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路路通激昂地說,“在皮拉吉廟前,他們要把一個女人活活燒死!”
僧侶們臉上又是一片茫然,而奧巴迪亞法官卻大吃一驚!
“那個女人是誰?”他問,“要燒死誰?光天化日之下,在孟買要燒死人?”
“在孟買?”路路通高聲問道。
“當然是在孟買。不是什麼皮拉吉廟,是孟買的瑪勒巴爾山廟。”
“法官大人,這裏有褻讀聖地者穿的鞋子。”書記員補充說,同時把一雙鞋放在桌子上。
“喂,那是我的鞋子啊,你還給我!”路路通大聲說,他吃驚到了極點,不由自主地喊了起來。
可以想象,主仆二人此刻頭腦裏是如何混亂。孟買廟裏那件事他們早忘到腦後了,而把他們帶到加爾各答法官麵前來的卻恰恰是這件事。
現在,奧巴迪亞法官已經把路路通脫口而出的話記錄在案。路路通真是後悔,自己怎麼能說出這樣的話。“事情的經過是不是這樣的?”法官問。
“我想一點沒錯。”福格先生冷冷答道。
“鑒於,”法官接著說道,“鑒於英國法律也同樣嚴格保護印度民眾所有的宗教信仰,路路通先生又業已承認10月20日曾在孟買穿著鞋褻瀆過瑪勒巴爾山廟是事實,特判處路路通15天監禁,罰款300英鎊(7500法郎)。”
“300英鎊,這不是要我的命嗎!”路路通叫了起來,【動詞:一個“叫”字將路路通焦急、擔心的心理傳達了出來。】他真正擔心的就是罰款。
“請你保持沉默!”法警叫道,聲音非常刺耳。
“還有,”奧巴迪亞法官接著說道,“鑒於沒有材料證實仆人和主人之間有過串通,而主人在任何情況下又都要對自己所雇仆人的所作所為負責。因此,特判處菲利斯·福格8天監禁,罰款100英鎊。好了,就到這裏!”
這時候,待在角落裏的菲克斯感到說不出的滿足。菲利斯·福格在加爾各答被扣8天,等逮捕證的時間就富富有餘了。
路路通傻了,這項判決讓主人傾家蕩產了。輸掉20000英鎊賭金,僅僅因為他好熱鬧,進了那個該死的廟!
菲利斯·福格鎮定如常,好像判決和他無關,甚至連眼睛都沒眨一下。【神態描寫:表現了福格鎮定自若的樣子。】不過,在書記員叫下一個案子的時候,他站了起來,說:“可不可以用保釋金解決問題呢?”
“這是您的權利。”法官說。
菲克斯覺得脊背發涼。不過,聽到法官說出下麵的話以後,他覺得又有了把握。“鑒於菲利斯·福格和路路通都是外國人,”法官把每個人的保釋金都定了個大數目,他說,“每個人的保釋金是1000英鎊(25000法郎)。”
如果福格先生不想服刑,他就得交2000英鎊。
“我交。”福格先生說。
他從路路通背著的旅行包裏拿出一遝子鈔票,放在書記員的桌子上。
“這筆錢,等你們服了刑出獄時,還會退給你們,”法官說,“好了,現在,你們自由了。”
“走!”菲利斯·福格對仆人說。
“那麼,現在,他們得把鞋還給我吧!”路路通怒不可遏地嚷了一聲。
人家並沒有因為一雙鞋子而難為他。
“這樣也太不值了吧!”他嘟嘟嚷嚷地說,“一隻1000多英鎊!還不算給我惹的麻煩!”
路路通一副可憐兮兮的樣子,跟在福格先生後麵,【神態描寫:“可憐兮兮”真切地寫出了路路通為自己接連做錯事情而感到沮喪的樣子。】阿烏達夫人挽著福格先生的胳膊走在前頭。菲克斯還希望偷錢的賊決定不放棄那2000英鎊,去坐8天監獄。因此,他也隨即追了過去,跟在福格後麵。
福格先生雇了一輛馬車,阿烏達夫人、路路通和他立即坐了上去。菲克斯跟在馬車後麵跑。過了一會兒,馬車停在這座城市的一個碼頭上。
“仰光”號在半海裏外的錨地裏停泊著,升帆旗在旗杆頂上高高飄揚。11點到了,福格先生提前一小時來到。菲克斯看著他從車上下來,和阿烏達夫人及仆人一起上了一條小船,便衣警察氣得直跺腳。
“這個卑鄙的家夥!”他大聲說道,“他居然走了!扔了2000英鎊!這種揮霍勁兒,就像個賊!啊!就是到天涯海角,我也得盯著他。不過,照他這種花法,偷來的錢都得讓他揮霍掉!”
便衣警察這樣想並非沒有道理。確實,自從離開倫敦以來,一路之上,連路費帶獎金,再加上買象的錢、保釋金和罰款,菲利斯·福格己經撒出去了5000多英鎊(125000法郎),【動詞:形象地寫出了福格先生用錢時一點都不心疼的樣子。】能夠追回來的錢數越來越少,便衣警察提成的錢也就越來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