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說“儒教”
說長論短
作者:渝文
現在的年輕人,知道中國古代“儒家”的很多,知道古代宗教“道教”、“佛教”的也不少,但恐怕知道中國古代“儒教”的不多。其實,“儒教”才是中國古代的正統信仰。從商、周以來,儒教就一直存在著,並被統治階級及普通百姓奉為正宗信仰。
儒家創始人孔子自稱“述而不作”,即繼承以前的傳統,而自己並不重新創造,這或許是孔子的真誠願望,不過實際上,孔子在繼承的同時就有了許多創造。孔子傳授和編纂了以往的文化典籍,如《詩經》、《尚書》等等,這些典籍不僅記錄了他以前的政治和社會生活,而且記錄了他以前的宗教。儒學獨尊以後,國家就以這些典籍為根據,安排自己的政治和宗教活動,反稱為“儒教”。這些典籍被尊為“經”,最初有五部或六部,稱“五經”或“六經”,最後發展為十三部,它們是:《周易》、《尚書》、《詩經》、《周禮》、《儀禮》、《禮記》、《春秋左傳》、《春秋公羊傳》、《春秋穀粱傳》、《孝經》、《論語》、《孟子》、《爾雅》。
依據儒經,儒教中,國家祭祀的至上神被稱為昊天上帝,並在京城南郊設壇進行祭祀,北京天壇公園內的天壇,就是明清時代祭祀上帝的神壇。
上帝之下,是大地、日月、山川(五嶽四瀆)等大小數百位甚至一千多位神靈。神靈的數目、等級,由儒者據儒經和現實狀況作出解釋和規定,有些神靈,有自己專門的祭祀場所,如北京城內的日壇、月壇、地壇,以及五嶽的神廟等等,有些則僅在祭天時陪祭。
這是一個政教一體的國家體製,皇帝是國家元首,同時又是宗教領袖。皇帝是天子,即上帝之子,又是聖人。在國家機構中,設有專管祭祀的部門,其主官稱太常或奉常,隋唐以後歸屬禮部。國家各級官員,不僅是行政官吏,而且是依品位高低,都須擔負一定的祭祀職能。如地方主官,要行使古代諸侯的宗教職能,祭祀本地社神、境內山川之神,祭本地的孔廟等等。這種國家組織同時又是宗教組織,國家官吏同時又是教職的情況,在基督教世界是沒有的,由於他們的特殊曆史條件,宗教組織和國家組織是截然分開的。
依據儒經,隻有天子可以祭天,隻有相應的官吏才可以祭祀名山大川等神靈,此外依照行業,可祭祀自己的聖人。孔子是儒學的創始人,所以受到儒者的祭祀。由於國家獨尊儒術,所以孔子也享受國家係統中從天子到各級官吏的祭祀。
一切人都必須祭祀自己的祖宗。天子的祖宗最尊貴,在祭天時陪同上帝享受祭祀。
儒者為這些神靈規定了祭祀的日期和禮儀製度。儒者重禮,認為禮是治國的根本,禮有五種,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祭禮。儒教要求祭祀神靈必須按製度進行。祭祀的次數不能太多,太多了煩擾神靈;也不能太少,太少會產生不敬。禮製之外的祭祀被稱為“淫祀”。
依照儒經和儒者的解釋,所有的人以及生物都是天地所生,所以天地是所有人的父母,所有人都是上帝的子女。但天子是天的“宗子”,即嫡傳正宗。天為自己的子女或說是百姓們任命了君和師,其目的,是讓君和師輔助上帝,治理好上帝的子民們。所以,儒學把研究治國之道,作為上帝賦予的使命。
君,即君主,也就是皇帝、天子;師,就是協助天子的王公大臣們,由於國家獨尊儒術,大臣多由儒者擔任,所以師的職務,實際上就由儒者承當,儒者的領袖孔子,被稱為“至聖先師”。
儒學認為,治國之道應以道德教化為主,刑罰隻是協助手段,最重要的道德律條是“三綱五常”,或者說是忠孝仁義,等等。儒者認為,三綱五常之道本像在天,它是天意,照此去作,就會獲得天的庇佑。
刑罰也是必要的。國家的法律以儒學為指導思想。最大的罪有十條,稱“十惡”。十惡之中,有不忠、不孝,也有損害皇家宗廟、墳墓及盜竊祭祀物品等瀆神罪,這是政教一體國家法律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