新時期政府補貼企業的經濟活動,規範政府補助的確認、計量和披露,保持與國際會計準則的協同,財政部在充分借鑒《國際會計準則第20號——政府補助會計和政府援助的披露》的基礎上,發布了《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本文對現行準則下政府補助的特征、形式以及不同形式下的會計核算方法進行了闡述,並對核算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處理建議。

關鍵詞:政府補助 概述會計核算問題及建議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持續深入發展,國家對企業的政府補助力度逐年加大,其中主要集中在關係到國計民生的農業、環境保護以及科學技術研究等領域。如:對糧、棉、油等生產或儲備企業給予的定額補助,這些生活必需品關係到普通老百姓的生計問題,國家不能任其價格隨市場行情波動,為彌補這類企業因國家定價造成的損失,政府撥付的定額補貼。為規範政府補助的確認、計量和披露,財政部發布了《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以下簡稱現行準則”。

一、現行準則下政府補助的概述

現行準則指出,政府補助是指企業從政府無償收到的貨幣性資產或非貨幣性資產,但不包括政府作為企業投資人投入的資本。按現行會計準則規範的政府補助主要有以下特征:一是無償性。它是政府補助的基本特征。這一特征將政府補助與政府資本性投入區分開來。二是直接取得資產。政府補助是企業從政府直接獲得的資產,包括貨幣性資產和非貨幣性資產,該項資產直接形成企業的收益。

在日常工作中,政府補助的形式主要有財政撥款、財政貼息、稅收返還和無償劃撥非貨幣性資產等。

二、現行準則下政府補助的會計核算

理論上講,政府補助的會計處理有兩種不同的核算方法。一是資本法,將政府補助計入所有者權益。該方法適用於政府對企業的資本性投入,通過“專項應付款”科目進行核算,形成長期資產的部分計入“資本公積”,未形成長期資產的部分核銷“專項應付款”。二是收益法,將政府補助計入當期收益或遞延收益。收益法又分為:總額法和淨額法。總額法是指企業在確認政府補助時,將其收到政府補助全額確認為收益,而不作為企業資產賬麵餘額或者費用的扣減。淨額法是指將收到的政府補助確認為對企業相關資產賬麵餘額或者所補償費用的扣減。現行會計準則要求采用收益法中的總額法,以便更真實、完整地反映政府補助的有關信息。

一般情況下,政府補助被分為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以及同時與資產和收益都相關的政府補助。其中,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是指企業獲得的,用於購建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長期資產的政府補助,例如購建無形資產、固定資產及其他長期資產;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是指除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以外的其他政府補助;與資產和收益都相關的政府補助,是指企業取得的綜合政府補助項目,其中部分補助與資產相關,用於企業購建長期資產,部分補助與收益相關,用於補貼企業日常經營活動過程中的相關費用與損失。以下按照上述分類對不同類別政府補助的會計核算方法進行具體的分析。

(一)與資產相關政府補助的會計核算方法

企業在收到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時,不能直接確認為當期損益,應當按以下幾個步驟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