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在寫作上有以下特點:
一是巧妙的外交辭令。
本文以燭之武說退秦兵為重點,詳細地記敘了燭之武說服秦穆公的經過。晉、秦圍鄭所借的理由,本與秦無關,而秦、晉之間又存在著矛盾。燭之武就是利用這個矛盾說退秦兵的。但他的說辭非常巧妙。在他說服秦穆公的過程中,緊緊抓住秦、晉之間的矛盾,就亡鄭和舍鄭究對誰有利這個問題,處處從秦的利害上立言,反複陳述己見:先說亡鄭對秦無益,再說亡鄭對秦有害,三說舍鄭對秦有益,四舉事例說明晉曾負秦,五說晉得鄭後必將“闕秦”。由於燭之武說得有理有據,而且層層深入,委婉透徹,所以秦穆公心悅誠服,不但撤兵,而且與鄭結盟,還派兵助鄭防晉。這段說辭,準確而委婉,曲折而盡情,確實精彩。
二是簡練的敘事方法。
本文記敘晉、秦圍鄭的起因和地點,鄭文公接受夥之狐的建議派遣燭之武的經過,燭之武說服秦穆公撤兵,晉文公主動撤兵,整個事件還是比較複雜的。但本文除第一自然段5句是記事外,其餘三個自然段主要是記言,事的詞句很少。記事的語言雖很簡括,卻完整地交代了事件的全過程,把事件的起因、發展和結局,記載得清清楚楚。這種簡練的文筆是值得學習的。
三是鮮明的人物性格。
本文通過燭之武的言論和行動,把燭之武刻畫得栩栩如生,性格鮮明。但鄭文公要派遣他說秦時,他雖然因未曾被重用有意見,但當鄭文公說明國,家危急的時候,他能不計個人得失,以國家利益為重,臨危受命,接受派遣。而且,他是在被包圍的情況下,隻身一人“夜縋而出”的,這是非常危險的。這些都表現了他的可貴的愛國精神。另外,從燭之武說服秦穆公退兵的那一段說中,可以看出他不卑不亢、機智勇敢和善於辭令的外交才能。
邵公諫厲王弭謗
國語
【原文】
厲王虐(1),國人謗王(2)。邵公告曰(3):“民不堪命矣(4)!”王怒,得衛巫(5),使監謗者。以告,則殺之。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
王喜,告邵公曰:“吾能弭謗矣(6),乃不敢言。”邵公曰:“是障之也(7)。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川壅而潰,傷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為川者決之使導(8),為民者宣之使言(9)。故天子聽政(10),使公卿至於列士獻詩(11),瞽獻曲(12),史獻書(13),師箴(14),瞍賦(15),矇誦(16),百工諫(17),庶人傳語(18),近臣盡規,親戚補察(19),瞽、史教誨,耆、艾修之(20),而後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21)。民之有口,猶土之有山川也,財用於是乎出;猶其原隰之有衍沃也(22),衣食於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敗於是乎興(23)。行善而備敗,其所以阜財用衣食者也(24)。夫民慮之於心而宣之於口(25),成而行之,胡可壅也?若壅其口,其與能幾何(26)?”
王不聽。於是國人莫敢出言。三年(27),乃流王於彘(28)。
【注釋】
(1)厲王:周天子,名胡,在位三十七年(前878年至前842年)。(2)國人:居住在國都裏的人,這裏指平民百姓。謗:公開批評、指責。(3)邵公:名虎,周王的卿士,諡穆公。邵:又作“召”。(4)命:指周厲王暴虐的政令。(5)衛巫:衛國的巫者。巫,以裝神弄鬼為職業的人。(6)弭(mǐ):消除。(7)障:堵塞。(8)為川者:治水的人。(9)宣:引導,開導。(10)天子:古代帝王的稱謂。聽政:處理政事。(11)公卿:指執政大臣。古代有三公九卿之稱。《尚書-周官》:“立太師、太傅、太保,茲惟三公。”九卿指少師、少傅、少保、塚宰、司徒、宗伯、司馬、司寇、司空。列士:古代官員有上士、中士、下士之分,統稱列士。位在大夫之下。詩:指有諷諫意義的詩篇。(12)瞽(gǔ鼓):盲人。因古代樂官多由盲人擔任,故也稱樂官為瞽。(13)史:史官。書:指史籍。(14)師:少師,樂官。箴:一種具有勸戒意義的文辭。(15)瞍(sǒu):沒有眼珠的盲人。賦:有節奏地誦讀。(16)矇(méng):有眼珠的盲人。瞍矇均指樂師。(17)百工:周朝職官名。指掌管營建製造事務的官員。(18)庶人:平民。(19)親戚:指君王的內外親屬。(20)耆(qí)艾:年六十的人叫耆,年五十的人叫艾。這裏指天子年長的師傅和朝中的老臣。修:整理修飾。(21)悖(bèi):違背道理。(22)原隰(xí):平原和低濕之地。衍沃:指平坦肥沃的良田。(23)興:興起,這裏指表現,體現。(24)阜:豐盛。(25)夫(fú):發語詞,無義。(26)其:句中語氣詞,表示反問。與:語助詞,無義。幾何:多少,這裏是“多久”的意思。(27)三年:過了三年。周厲王於公元前842年被國人放逐到彘,據此邵公諫厲王事當在公元前845年。(28)流:放逐。彘(zhì):地名,在今山西霍縣東北。
【譯文】
周厲王殘暴無道,國都裏的人公開指責厲王。邵穆公報告說:“百姓不能忍受君王的政令了!”厲王聽了勃然大怒,找到一個衛國的巫者,派他監視公開指責自己的人。巫者將這些人報告厲王,就殺掉他們。國都裏的人都不敢說話,在路上相遇不敢交談,隻是以目示意。
厲王高興了,告訴召公說:“我能止住謗言了,大家終於不敢說話了。”召公回答說:“這是堵他們的口。堵住百姓的口,比堵住河水更厲害。河水堵塞而衝破堤壩,傷害的人一定很多,百姓也象河水一樣。所以治理河水的人,要疏通它,使它暢通,治理百姓的人,要善於開導他們,讓他們敢於講話。因此天子處理政事,讓三公九卿以至各級官吏進獻諷喻詩,樂師進獻民間樂曲,史官進獻有借鑒意義的史籍,少師獻箴言,無眸子的盲人朗誦詩歌,有眸子的盲人誦讀諷諫之言,掌管營建事務的百工紛紛進諫,平民則將自己的意見轉達給君王,近臣盡心規勸,親戚補其過失,察其是非,樂師和史官以歌曲、史籍加以諄諄教導,年長的師傅再進一步修飾整理,然後由君王斟酌取舍,付諸實施。所以政事得到推行而不違背事理。百姓有口,好象大地有高山河流一樣,物質財富就從這裏出產;又象高原和低地都有平坦肥沃的良田一樣,衣食就從這裏產生。由於人們用口發表言論,政事的好壞才能表現出來。實行好的而防止壞的,這大概才是用來增加財物衣食的辦法吧。百姓心裏考慮的,口裏就公開講出來,天子要成全他們,將他們的意見付諸實行,怎麼能堵住呢?如果堵住百姓的口,那又能堵多久呢?”
周厲王不聽。於是國都裏的人再不敢講話。過了三年,便將厲王放逐到彘地去了。
【作者簡介】見《國語》
【賞析】
本文選自《國語-周語上》,標題是後加的。召公又作“邵公”,姓姬,名虎,諡號穆公,是周厲王的卿士。厲王,即周厲王,名胡,是西周有名的暴君。他對外用兵失敗,對內進行“專利”,即把本屬各級領主共有的山林川澤之利收歸王室所有。厲王壟斷山林川澤之利的行為,引起“國人”的強烈不滿,紛紛議論,嚴厲批評。為了壓製輿論,厲王使衛國神巫監視國人,禁止批評,違者殺頭。這時召公用“防民之口,甚於防川”的道理進行勸諫,厲王不聽,以致矛盾愈來愈尖銳。到了公元前841年,終於爆發了國人暴動,圍王宮,襲厲王,厲王出逃。這篇文章寫的就是這件事,其中主要記述了召公的諫言。諫言說理透徹,且具有民主因素。
本文寫周厲王推行剝奪“國人”利益的“專利”法,引起國人強烈批評,厲王則以刑殺壓製批評,並拒絕召公勸諫,結果激起民憤,厲王被國人趕下了台。這一曆史教訓是深刻的。它說明:對於老百姓的批評,是“宣之使言”,還是“防民之口”,這是關係國家興衰治亂的大問題。召公提出的“防民之口,甚於防川”的論斷,已成為流傳千古的富有哲理的名言,至今仍有借鑒意義。
本文的寫作特點是詳於“記言”而略於“記事”。
文章詳於記言。記言部分既闡明了事理,又表現了人物的思想境界。如召公的諫辭:首先用“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川壅而潰,傷人必多”的比喻,從反麵說明壓製批評,會造成嚴重後果;繼而用“天子聽政”要從12個方麵納諫求治的曆史事例,從正麵說明廣開言路,才能“事行而不悖”;第三,再從正麵設喻,“民之有口,猶土之有山川也,財用於是乎出;猶其有原隰衍沃也,衣食於是乎生”更深一層說明按老百姓的意見辦事,是國家生存的基礎;最後得出結論:老百姓的口是堵不住的。最後一句“其與能幾何”是暗示不久會出亂子。這些喻證和例證,既把“弭謗”之害從正反兩方麵闡述得非常透徹,很有邏輯性和說服力;又表現出了召公的豐富的政治經驗和善於言辭。
文章略於記事。記事部分非常簡略,但記事與記言交錯進行,並且“言”為“事”發表,“事”為“言”驗證。這是《國語》常用的方法。如本文,召公勸諫之“言”,是由厲王弭謗之“事”引出的;而國人放逐厲王之“事”,正好驗證了召公之“言”。記言、記事相輔相成,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