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化“平庸”為“神奇”(2 / 3)

可見,在莫紮特開始嚐試寫作交響曲時,在樂隊編製和寫法上還有很大的空間等著他去填補和超越。下文筆即將檢視,在經過近25年的實踐鍛煉之後,莫紮特在最後三首交響曲中有哪些出色的管樂配器手法。

二、莫紮特最後三首交響曲中的管樂配器特色

莫紮特的最後三首交響曲均作於1788年,前後間隔一個月左右,分別是:“降E大調第三十九”(K.543)、“G小調第四十”(K.550)和“C大調第四十一”(K.551,又名“朱庇特”)。K.543除弦樂外,還用到了長笛、單簧管、大管、圓號、小號和定音鼓;K.550去掉了小號和定音鼓,除末樂章外也省略了長笛;K.551的樂隊編製與K.543基本相同,隻是去掉了單簧管。對於莫紮特在最後三首交響曲中所用的管樂配器手法,可從如下幾個方麵來概括:

第一,管樂參與營造了豐富的樂隊織體。所謂“織體”在此是指管樂部各樂器成員之間,以及管樂部跟弦樂部之間的分工、排列與組合方式。莫紮特在這三首交響曲中廣泛試驗了多種織體方式,其中涉及音色、音型方麵的對比,素材、動機方麵的對話,力度方麵的對抗,句法層麵上的接續、重複、呼應,角色、功能方麵的協作、伴奏、對位等,其豐富程度較之60年代初的語法常規有了很多超越,有時在一兩個小節內便會同時出現好幾種不同的織體關係類型。例如,K.543(bE大調)第一樂章快板部分的連接部(第72小節起)是一段氣魄雄偉的樂隊全奏,其中便顯而易見有三種關係:其一是第一小提琴與長笛、單簧管、圓號、小號之間的“補充”關係(補充是協作的一種情況),第一小提琴弦聲部所奏快速下行音階填充了其他聲部的長音或休止;其二是大管、中提琴與大提琴與其他管樂器(奏以柱式和弦)之間的“伴奏”關係;其三是大管與中/大提琴之間的“合作”關係,三者奏以相同的跳躍音型,共同扮演伴奏的角色。隨後,呈示部的第二主題(第98小節起)是靠各種樂器的接力、對位、合作完成的,其中小提琴與大提琴之間起先是“接續”關係(樂句的前一半在小提琴上,後一半在大提琴上),後來演變成“伴奏”關係(大提琴為小提琴和中提琴伴奏),管樂(雙簧管/單簧管/大管)與弦樂之間以“對答”關係開始,而圓號上的持續長音則與其他所有聲部構成“對位”關係。再如,在K.551末樂章的第35-36小節,第一小提琴演奏主旋律,雙簧管演奏和聲性的副旋律烘托第一小提琴,長笛演奏對位性的裝飾聲部為雙簧管增色,大管以弱起的和聲音程為雙簧管伴奏,第二小提琴演奏固定音型為第一小提琴伴奏,中提琴和大提琴演奏另外的副旋律與雙簧管和小提琴的旋律構成自由對位,以上七個聲部所奏的素材各不相同,可見每件樂器都有獨立的功能,已完全超越了20世紀60年代初“管樂作為弦樂的附庸”的陳舊常規。

第二,管樂以同等於弦樂的程度負擔起了陳述並錘煉樂思的職責。反複錘煉和玩味核心主題樂思,這是交響曲體裁的重要特征[2]100,而在古典初期,錘煉樂思的任務主要是由弦樂負擔的,如前文所說,管樂通常是弦樂的附庸(為之提供和聲性或節奏性的背景),或用來為樂隊的全奏造勢(重複弦樂素材)。而在莫紮特的最後三首交響曲中隨處可以發現,管樂已完全不再是作為附屬,而是合理地擔負起了陳述和錘煉樂思的任務。例如K.543(G小調)行板樂章的第二個主題素材主要是由管樂引入的(以模仿的方式):先是大管,再是第一單簧管,隨後是第二單簧管,最後是長笛。第一小提琴以16分音符的固定音型提供節奏背景,其他樂器則以長持續音充當和聲背景。這個細節與上文提到的60年代初的語法常規——通常由弦樂作為主奏、管樂提供和聲或節奏背景——剛好相反,這種反其道而行的策略也體現了莫紮特的“超越”。

又如,在K.551(C大調)末樂章發展部的第32-40小節裏,第一主題後半部分(以附點四分音符打頭)的素材在不同的樂器(組)上輪流出現:先是由小提琴聲部領奏,中低音弦樂(中提琴、大提琴)、管樂(圓號、小號)和定音鼓跟隨,再是由管樂和定音鼓領奏,弦樂聲部跟隨(且在弦樂內部又分出不同的層次);長笛和雙簧管所演奏的是第一主題前半部分的素材(二分音符打頭,如譜例中橢圓所標),與其他聲部自由對位。透過這個筆者隨意擷取的片段不難看出,管樂以等同於弦樂的程度參與了樂思的發展。

第三,管樂的音色性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入挖掘。莫紮特不僅是第一位在交響曲中使用單簧管的作曲家[3]26,而且,還對這件樂器的音色進行了富有前瞻性的探索,尤其是對低音區(chalumeau)的開發運用(這種用法在交響曲中也是第一次),出現在K.543小步舞曲樂章的三聲中部位置,這是一種很不尋常的音色。海頓雖然在他後期的幾首交響曲中也用了單簧管,但他並沒有探索單簧管的這個特殊音區,貝多芬(可能受了莫紮特的影響)在他的《第三交響曲》(“英雄”)末樂章中的一個變奏部分,以及《第四交響曲》末樂章的副部位置用到了這個音區。再如莫紮特對圓號上的阻塞音奏法(stopped notes)的應用。這個用法出現在K.543的行板和急板樂章的某些段落,以及K.550的行板樂章。過去莫紮特隻在小夜曲等體裁中使用,而在交響曲中不用。海頓在他的“狩獵”(D大調第七十三)和“皇後”(降B大調第八十五)兩部交響曲中用過這種奏法,但由於處在全奏(Tutti)位置,因而完全被淹沒在了宏大的樂隊音響中。此外,對於大管和小號的音色性能,莫紮特也有很大程度的開發和拓展。大管(因其音色的沉重)過去很少被用在快速樂章,而主要用來加厚大提琴的低音線條,莫紮特在這三首交響曲的所有快速樂章(首樂章和末樂章)中都用了大管,而且還試圖讓大管和高音管樂器那樣做快速的跑動,例如在K.550(G小調)第一樂章的呈示部裏的全奏段,作為低音樂器的大管和大提琴,要跟小提琴、長笛、雙簧管這樣的樂器一起跑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