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南京民國政府宣布與德國建立外交關係,而隨後德國駐滿清外交官也證實了這一點,德國方麵正在選址建造使館,也就是說,德國不再承認滿清為中國之合法政府。
消息傳出,讓滿清朝廷上下集體失語,袁世凱等人的神經繃緊到了極點,接下來勢必還會有國家支持南方政府,南北誰為唯一合法政府之爭被抬上了明麵,雙方的矛盾也將迅速激化。
袁世凱無法再等了,清帝必須退位,滿清必須倒台,不然的話,局勢堪憂,南方勢力已成,再難克製。
這時李秉衡也幫了他一個忙,在美國人的牽頭下,奕劻等滿清王公貴胄與南方代表秘密接觸,南方政府允許少數幾個近支王公到東北投資,由南華提供項目與技術,南方政府許諾對方擁有一定數量的合法資產。
不過革命黨人激進派普遍表示反對,清帝應該立即退位,旗人王公貴胄數百年非法掠奪的資產應該充公沒收,雙方沒有轉圜的餘地。
李秉衡想到後世日本侵華戰爭中,那些數以十萬計的滿族偽軍悍不畏死的衝鋒陷陣,屠殺同為炎黃子孫的中國同胞,就感到萬分的遺憾。
隆裕等少數皇室還是深明大義的,和緩的完成了政權交接,沒有大規模的仇殺與流血,這是曆史上不多見的,也是難能可貴的。
但王朝傾覆後強大的落差還是刺激了不少不甘心的近支王公,在沙俄與日本的慫恿下,他們仇視民國政府,開始走上了背叛的道路。
李秉衡不願意再看到這一幕的發生,也不願意清帝退位等充滿著閃光點的中國難得的曆史事件蒙上陰影。
廣大的滿族人民是窮苦的,他們是無辜的,所以,李秉衡打算從擁有特權的王公貴胄下手,分化他們,拉攏一部分人,然後堅決打擊另一部分人。
民國政府接著出台了各項民族政策,其中最主要的兩點是李秉衡總結了後世的寶貴經驗加以改善的,比如民族區域自治與“三民主義”。
民族區域自治是在國家的統一領導下,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民族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使少數民族人民當家作主,自己管理本自治地方的內部事務。
“實行民族區域自治,保障了少數民族在政治上的平等地位和平等權利,極大地滿足了各少數民族積極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願望。根據民族區域自治的原則,一個民族可以在本民族聚居的地區內單獨建立一個自治地方,也可以根據它分布的情況在全國其他地方建立不同行政單位的多個民族自治地方。”
李秉衡親自就民族區域自治政策向各方政治勢力進行解說,得到了一致的認可,在雲南、西藏、新疆以及蒙古等邊疆地區,民族矛盾尖銳,如果不能解決民族矛盾,那麼將來後患無窮,誰都知道現在沙俄與日本以及英法等國對邊疆地區虎視眈眈,外蒙古就是個慘痛的例子,沒有人願意當賣國賊,各方麵都表示願意將這一民族政策堅決執行下去。
孫中山更是倍加推崇,讚許道:“實行民族區域自治,既保障了少數民族當家作主的自治權利,又維護了國家的統一;實行民族區域自治,有利於把國家的方針、政策和少數民族地區的具體實際結合起來,有利於把國家的發展和少數民族的發展結合起來,發揮各方麵的優勢。”
這一點也是各派政治勢力所公認的,而且之前滿清王朝有著許多成功的例子與經驗,隻是由於改土歸流等措施的過於激進,失去特權的王公土司等在外國的唆使下陽奉陰違,予以抵製,這才沒有取得成績。
“我們不但要實行這一政策,而且要創造條件讓這一政策執行下去,誰支持我們中央政府,我們就讓他們在各個自治政府中擔任職務。拉攏一部分王公土司進入親中央的權力機構,讓一部分普通的少數民族民眾進入權力機構,以及讓一部分軍隊中的少數民族複員進入權力機構,有利於我們的統治。”
“我現在要明確兩點,一是中國的民族區域自治,是在國家統一領導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都是中央政府領導下的一級地方政權,都必須服從中央集中統一的領導。上級國家機關在製定各項政策和計劃、進行國家經濟文化建設時,必須充分考慮各民族自治地方的具體情況和需要,動員各方麵的力量予以幫助和支持。二是中國的民族區域自治,不隻是單純的民族自治或地方自治,而是民族因素與區域因素的結合,是政治因素和經濟因素的結合。”
“在中國,實行民族區域自治,既要有利於國家統一、社會穩定利民族團結,又要有利於實行自治的民族的發展和進步,有利於國家的建設。”
黃興大笑道:“光華,你就直接說培養支持中央政府的地方自治政府嘛。”
李秉衡嘿嘿一笑,這正是他首先要辦到的,讓一部分王公土司得到利益,讓一部分少數民族進步分子開明人士得到利益,讓一部分普通民眾得到利益,既可以緩和民族內部的矛盾,緩和漢民族與少數民族的矛盾,也可以盡快安定各個地方自治地區,為接下來中央政府在這些地方的政令一致創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