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一國兩製(2 / 3)

周凱一撇嘴:“不服?那你又能怎麼樣啊?別忘了這是監獄!雖說是社會主義監獄,也畢竟是社會最黑暗的底層,你不花錢,就別想辦事!再說了,你還不滿意,你比軍管隊的犯人前多了,你少幹活多減刑,還想怎麼的啊?”

“我想早點回家!”

周凱氣樂了:“那你自己想去吧。”

(5)

尹成與王永發也知道發牢騷是沒有任何意義的,說什麼話也縮短不了自己的刑期了。不過,想讓他倆閉嘴,那也是不可能的。

用尹成的話說:“我倆就是癩蛤蟆上腳麵——不咬你我惡心死你!”

於是,大院裏就經常能看到王永發和尹成一高一矮並肩而行的身影。

尹成的招牌動作是:見到熟人,就擼起袖子,振臂高呼:“等我出監,我馬上就去告他們。媽了個逼的,我什麼材料都夠,他們就是不給我減刑。我出監後到沈陽轉車時,直接去崇山東路38號的遼寧省監獄管理局高他們這幫王八犢子!他們敢不給我減刑,我就要扒了他們的警服,讓他們都回家種地去!”

這時,王永發一般會接著他的話說:“你告他們,我給你作證!”然後,他又會說:“我準備寫本書,就寫我在監獄裏的這些經曆,主要寫後半段,寫他們為了從我身上擠點油水出來而想盡辦法壓迫我,我要讓外麵的人都認識一下社會主義監獄的真麵目。”

就有人勸他:“得了,你鬥什麼氣啊?再說了,你寫這裏的事兒有人敢給你出版嗎?”

王永發樂了:“什麼書沒人敢出版啊?什麼樣的書沒人出版啊?黃色小說都遍地是,何況這種寫實文學啊。而且我先在網上發,不為掙稿費,就為了把這裏的黑暗和腐敗公諸於世。”

王永發和尹成的言行很快就傳到了金教的耳朵裏。

聽到親信犯人的彙報,金教隻是冷笑著搖了搖頭,說:“別搭理他們,他倆沒有幾天刑期短了,我犯不著再和他們去鬥嘴。隨他們便了,我就不信他們能折騰出什麼花樣來。”

不過,還沒出兩天,金教就發現:王永發是必須得重視了。

王永發從小就酷愛文學,九八年入獄前就在《沈陽晚報》上發表過散文和詩歌,當初李幹事用他當小報的主編,就是看中了他的文學基礎。這小子幾年來一直沒停筆,在搞武俠小說的創作,雖然沒有中長篇作品發表,卻就在同尹成整天折騰的時候收到了編輯部的來信。

這封信是當時湖北武漢的《今古傳奇。武俠版》編輯部一編室主任張曉華寫來的。她在信中對王永發的中篇小說《絲雨。斜陽。劍》進行了點評,指出他作品中的不足,並鼓勵他:“你的文字功底相當不錯,文筆非常細膩,你的作品離發表隻有一步之遙了。。。。。。”隨信還夾寄了一張《武俠版》的明信片。

罪犯的通信是要受到幹警檢查的。也就是說,王永發的著封信是警察先看,然後才輪到他看。

這封信在金教心中引起了巨大的震動:他媽的,王永發這小子還真能鼓搗出點東西來,這事還真得研究一下,要不然真被他寫出書來,還真就麻煩了。

於是,金教來找李幹事:“你勸一勸尹成和王永發,他們倆雖說是要出監了,可畢竟還是你的手下。你讓他倆注意點影響,自己關上門在教研組想幹點啥就幹點啥,別在外麵胡說八道。”

(6)

晚上,李幹事找王永發和尹成談話,把金教的意思說給他倆聽。

尹成小腦袋一梗楞:“您別勸我了,我出監後肯定要上告。我這麼多年罪沒少遭,活兒沒少幹,到最後他們一次次往後推我,就是不給我減刑,為什麼?不就是我沒給他們花錢嗎?我減不著刑,他們也別想過好日子!”

李幹事勸他:“你告也不一定能贏,誰敢去給你作證啊?”

王永發一拍胸脯:“我給他作證去!”

李幹事斜楞他一眼,說:“你就別添亂了。我還沒說你呢,你整天吵吵著要寫書,寫啥書啊?”

“我就寫我看到的、聽到的和親身經曆的一些事。寫他們利用職權對犯人打罵體罰,向犯人勒索財物;寫犯人家屬為了給犯人減刑,不得不請他們吃飯喝酒,給他們花錢送禮,有的還要付出身體,陪他們睡覺!”

李幹事一瞪眼睛:“你別他媽沒輕沒重的順嘴胡咧咧!”

王永發的眼睛也瞪得溜圓:“我才沒胡咧咧,我說的都是事實。讓犯人的老婆和妹妹陪他睡覺的就是現在五監區的教導員吉兆江,這是他九七年在咱們二監區三分監區當指導員時幹的事兒,那個犯人就是今年秋天出監的李偉,撫順市望花區的。這些事兒我全得寫出來,我要把這些見不得人的事兒全曝光!”

李幹事歎了口氣:“哎!你什麼都敢寫,就不怕人家告你侵犯個人名譽權嗎?”

尹成接話了:“我倆監獄都蹲了,還怕打官司嗎?真要是打官司,我給永發作證去!”

王永發也說:“我倆正想告他們呢,還怕他們找我打官司嗎?”

李幹事知道這倆小子正在火頭上,勸也是白勸,搖了搖頭,說:“我也不勸你倆了,你倆好自為之吧。”

倆人從李幹事的教育室出來後,還是原來的老樣子,整天閑著沒事兒滿大院晃悠,發泄不滿。而全監區的幹警都對他倆敬而遠之,除了李幹事,誰也不找他倆談話。有個別幹警甚至看到他倆就繞開走。

用周凱的話說:“你們倆就是兩塊臭肉,誰沾上邊兒誰惹一身騷味兒,洗都洗不幹淨,誰不想離你們遠點兒啊?”

(7)

轉眼之間,十一月十三日到了。

那天一大早,尹成的父親來接他了,他高喊著“我要告他們”,雄赳赳氣昂昂地告別了二監區,開始了新生。

尹成走後,王永發就落單了。

他自己晃悠了兩天,覺得沒有什麼意思了,就決定利用剩下的這二十多天刑期,動筆寫小說的提綱——他可不是說著玩兒的,他是真的想寫這麼一部小說。

他和周凱說了實話:“我不會用真名。書中所有人物都是用化名出現,監獄的名字也不說出來。黑暗麵也不會寫得過於深刻,寫太過份了就真沒有人敢給我出版了。畢竟,我的主要目的是發表小說,掙點稿費。”

周凱趕緊捂耳朵:“你寫書的事兒千萬別和我討論,我什麼也不想知道。你馬上要回家了,不用再吃窩頭了。我可還得接著改造呢,我還想再減一回刑呢!要是讓金教知道我和你討論寫小說,等你出監了,他非折磨死我不可。我推薦一個人,你去二分監區找唐久討論去吧。”

這唐久也是二監區的一個怪人,他在服刑的末期,做了兩件讓人咋舌的怪事。

軍管隊一直設有“小崗”,這也是條件。就是選一個思想穩定,靠近政府的犯人,在勞動現場不用幹活兒。他的任務是隨時清點現場的犯人人數,報告給崗兵,以免在勞動現場過大或複雜時,崗兵看不清現場情況,造成犯人乘亂脫逃。另外平時再給崗兵,分隊長和到現場的其他警察拿個小板凳了,沏杯茶了(茶葉和開水是小崗必備的道具)什麼的。

什麼叫靠近政府?在這裏就是多給警察點人民幣,和他們關係密切點。所以,小崗也都是花錢買來的。

可唐久在隨軍管隊出工的最後幾個月,沒花一分錢,自封為小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