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談功能對等理論在電影字幕翻譯中的體現(2 / 3)

奈達所謂的“功能對等”,就是說翻譯時不求文字表麵的死板對應,而要在兩種語言間達成功能上的對等。因此我們應該客觀地去理解 “功能對等”,靈活地加以運用,以便使該理論能夠更好地為我們工作。例如:

—Hey, whos the pig?

—Are you talking to me?

—He called him a pig.

—Are you talking to me?

—Shouldnt have done that.

—Are you talking to me? They call me…Mr.Pig.

這是《獅子王》第一部中辛巴的好友蓬蓬、丁滿與鬣狗的一段對話。相對於獅子王中大段的台詞,這段話可能並沒有引起過太多讀者甚至譯者的注意。但在這裏筆者要提醒大家的是關於最後一句話,最後兩個單詞Mr.Pig 的翻譯,有的版本是這樣翻譯的:

——嘿,那頭豬是誰?

——你是在叫我嗎?

——他竟然叫他“豬”。

——你是在叫我嗎?

——別這樣。

——你在和我說話嗎?他們都叫我……豬先生。”

看過這部電影的觀眾都知道,蓬蓬是辛巴在自己流亡的過程中碰到的一位真誠的朋友,他在大自然中長大,懂得各種生存法則,同時為了朋友又願意赴湯蹈火。這種角色頗有點像是《水滸傳》中的李逵,其角色定位就是沒有煩惱,沒受過什麼教育,但是非常重情誼,為了朋友能夠兩肋插刀的一個人物。試想,這樣的一個角色怎麼可能說出“豬先生”這樣文明的話來呢?經過查找和對比,筆者終於發現有一個版本的譯文比較符合蓬蓬的身份,“……你在和我說話嗎?要知道,他們都管我叫‘豬大爺’。”這一譯文雖然不太雅,但恰恰體現了蓬蓬豪爽、易衝動、好惡分明的性格特點,反而更加符合人物的身份,從意義事物層麵上來說,這才是真正實現了內容和形式上的雙重對等。

(二)功能對等中“美”的實現

電影本身所蘊涵的思想、情感及美學效果是用來傳遞信息的,因此,電影字幕翻譯不同於純文學翻譯,它富於藝術性,譯者除了準確傳遞原文的信息之外還應考慮到其美學效果的再現。譯者隻有深刻領會原作,掌握其內涵的意蘊,才能在翻譯中字斟句酌,再現原作的神韻和藝術效果。

Im sorry things didnt work out

Its just what it’s meant to be.

阿寶,天不遂人願……

況且這本不是天意。

這是電影《功夫熊貓》中的一段台詞,是阿寶的爸爸在勸說阿寶放棄做大俠的念頭。在英語中“work out”的本意是:“解決;算出;實現;製定出”,如果按照字麵意來翻譯的話,第一句話就應該翻譯為“我很抱歉事情並沒有解決/願望並沒有實現”,對於這兩種翻譯,中國讀者都可以接受,但是譯文中卻缺少了那麼一點美的感覺。讀起來就像是在喝白開水,寡而無味。這種時候,為了增加原文的可讀性,為了使字幕和電影一樣能夠給人以美的享受,譯者就應該著眼於原文的意義和精神而不拘泥於原文的語言結構,根據“對等理論”,譯者在翻譯過程中需要注意結合意義上的對等以及美學功能上的對等。因此譯者按照中國的一句俗語,把這句話譯成了“天不遂人願”。 這種譯文既兼顧到了翻譯中美學上的價值實現,也使譯文觀眾得到了和原文觀眾相同感受。

三、電影字幕翻譯者的任務

電影翻譯是受特定時間、銀幕空間、場景切換等諸多因素製約的一種語言轉換。[3]我國影視翻譯的曆史還很短,還沒有形成一套全麵的理論體係,大部分的研究工作還是停留在經驗主義階段。把功能對等理論運用到影視翻譯中去,目的就是譯者要使配音或加字幕的電影的觀眾在理解和欣賞電影時能達到原版電影觀眾理解和欣賞電影的程度。

在功能對等這一理論的實際運用中,奈達提出了“最高層次的對等”和“最低層次的對等”兩個概念。所謂最高層次的對等,是指“譯文達到高度的對等,使目的語聽眾或讀者在理解和欣賞時所做出的反應,與原文聽眾或讀者對原文的理解和欣賞所做出的反應基本上一致。”這種高度的對等幾乎是永遠達不到的,尤其是兩種語言和文化差異較大時更不可能達到。所謂最低層次的對等,是指“譯文能達到充分的對等,使目的語的聽眾或讀者能理解和欣賞原文聽眾或讀者對原文的理解和欣賞”[2]。其實,在最高層次的對等和最低層次的對等之間,還有各種不同層次的對等,對於電影字幕的翻譯,譯者要做的就是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盡可能向最高層次的對等靠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