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國際舞台,探求中國音樂學科發展
特別策劃
作者:張斐然
中國音樂學科經過半個多世紀的發展,其間取得了驕人的成績。隨著“中國夢”這一概念的提出,中國音樂界迎來了一次大發展的機會。中國音樂學科的建設發展和人才培養是音樂教育界關注的重要問題,這不僅關係到中國音樂的未來,也關係到中華文化的偉大複興。本刊以“藝術教育中國夢——音樂之夢”為專題,采訪了上海音樂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藝術學科評議組成員、全國藝術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委員賈達群教授和北京師範大學張曉梅教授及蒯衛華老師。他們分別就音樂學科的建設和人才培養等問題發表了觀點和意見。本文主要對這些觀點和意見進行綜述,以饗讀者。
中國音樂學科的建設與發展
一、音樂學科的形成與發展
音樂學作為一門獨立學科,在西方始於19世紀下半葉。1829年德國學者J.B.羅基爾首次提出音樂學這一概念,1835年A.加蒂也提到了這一概念,但二人並沒有對“音樂學”的具體研究內容做較為詳細的論述。其後,奧地利音樂學家G.阿德勒將音樂學研究中曆史的研究和係統的研究分成兩個部分,並把它們各自的研究內容和方法列成圖表,體係音樂學和曆史音樂學組成了西方音樂學研究的兩大流派,共同建構了西方音樂學學科的整體構架。音樂學作為一門獨立學科的地位得以確立。從那時至今,西方音樂學已走過100多年的學科發展曆程。
中國音樂學形成於20世紀30年代,經過半個多世紀的發展,我國音樂學的學科體係已經基本形成。在張曉梅看來,從建立到如今,中國音樂學大體經曆了5個階段。
第一階段:奠基時期。在中國,現代意義上的音樂學科的理論研究起步比較晚,中國近現代音樂史第一篇專論音樂學科理論的文獻為蕭友梅的《音樂的定義與分門研究》,在這篇文章中蕭友梅第一次提出了音樂研究的若幹門類:樂譜、樂典、和聲學、對位法、作曲法、音樂形態學、音響學、音樂心理學等。1920年,蕭友梅在《樂學研究法》中,明確提出了“樂學是研究音樂的科學”,對音樂史、音樂美學等做了詳細的闡釋。1939年冼星海發表了《民歌研究》,1948年呂驥發表《中國民間音樂提綱》,成為中國音樂民族學學科理論大廈的基石,特別是呂驥的文章,對我國後來關於民間音樂的普查、收集、整理、研究工作產生了巨大影響。
第二階段:開拓時期。新中國成立後至“文革”前的17年,音樂學科的建設有了一定的發展,但由於種種曆史原因,此階段的發展受到了一定的影響。
第三階段:空白期。1966年至1976年,由於受到“文革”影響,音樂學科建設一片空白。
第四階段:發展期。改革開放以後,音樂學科出現了前所未有的大發展,一方麵,打開國門,積極翻譯,引進國外音樂學科理論資料文獻,極大地促進了我國音樂學科理論研究的發展;另一方麵,我國音樂界對音樂學科理論建設日益關注,在研究的深度和廣度上有所拓展。
第五階段:平穩期。90年代以來至今,人們沒有停止對音樂學科的研究,但在態度上更為謹慎和冷靜,表現出一種重新思考的征兆。
二、中國音樂學發展中遇到的挑戰
對於中國的音樂學研究者來說,中國音樂學的學科建設麵臨的是一段艱辛而漫長的路程。但我們應該承認,作為一個現代意義上的人文學科,中國的音樂學還很年輕。在這個學科的一些領域,我們同當代西方音樂學的最高成就相比,是存在距離的,特別是在“創新”這一點上,我們任重而道遠。張曉梅認為在中國音樂學的創新上,我們可以把主要精力放在以下四個方麵:一是實現各子學科之間的相互借鑒和融合;二是加強中西方音樂的相互溝通,吸取西方音樂學研究的精華,更好地為中國音樂學學科研究提供養分;三是加強對中國古代和近現代之間整體性研究;四是不應該忽略音樂學與其他學科之間的交叉性研究。因此,中國音樂學學科“創新”建設是一項複雜且艱巨的任務,需要我們投入大量的、長期的時間和精力,紮紮實實地去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