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性兌付如何打破
自《征求意見稿》出台後,媒體和金融業主要的關注點包括“打破剛性兌付”和“允許商業銀行以理財產品的名義開立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等相關賬戶,鼓勵資產產品開展直接投資”。而且 ,2015年《商業銀行法》的即將修改,也有可能對這些方麵進行重新立法,這或許為銀行理財業務發展帶來新的機遇。
在當前情況下,中國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仍以封閉式非淨值型為主,截至2014年12月底,其規模占比已經接近80%,這種封閉式非淨值型理財產品主要有兩個風險,一是信息不透明,二是經常存在剛性兌付的情況。正是由於這種風險的存在,常常使得銀行和客戶發生理財產品的糾紛。
糾紛發生的原因,一方麵是投資者缺乏相應的投資知識,傳統的思想使得投資者在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時,對理財產品的購買條款理解不足,誤以為銀行理財產品預期收益率就是保證收益率,在收益率不及預期甚至出現本金虧損的情況下,就會出現投資者與銀行的糾紛;另一方麵是銀行在開展理財業務時也存在不盡職的情況,投資者教育不到位,在理財產品投資收益率不及預期甚至出現本金虧損的情況下,銀行為避免糾紛也多做出兜底等剛性兌付的行為,投資者也會不再關注理財產品的風險,將其當作存款一樣進行投資。
此外,中國長期以來實施利率管製和高利率也為銀行理財資金提供了較好的投資收益保障,一旦利率市場化加速,利率降低,銀行理財產品當前的高收益也會麵臨挑戰。因此,銀行理財業務要步入正常的發展渠道,當務之急是打破銀行理財產品的隱性剛性兌付,徹底消除其隱含的風險點。
而打破銀行理財產品剛性兌付的重要措施之一,就是實現理財產品的淨值化。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6月30日,銀行理財產品中非淨值化產品占比為 94.87%,淨值化產品占比為 5.13%。淨值化產品有利於提高理財資金投資的透明度,有利於投資者理解理財產品的風險。目前,理財產品淨值化受到諸如投資品種的限製。
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6月30日,理財產品資產約有68.49%投資於債券及貨幣市場、現金及銀行存款,非標債權約占22.77%,協議存款和非標債權由於缺乏良好的流通市場,其風險定價不夠成熟,未來改革的方向是資產證券化,為其提供資產定價和交易的平台,促進理財產品的淨值化。
理財產品向淨值型產品過渡,首先要逐步實現理財產品向資產管理產品的轉變。2013年10月,部分商業銀行開始試點債權直接融資工具和銀行發行資產管理計劃。通過與理財產品的對比可以看出,銀行資產管理計劃的主要特點有:定期公布淨值、客戶承擔風險、透明度高。這也是《征求意見稿》新規具體要求的體現,實現理財業務真正回歸到代客理財,達到“賣者有責、買者自負”的效果。雖然在試點過程中仍然有一些問題,如預期收益率仍然繼續誤導投資者,信息披露不完善等,但銀行理財向資產管理轉變的趨勢已不可阻擋。
除了向資產管理方向轉變外,銀行在理財業務嚐新方麵也可作為,而推行結構性理財產品也是一個重要的趨勢。結構型理財產品是將存款、零息債券等固定收益產品與各類金融衍生品組合在一起而形成的新型金融產品。
結構性理財產品越來越受到銀行的重視,主要有以下三點原因:第一,結構性產品的固定收益投資部分在會計核算上可計入結構性存款,有利於增加銀行存款規模;第二,結構性理財產品有助於打破銀行剛性兌付,有利於銀行理財業務的轉型;第三,結構性理財產品從原理上是把高風險和低風險的金融產品組合在一起,滿足了中等風險偏好投資者的喜愛。
過去十年,受政策套利和監管的影響,銀行理財呈現出畸形的發展路徑,未來十年,理財產品低風險、高收益的情況一去不複返,銀行理財業務回歸代客理財、轉型資產管理業務已經成為業內和監管層的共識,這既是一種回歸正路,也是向更高層次的邁進。
但大銀行和中小銀行以及城商行開展理財資管業務應區別對待,未來十年,大銀行在市場中仍將占主導地位,主要以開放式、淨值型和結構類為主,其渠道優勢、客戶優勢和信譽優勢更加凸顯,但產品淨值化以後,管理規模大,進而影響收益率將是一大考驗。
與此相反,小銀行具有更好的靈活性,未來資產管理業務拚的是管理能力和投資能力,規模並不是最主要的;小銀行的劣勢主要是客戶渠道和信譽無法與大銀行相比,以及產品工具偏少,因此,小銀行更需要努力提升投資和研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