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文】
褒禪山也叫華山。唐代和尚慧褒開始在山麓築屋定居,死後葬在這裏。因為這個緣故,從那以後人們稱這座山為“褒禪”。現在人們所說的慧空禪院,就是慧褒的弟子在慧褒墓旁蓋的屋舍。現離那禪院東邊五裏,是人們所說的華山洞,因為它在華山的南麵而這樣稱呼它。距離山洞一百多步,有一塊石碑倒在路旁,那上麵的碑文已經模糊不清,隻有從它殘存的文字還可以辨認出“花山”的名稱。現在把“華”念作“華實”的“華”,大概是由於讀音錯了。
華山洞下邊平坦空曠,有泉水從旁邊湧出,題字記遊的人很多,這是人們所說的“前洞”。順山而上走五六裏,有個洞穴幽暗深遠,走進洞穴十分寒冷,問它的深度,就是那些喜歡遊覽的人也不能走到盡頭,人們叫它“後洞”。我和同遊的四個人拿著火把走進去。進洞越深,前進越困難,然而見到的景象也越奇特。有懈怠想要退出的夥伴說:“如果不出去,火把將要燒完!”於是跟他們一起退出洞來。大約我走到的地方,比起那些喜歡遊覽的人來說,還不到十分之一,然而看那左右的洞壁,來到這裏題字記遊的已經少了。大概洞更深,那麼到達那裏的人就更少了。正當決定從洞中退出的時候,我的體力還足夠繼續前進,火把也還足夠繼續照明。我們已經出洞了,便有人責怪那要求退出來的人,我也後悔自己隨從他們,以至不能盡情享受那遊覽的樂趣。
對於這種情況,我有感慨了。古人觀察天地、山川、草木、蟲魚、鳥獸的時候,往往有心得,因為他們探究、思考得非常深入而且無處不在。地方平坦並且路程近,到達的人就多;地勢險峻並且路程遠,到達的人就少。但世上的奇妙雄偉、珍貴奇特、不同尋常的景象,常常在那險阻僻遠的地方,因而人們很少到達那裏。所以,不是有誌向的人是不能到達的。有了誌向,也不隨從別人而中止,然而力量不足,也不能到達。有了誌向和力量,而且又不隨從別人而鬆懈,到了那幽深昏暗、叫人迷亂的地方,沒有外力來輔助他,也不能到達。但是力量足夠到達那裏,(結果卻沒有到達,)在別人看來是可以嘲笑的,在自己看來也是有所悔恨的。盡了自己的努力卻不能到達的人,就可以沒有悔恨了。難道誰還會譏笑他嗎?這就是我這次遊山的心得。
我對於那倒在地上的石碑,又因此歎惜那古代書籍的失傳,後代人弄錯了它流傳的文字,而沒有人能夠說明白的事情,哪能說得完呢!這就是今天治學的人不可不深入地思考、謹慎地選取的緣故了。
同遊的四個人:廬陵人蕭君圭,字君玉;長樂人王回,字深父;我的弟弟安國,字平父;安上,字純父。至和元年七月某日,臨川人王某記。
【作者簡介】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號半山,封荊國公,世人又稱王荊公。漢族。北宋臨川人,北宋傑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學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有《王臨川集》、《臨川集拾遺》等存世。官至宰相,主張改革變法。詩作《元日》、《梅花》等最為著名。熙寧九年罷相後,隱居,病死於江寧(今江蘇南京市)鍾山,諡號“文”,又稱王文公。其政治變法對北宋後期社會經濟具有很深的影響,已具備近代變革的特點,被列寧譽為是“中國十一世紀偉大的改革家”。在文學中也具有突出成就。其詩“學杜得其瘦硬”,擅長於說理與修辭,善於用典故,風格遒勁有力,警辟精絕。他的散文,雄健簡練,奇崛峭拔,大都是書、表、記、序等體式的論說文,闡述政治見解與主張,為變法革新服務。
【賞析】
《遊褒禪山記》是王安石在宋仁宗至和元年(1054)任舒州通判時寫的一篇敘議結合的遊記,敘述他和幾位同伴遊褒禪山的經過,並借此生發議論,說明要實現遠大理想,成就一番事業,除了要有一定的物質條件外,更需要有堅定的誌向和頑強的毅力,並提出治學必須采取“深思而慎取”的態度。這是一篇記敘與議論相結合的散文,與一般遊記不同,獨具特色。
第一,因事說理,敘議結合。文章前麵記遊山,後麵談道理,記敘和議論結合得緊密而自然,並且前後呼應,結構嚴謹,行文縝密。文中的記遊內容是議論的基礎,是議論的事實依據;議論是記遊內容在思想認識上的理性概括和深化。前麵的記遊處處從後麵的議論落筆,為議論作鋪墊;後麵的議論又處處緊扣前麵的記遊,賦予記遊內容以特定的思想意義。記敘和議論相輔相成,互為補充,相得益彰。
第二,重點突出,詳略得當。本文的主旨在於闡述要“有誌”“盡吾誌”的觀點,另外也涉及“深思而慎取”的觀點,因此,文章的選材、詳略無一不經過精心裁定,緊扣這兩個觀點。記遊部分就寫景來看似乎平淡無奇,實際上是深思熟慮、刻意安排的。第一段介紹褒禪山概況從略;第二段記遊華山洞經過從詳。前者又詳記仆碑文字,其餘從略;後者又記前洞和後洞概況從略,記遊後洞經過頗詳。記前洞和後洞概況,又前洞略,後洞詳;記遊後洞,又寫經過略,補敘經過、寫心情之“悔”詳。議論部分對應記敘部分,也有側重。議遊華山洞的心得甚詳,借仆碑抒發感慨從略。議遊華山洞的心得,又議“誌”較詳,議“力”“物”從略。
第三,文筆簡潔,語言凝練。本文的記遊部分,除為說理之外,沒有多餘的文字;議論部分,說理充分而有節製,沒有無用的筆墨。全篇行文嚴謹,用墨極為簡省,語言精要得當,以致文字難以增刪改換。文中的一些句子,如“入之愈深,其進愈難,而其見愈奇”,“夫夷以近,則遊者眾;險以遠,則至者少”,“世之奇偉、瑰怪、非常之觀,常在於險遠,而人之所罕至焉”,“盡吾誌也而不能至者,可以無悔矣”,都是平實而深刻、言簡而意豐的警句。在刻畫奇景同時,把自己對生活的認識寄托於遊山探奇的感受中使自然之景與人生之理巧妙地熔於一爐。
傷仲永
王安石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1),世隸耕(2)。仲永生五年,未嚐識書具(3),忽啼求之。父異焉(4),借旁近與之(5),即書詩四句(6),並自為其名(7)。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8),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9),其文理皆有可觀者(10)。邑人奇之(11),稍稍賓客其父(12),或以錢幣乞之(13)。父利其然也(14),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15),不使學。
予聞之也久。明道中(16),從先人還家(17),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18)。又七年,還自揚州,複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19)。”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20),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21)。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邪!
【注釋】
(1)金溪:地名,現在江西省金溪縣。(2)世隸耕:世代耕田為業。隸,屬於。(3)書具:書寫工具,指筆、墨、紙、硯等。(4)異焉:對此感到驚異。焉:於此,兼詞。(5)旁近:附近,這裏指鄰居。與:給。(6)書:寫。(7)自為其名:題上自己的名字。為:動詞,寫、題。(8)收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關係。收:聚、團結。以……為意:把……作為內容。(9)自是:從此。立就:立即完成(寫好)。(10)文理:文采和道理。可觀者:值得看的。(11)邑人:同縣的人。奇之:以之為奇,認為他是個奇才。奇:奇特,意動用法。之,他,指代仲永。(12)稍稍:漸漸。賓客其父:以其父為賓客,請他父親去做客。賓客,這裏作動詞用,意思是以賓客之禮相待。(13)乞:求。(14)利其然:以其然為利,認為那樣有利可圖。(15)扳:通“攀”,牽,引,拉著。環謁(yè):四處拜訪。(16)明道:宋仁宗年號(1032—1033)。(17)先人:祖先。這裏指王安石死去的父親。(18)稱(chèn):相當。(19)泯(mǐn)然:消失的樣子,這裏是毫無特色的意思。眾人:普通人,一般人。眾,普通,一般。(20)通悟:通達聰慧。(21)材人:有才能的人
【譯文】
金溪縣人方仲永,世代從事種田。仲永長到五歲時,從來沒有見過書寫的文具;(有一天)忽然哭叫著要這些東西。他父親對此感到非常奇怪,就借了鄰居的(文具)給他,他就寫了四句詩,並且寫上自己的名字。這首詩是以供養父母和同族人搞好關係為主題,傳給了全鄉的秀才看。從此,人們讓他以物為題作詩,(他)立即完成,(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可取之處。同縣的人都認為他是奇才,逐漸地把他父親當賓客看待,有的人還拿錢幣求他的詩。他父親認為這樣做有利可圖,就天天拉著仲永四處拜訪縣裏的人,卻不讓他學習。
我聽到這事很久了。明道年間,(我)跟隨先父回家,在舅舅家裏見到方仲永,他已十二三歲了。讓他作詩,(其情形)無法同以前所說的相當。再過七年,從揚州回家,又到了舅舅家裏,問起方仲永,回答說:“(他的才能已經完全)消失,和普通人沒有什麼兩樣了。”
我認為:方仲永的聰明穎悟,是上天賦予的。他的天資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的多。然而最終還是和平常人差不多,那是因為沒有受到常人所受的教育的結果。他的天資是那樣的好,隻因為沒有受到教育培養,尚且淪為普通人一樣;現在一般說來天分不高的人自然是很多的,如果再不加以教育培養,恐怕會連一個平常人都不如吧?
【作者簡介】見《遊褒禪山記》
【賞析】
本文借事說理,以方仲永的實例,說明後天教育對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兩部分:敘事部分寫方仲永幼年時天資過人,卻因其父“不使學”而最終“泯然眾人”,變得平庸無奇;議論部分則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於“受於人者不至”,強調了後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過方仲永這一實例說明具有普遍借鑒意義的道理,給人以深長的思考。
本文的語言十分精當。敘事部分僅以一百多字就完整地敘述了方仲永從五歲到二十歲間才能變化的過程,議論部分也不過七十餘字,文中的每一詞、句都有其確切的表達作用,而不是可有可無。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貫、身份、姓名、家世,這不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紹,而且“世隸耕”三字是對“未嚐識書具”“不使學”的必要鋪墊,既襯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資,又暗示了造成他命運的家庭背景;一個“啼”字,生動地寫出方仲永索求書具的兒童情態;“忽”“即”“立”三個副詞,使一個天資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躍然紙上;“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僅一句話就刻畫出方仲永父親貪圖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歎的愚昧無知之態;“不使學”三字,看似平淡,卻為方仲永的變化埋下伏筆,點出方仲永命運變化的關鍵。第二段敘事極為簡要,僅以一“見”一“聞”一“問”就交代了方仲永後來的變化和結局。結尾的議論部分,言簡意深,說理嚴謹。對本文語言精當的特點,可以逐詞逐句體察、品味。
除了語言精當,本文語言平實而又不乏感情色彩。文章以“傷仲永”為題,寫的是可“傷”之事,說的是何以可“傷”的道理,字裏行間流露著作者對一個神童最終“泯然眾人”的惋惜之情,對“受之天”而“受於人者不至”者的哀傷之情,並以鮮明的態度表明作者的觀點。
某啟(1):昨日蒙教,竊以為與君實遊處相好之日久(2),而議事每不合,所操之術多異故也(3)。雖欲強聒(4),終必不蒙見察,故略上報(5),不複一一自辨。重念蒙君實視遇厚(6),於反複不宜鹵莽(7),故今具道所以,冀君實或見恕也。
蓋儒者所爭,尤在名實,名實已明(8),而天下之理得矣。今君實所以見教者,以為侵官、生事、征利、拒諫(9),以致天下怨謗也。某則以為受命於人主,議法度而修之於朝廷,以授之於有司,不為侵官;舉先王之政,以興利除弊,不為生事;為天下理財,不為征利;辟邪說,難壬人(10),不為拒諫。至於怨誹之多,則固前知其如此也。人習於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國事、同俗自媚於眾為善,上乃欲變此,而某不量敵之眾寡,欲出力助上以抗之,則眾何為而不洶洶然(11)?盤庚之遷(12),胥怨者民也(13),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盤庚不為怨者故改其度,度義而後動(14),是而不見可悔故也。如君實責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為,以膏澤斯民(15),則某知罪矣;如曰今日當一切不事事,守前所為而已,則非某之所敢知。
無由會晤,不任區區向往之至(16)。
【注釋】
(1)某:作者自稱。(2)遊處:交往共處。(3)所操之術:所持的主張和方法。(4)強聒:硬囉嗦。聒:語聲嘈雜。(5)上報:回信。(6)視遇:看待。(7)反複:指書信往來。(8)名實:名義和實際。(9)侵官、生事、征利、拒諫:這是司馬光信中指責王安石變法的四條罪狀。侵官:增設新官,侵犯原來官吏的職權。生事:廢舊立新,名目繁多,生事擾民。征利:設法生財,與民爭利。拒諫:拒絕接受意見。(10)難壬(rén)人:批駁巧言獻媚的人。壬人,巧言獻媚的壞人。(11)洶洶然:大聲吵鬧的樣子。(12)盤庚之遷:商朝君主盤庚即位後,認為國都設在商地(今河南商丘),不適宜實行教化,決定遷都亳(Bo,第二聲)(今河南偃師),改國號為殷。見《尚書-盤庚》。(13)胥(xū):相與,都(14)度(duó)義:考慮是否合理。(15)膏澤:恩惠,這裏作動詞用,施以恩惠。(16)不任區區向往之至:意思是不勝敬仰。這是舊時寫信的客套話。不任,不勝。區區,情意誠摯。小,指自己。自稱的謙詞。向往之至,仰慕到極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