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紅:文字與人生一起脫軌
人物春秋
作者:王鶴
一、驚世駭俗的女子
有關蕭紅(1911—1942年)的故事,通常是這樣開場的:她與未婚夫同居於哈爾濱一旅店,欠了巨額費用,後者逃離,旅店老板威脅要將已懷孕的蕭紅賣進妓院。危急中她給報社寫信,蕭軍前往探望,兩人互生好感,他奮力將她救出。文學史上遂有珠聯璧合之“兩蕭”。
在這個簡略版的英雄救美傳奇裏,蕭紅柔弱無依,蕭軍驍勇威猛,兩個文學青年一見鍾情。實情基本如此,隻是前因後果頭緒紛紜,說來話長。
季紅真的《蕭紅全傳》(現代出版社2011年版),將她遇險前後那段經曆,梳理得非常清晰——
蕭紅與家庭抗爭,得以離開呼蘭到哈爾濱念中學。父親將她許配給富商與小官僚之子、小學教員汪恩甲,她起初對他並無反感,兩人經常通信。汪恩甲有富家子弟的沒落氣息,接觸愈多她愈增不滿,想退婚去北平念高中,父親堅決反對。最疼愛她的祖父已經去世,父女關係僵冷、對立,蕭紅以抽煙、喝酒排遣苦悶,性情變得喜怒無常。那時她與表哥陸哲舜很投契,後者去了北平念大學,蕭紅遂離家出走,與表哥相聚,進入北平女師大附屬女一中高中部。表哥早有家室,他倆在老家引起軒然大波,陸家、張家都拒絕寄生活費,除非他們返回。北平天冷、米貴,居大不易,陸哲舜漸生悔意,兩人關係開始冷淡,1931年1月寒假回家。
蕭紅被父親軟禁。假期結束前,她與家人周旋,假裝同意與汪恩甲結婚,要置辦嫁妝,得以去往哈爾濱,隨即再次抵達北平。待汪恩甲追往北平時,蕭紅已囊中羞澀,隻得跟他回呼蘭。家人將她安置在距離縣城二十多公裏的鄉下莊園,嚴密監視。直到10月初,她才伺機跑掉。
親戚家不願去,在姑母(陸哲舜之母)家又吃了閉門羹,她衣衫單薄,身無分文,暫時落腳同學家,也曾流落街頭,險些凍餒而死。戰亂令百業蕭條,不但求學成為泡影,求職也渺無希望。1931年底,蕭紅無奈去找汪恩甲,但汪氏家族已對她深惡痛絕,他倆遂同居於哈爾濱東興順旅館。她曾經那麼嫌棄汪恩甲抽鴉片,如今已是心灰意冷,兩人一起吞雲吐霧。
哥哥強迫弟弟與蕭紅分手,汪恩甲的工資入不敷出,蕭紅卻懷孕了。汪回家求援,反被家人扣住。蕭紅去找他,又遭汪兄等怒斥。她走投無路,回到繼母的娘家,汪恩甲曾去找她。此後,她去法院告汪兄代弟休妻。法庭上,汪恩甲卻臨陣倒戈,表示自己選擇離婚。法院當場判他們離婚,這結局大出意外,蕭紅怒不可遏衝上街頭,無奈中隻得又回旅館。汪恩甲追來道歉、解釋,兩人最終和好。到1932年5月,他們在旅館賒欠的食宿費已達四百多元(一說六百多元),汪恩甲回家取錢還債,這一走卻從此失蹤。
已有五個多月身孕的蕭紅陷入絕境,上天入地俱無門。旅館老板將她趕到簡陋、陰暗的儲藏室,時時催逼,她曾經要過飯。7月上旬,聽說旅館老板已經找好妓院,要賣她抵債,蕭紅急中生智,投書《國際協報》求助,隨即又去電話催促。她曾給該報投稿,雖未采用,副刊編輯裴馨園對她有印象,立刻與同事去旅館探望,並警告旅店老板不得為非作歹。次日,蕭紅幾次給裴馨園去電話,裴尚無救助之策,遂委托協助他處理稿件的蕭軍送幾冊書過去。
蕭紅恰好在讀報上連載的蕭軍小說,兩人一番晤談,彼此傾心,火速墜入情網。蕭紅浸泡在從天而降的戀情裏,寫了幾首陶醉的短詩《春曲》。蕭軍、裴馨園等始終籌不到解救她的巨款,恰逢洪水肆虐哈爾濱,旅館一樓被淹,8月9日,一個老茶房提醒蕭紅,趁老板不在趕緊跑。她搭上一艘救生船,逃到裴馨園家。蕭軍設法去旅館接她時,她已脫險。
……
即便用再儉省的文字,敘述蕭紅二十歲左右的那番驚險,也要說上幾大段。雖然隔了八十年漫長時光,依然看得人心驚膽戰。
逃婚或私奔,有的是情勢所迫,不得已而為之,也有的屬意氣用事,欠深思熟慮。不管怎樣,一旦奔逃,也就脫離了傳統婚俗的軌跡。也許從此轉危為安,身輕如燕;也許步履維艱,與無常相伴。
父親的專製、冷酷激發了蕭紅的反彈。衝動、任性的蕭紅太像一匹脫韁野馬,狂亂不羈。那一連串驚世駭俗之舉,在因循保守的呼蘭,在顧忌顏麵的張家,無疑會被視為傷風敗俗、有辱門楣,所以她被開除族籍。而她的不循常規、隨心所欲,換成大多數缺乏超強承受力的父母,都會頭疼欲裂吧。
人生仿佛行路、遊山,尋常大道,安全平順,風光盡在把握,卻也平庸落套,少意外之喜;荒僻野徑,有人所未知的美景、發現,也有峭壁深壑等險阻。所以,大多數好奇心、探險欲和能量都平凡的人,走了常規之路。
自由是多麼絢麗的字眼啊,但它的光焰,有時也能射傷缺乏防護的眼睛。恰如葛浩文在《蕭紅評傳》的《結論》裏所說:“蕭紅就是這一代中為了所謂現代化,不惜付出任何代價的一大部分人中的典型人物。遺憾的是他們那些人往往在身心方麵都欠缺麵對新方式的準備。對女性而言,這新的變革和考驗是非常艱辛的,唯有那些最堅強的人才能安然無恙地渡過難關。”
被新風尚激蕩的新女性不見得就能如願以償,遭逢理想的社會環境和男性群體,須得自己實力充足,比如,有一技傍身,不乏安身立命之本,性格又足夠強韌,才不易傷筋動骨或撕心裂肺。
二、成也蕭軍敗也蕭軍
蕭紅的《春曲》,專寫熱戀時的眉開眼笑、愛不釋手。情到濃時,萬般皆好,好得不講道理,像捏了萬花筒,怎麼看都隻覺歡喜:
隻有愛的踟躕美麗,
三郎,我並不是殘忍,
隻喜歡看你立起來又坐下,
坐下又立起,
這其間,
正有說不出的風月。
她對三郎(蕭軍)的迷戀,不僅因為他在困厄中給她希望,更因他倆迎麵相逢,就撞得天暈地眩:“當他愛我的時候,我沒有一點力量,連眼睛都張不開。”
兩人起先吃住在裴馨園家,蕭紅戒了鴉片。因身無分文,她的住院、生產都有一番曲折,女兒生下來幾天,就送給了公園的臨時看門人。出院後在裴家住久了,裴的妻、母漸生不滿,蕭軍與裴妻激烈爭吵,無奈搬出。
蕭軍未能再給裴馨園當助理編輯,失去每月二十元固定收入,他倆窮愁潦倒,無家可歸。後來終於謀到教武術的工作,學生家住商市街,同意提供住處,兩人總算有了棲身之所。
蕭紅在家做家務,她並非巧婦,起初常把飯煮焦了,火燒熄了,還要日日發愁無米無柴;也需撂下麵子,向同學、老師借錢。蕭軍終日奔波謀職,當雜七雜八的家教,八方借貸。借錢不易,往往隻能借到三角五角,借到一元已很稀有,有時候五角錢必須省著用三天。有次在朋友家,見朋友吩咐傭人拿三角錢去買鬆子當零食,蕭紅對這無謂的奢侈痛惜不已。
很少女作家有蕭紅那樣深入骨髓的凍、餓經曆,她的散文集《商市街》,對那段饑寒交迫的日子有活靈活現的描寫。《餓》寫她半夜屢次想拿走別人掛在過道門上的“列巴圈”(麵包),想到這便是偷,不免心跳耳熱,一次次開門,又退回房內。腹中空虛,內心掙紮,整夜失眠。天亮了,蕭軍喝杯茶便出門做事,她餓到中午,四肢疲軟,“肚子好像被踢打放了氣的皮球”。“我拿什麼來喂肚子呢?桌子可以吃嗎?草褥子可以吃嗎?”
學生的姐姐汪林是蕭紅的中學同學。汪林家的炸醬麵,香味讓人銷魂蝕骨。她身著皮大衣,腳蹬高跟鞋,帶著又飽又暖的慵懶去看胡蝶的新片。她的紅唇卷發、長身細腰,“完全是少女風度”,蕭紅自慚形穢,“假若有鏡子讓我照下,我一定慘敗得比三十歲更老”。她才二十二歲,已覺得自己“隻有饑寒,沒有青春”。
好在感情熾烈時,愛也可以充饑。“隻要他在我身邊,餓也不難忍了,肚痛也輕了”。黑麵包加鹽,你咬一口,我吃一下,鹽抹多了,還能開開玩笑:這樣度蜜月,把人鹹死了。偶爾在小飯館奢侈一回,把饅頭、小菜、丸子湯吃飽,再買兩顆糖,一人一顆,真是愜意。
蕭軍回憶,他倆都有“流浪漢”式的性格,從不悲觀愁苦,過得快活而有詩意,“甚至為某些人所羨慕”。有時,蕭軍拿著三角琴,蕭紅紮著短辮,兩人衣履隨意,在街頭且彈且唱,別有一番瀟灑。蕭軍帶著她接觸左翼文化人並開始寫作。偶爾吵架了,兩人搶著喝酒,他又醉又氣,在地上打滾,讓蕭紅心痛也自責。
時間一長,性格差異導致摩擦漸多。加之蕭軍是主張“愛便愛,不愛便丟開”的,頗能東鱗西爪地留情。兩人同居五年多,他在感情上的旁逸斜出,每次都戳得蕭紅流血、顫栗。在上海期間,他們經常為此爭吵,蕭軍脾氣暴烈,有時竟將蕭紅打得鼻青臉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