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文】
博雞者是袁州人,一向遊手好閑,不從事勞動生產,每天抱著雞召喚一幫年輕人,在街市上鬥雞賭輸贏。他任性放縱,喜歡與人爭鬥。許多鄉裏的俠義好漢,都對他很服從、退讓。
元代至正年間,袁州有一位州長官頗多仁愛、寬厚的政績,百姓很喜歡他。當時上級官署派下的使者姓臧,是一個新得勢的權貴,將要巡察各州郡到袁州來。太守依仗著自己年資高有德望,看不起這位新貴,聽說他到了,笑著說:“這是臧家的小子啊。”有人把這話告訴了姓臧的。臧大怒,想用法律來中傷陷害太守。正巧袁州有一個土豪,曾經受過太守的杖刑,他得知姓臧的使者心裏懷恨太守,就誣陷太守接受過自己的賄賂。使者於是逮捕了太守,威逼其認罪,革掉了太守的官職。袁州人非常憤慨,但是沒有什麼辦法來對付他。
一天,博雞者在街市上遊蕩。大家知道他有能力有作為,因而責備他說:“你向來以勇敢出名,但隻能欺壓貧弱的人罷了。那些土豪依仗他們的錢財,誣陷賢能的使君,使他罷了官,袁州人失去了父母官。你果真是男子漢大丈夫的話,就不能為使君出一把力嗎?”博雞者說:“好。”就到貧民聚居的地方,召來一批向來勇健的小兄弟,共有幾十個人,在路上攔住那個土豪。土豪正穿著一身華麗的衣服,騎著馬,後麵跟隨了一群奴仆,奔馳而來。博雞者一直向前把他揪下馬,又提起來加以毆打。奴仆們驚恐萬分,各自逃去。博雞者於是剝下土豪的衣服,自己穿著,又自己鞭打著土豪的馬,指揮眾子弟簇擁著土豪在馬的前麵,把他的雙手反綁著,遊街示眾。命令土豪自己大聲叫道:“作老百姓的要誣陷太守,就看看我的樣子!”走一步叫一聲,不叫就用杖打,打得土豪的背上全部是傷。土豪的兒子聽說有此禍殃,就聚集了同宗本家的奴仆一百人左右,想攔路奪回他的父親。博雞者迎麵走上去說:“如果想要你父親死,那就上前來鬥。否則還是關起門來在家裏好好地等著。我遊街結束,就歸還你的父親,不會有危險的。”土豪的兒子害怕博雞者會因此用棍杖打死他的父親,不敢動手,匆匆約束招攏了奴仆們而離去。袁州的百姓相互追隨著聚集在一起觀看,歡呼聲振動了整個袁州城。郡中掌管民事的官吏非常驚懼,騎馬奔告州府衙門。府裏的副官對博雞者的所作所為感到痛快,暗中放任他而不過問。天黑,博雞者和遊街隊伍來到土豪家門口,揪著他命他跪下,列數他的罪狀說:“你做老百姓,不能自己檢點,冒犯了使君,用杖打你,這是刑法的規定。你竟敢因此而怨恨在心,又趁機誣陷使君,使他罷了官。你的罪行當死,現在暫且饒恕你。今後如果不好好改過自新,並且再胡言亂語,我就要燒掉你的房屋,殺掉你的全家!”土豪氣焰完全沒有了,用額頭碰地,承認自己有罪,表示再不敢了。這才放了他。
博雞者於是告訴大家說:“這樣是否足夠報答使君了呢?”大家說:“你所作所為確實令人痛快,但是使君的冤枉沒有昭雪,還是沒有用的。”博雞者說:“對。”立即用紙連成一個巨幅,寬有二丈,大寫了一個“屈”字,用二根竹竿夾舉起來,奔走到行禦史台去訴訟,行禦史台的官吏不受理。於是便和他的一幫小兄弟,每天張著這個“屈”字遊行於金陵城中。行禦史台的官吏感到慚愧,追受了他們的狀紙,為他們恢複了太守的官職而罷免了姓臧的使者。當時,博雞者由於他的俠義行為而聞名於東南一方。高啟說:我在史館,聽翰林官天台人陶先生說起博雞者的事。看來袁州太守雖然能得民心,但是沾沾自喜,輕視上級,他的遭禍不是外來的原因造成的。姓臧的使者,濫用法律權力,用來報複一句話的怨恨,本來就是一個凶殘的人!但做上級的人不能察明下情,致使百姓捋起袖子,一起奮起,發泄自己的憤慨。有見識的人本就知道元代的政治混亂鬆弛,因而變亂的興起已經從下麵慢慢形成了。
【作者簡介】
高啟(1336—1374),字季迪,長洲(今江蘇省蘇州市)人,因曾居鬆江(今上海市鬆江縣)青丘,自號青丘子,是元末明初的著名詩人,文學史上的明初四傑(亦稱吳中四傑)之一(另三人是楊基、張羽、徐賁)。有文武才,無書不讀,對曆史尤有深入研究。一生不慕富貴,不為禮法所拘。1369年(洪武二年),明太祖召他編修《元史》,授翰林院國史編修官。第二年,升戶部右侍郎,他不願作官,以“少年不敢當重任”為理由,回到青丘,教書自給。1372年(洪武五年),蘇州知府魏觀重修曾被張士誠改作王宮的原府署,仇家誣告魏觀“興既滅之基”,“有異圖”,被處死。高啟因受牽連,於1374年(洪武七年)九月被腰斬。著有詩集《高太史大全集》十八卷,存詩兩千餘首;文集《鳧藻集》五卷
【賞析】
該文所記博雞者的事跡,暴露了元朝末年統治階級內部或互相鬥爭,或互相勾結,上層的人對權貴、豪民的不法行為不聞不問,下層群眾卻能仗義向惡勢力進行衝擊,由此反映了“元政紊弛而變興自下之漸”的社會現實。該文的認識意義也就在此。
該文寫法方麵的特點,一是善於突出人物矛盾統一的性格特征。
博雞者是個充滿矛盾的人物。他“不事產業”,社會地位低下,但“諸為裏俠者”對他卻甘拜下風,更為可貴的是他敢於與有權有勢的壞人作鬥爭,不管他是豪民還是新貴。他“素無賴”,卻能為人所不能為,為人所不敢為。他“任氣好鬥”,但不是一味蠻幹,而能審時度勢,采取不同對策。如他懲治豪民,先是組織力量,把豪民從馬上揪下來,摔在地上,狠狠地打,並脫下他的衣服,反綁著雙手,遊街示眾等等,都有幾分蔑視王法的“無賴”習氣,但無一不是俠義精神的體現。當豪民子糾合百餘人想槍回他父親時,博雞者在敵眾我寡的情況下,不是隻顧“好鬥”,而是曉以利害,使對方不敢輕舉妄動,從而控製了局勢,掌握了鬥爭的主動權。對豪民的斥責與警告,更是堂堂正正,使豪民不得不叩頭認罪。為袁守鳴“屈”的鬥爭,目的在為袁守複官,問題得由上級官府解決,因此采取合法的又獨具特色的鬥爭形式,“乃與其徒日張‘屈’字遊金陵城中”,終於使原來不肯受理此案的台臣不得不“為複守官而黜臧使者”。所有這些,都說明博雞者不僅有敢於鬥爭的勇,而且有善於鬥爭的智。他的俠義行為使他過去被“無賴”行徑所蒙住的勇與智,一下子煥發出道德的光輝,而他自己也就“以義聞東南”。作者就是這樣通過事態的發展,成功地刻畫出博雞者的矛盾統一的性格特征。
二是襯托的運用。襯托分正襯和反襯。正襯也叫烘托,反襯實際就是對比。文中運用了兩種襯托,為的是全麵反映有關事物的聯係和矛盾,從各方麵突出主要人物的特征。正襯:如寫“袁人相聚從觀,歡動一城”的行動與情緒,以及“若所為誠快”的讚語,說明博雞者懲治豪民完全符合群眾心願,烘托出他的行動的正義性。寫“府佐快其所為,陰縱之,不問”,也有這種作用。反襯:如寫“民甚愛之”的袁守被誣陷罷官,“袁人大憤,然未有以報也”,反襯出博雞者的見義勇為。又如寫聲勢煊赫的豪民“華衣乘馬,從群奴而馳”,但被博雞者揪住,要打就打,要綁就綁,一切唯命是聽,直至最後“氣盡,以額叩地,謝不敢”,豪民子“糾宗族僮奴百許人”前來,也隻能忍氣吞聲,“不敢動”。這些都反襯出“匹夫攘袂群起”的威力,突出了博雞者敢於鬥爭的精神。郡錄事的“駭之”,“台臣弗為理”,都同樣起了反襯的作用。
項脊軒,舊南閣子也(1)。室僅方丈(2),可容一人居。百年老屋,塵泥滲漉(3),雨澤下注(4);每移案(5),顧視無可置者(6)。又北向,不能得日(7),日過午已昏(8)。餘稍為修葺(9),使不上漏。前辟四窗(10),垣牆周庭(11),以當南日(12),日影反照,室始洞然(13)。又雜植蘭桂竹木於庭,舊時欄楯(14),亦遂增勝(15)。借書滿架,偃仰嘯歌(16),冥然兀坐(17),萬籟有聲(18);而庭階寂寂,小鳥時來啄食,人至不去。三五之夜(19),明月半牆,桂影斑駁,風移影動,珊珊可愛(20)。
然餘居於此,多可喜,亦多可悲。
先是,庭中通南北為一。迨諸父異爨(21),內外多置小門,牆往往而是(22)。東犬西吠(23),客逾庖而宴(24),雞棲於廳。庭中始為籬,已為牆(25),凡再變矣(26)。家有老嫗(27),嚐居於此。嫗,先大母婢也(28),乳二世,先妣撫之甚厚(29)。室西連於中閨,先妣嚐一至。嫗每謂餘曰:“某所,而母立於茲。”嫗又曰:“汝姊在吾懷,呱呱而泣;娘以指叩門扉曰:‘兒寒乎?欲食乎?’吾從板外相為應答。”語未畢,餘泣,嫗亦泣。餘自束發讀書軒中(30),一日,大母過餘曰:“吾兒,久不見若影,何竟日默默在此(31),大類女郎也?”比去,以手闔門(32),自語曰:“吾家讀書久不效,兒之成,則可待乎!”頃之,持一象笏至,曰:“此吾祖太常公宣德間執此以朝,他日汝當用之。”瞻顧遺跡,如在昨日,令人長號不自禁。
軒東故嚐為廚,人往,從軒前過。餘扃牖而居(33),久之,能以足音辨人。軒凡四遭火,得不焚,殆有神護者(34)。
項脊生曰:蜀清守丹穴,利甲天下,其後秦皇帝築女懷清台。劉玄德與曹操爭天下,諸葛孔明起隴中。方二人之昧昧於一隅也,世何足以知之?餘區區處敗屋中,方揚眉瞬目,謂有奇景。人知之者,其謂與坎井之蛙何異!
餘既為此誌,後五年,吾妻來歸(35),時至軒中,從餘問古事,或憑幾學書(36)。吾妻歸寧(37),述諸小妹語曰:“聞姊家有閣子,且何謂閣子也?”其後六年,吾妻死,室壞不修。其後二年,餘久臥病無聊,乃使人複葺南閣子,其製稍異於前(38)。然自後餘多在外,不常居。
庭有枇杷樹,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39),今已亭亭如蓋矣(40)。
【注釋】
(1)軒:窗,引申為有窗的小室。舊:舊日的,原來的。(2)方丈:一丈見方。(3)塵泥滲漉:從小孔慢慢漏下。滲,透過。漉,漏下。(4)雨澤下注:下,往下。雨澤:雨水。(5)案:幾案,桌子。(6)顧視:環看四周。(7)不能得日:得日,照到陽光。(8)日過午已昏:昏,光線不明。(9)修葺:修繕、修理。(10)辟:開。(11)垣牆周庭:庭院四周砌上圍牆。垣,矮牆,也泛指牆。周庭,把院子四周圍住。(12)當:抵擋。(13)洞然:透明敞亮。(14)欄楯:欄杆。(15)增勝:增添了光彩。(16)偃仰:俯仰,這裏指安居,休息,形容生活悠然自得。偃,仰臥。嘯歌:長吟或吟唱。這裏顯示豪放自若。嘯,口裏發出長而清越的聲音。(17)冥然兀坐:靜靜地獨自端坐著。兀坐,端坐。(18)萬籟有聲:一切聲音都能聽到。籟,孔穴裏發出的聲音,也指一般的聲響。(19)三五之夜:農曆十五的夜晚。(20)珊珊:形容衣裾玉佩的聲音,引申為美好的樣子。(21)迨(dài)諸父異爨(cuàn):等到伯、叔們分了家。迨,及,等到。諸父,伯父、叔父的統稱。異爨,分灶做飯,意思是分了家。(22)往往:指到處,處處。(23)東犬西吠:東家的狗對著西家的狗叫。意思是分家後,狗把原住同一庭院的人當作陌生人。(24)逾庖而宴:越過廚房而去吃飯。(25)已:已而,隨後不久。(26)凡再變矣:凡,總共。再,兩次。(27)老嫗:老年婦女(28)先大母:已故的祖母。大母:祖母。(29)先妣:已故的母親(30)束發:古代男孩成童時束發為髻,束發指兒童時代。(31)竟日:一天到晚。竟,從頭到尾。(32)闔(hé):關閉。(33)扃(jiōng)牖(yǒu):扃,關閉。牖,窗戶。(34)殆:大概,表示揣測的語氣。(35)來歸:嫁到我家來。歸,女子出嫁。(36)憑幾學書:伏在幾上學寫字。幾,小或矮的桌子。(37)歸寧:出嫁的女兒回娘家省親。(38)製:指建造的格式和樣子。(39)手植:親手種植。(40)亭亭如蓋:高高挺立,樹冠像車蓋一樣。
【譯文】
項脊軒,是過去的南閣子。屋裏僅僅一丈見方,隻可容納一個人居住。這是已有上百年的老屋子,(屋頂牆上的)泥土從上邊漏下來,雨水也往下流;每當移動書桌時,左看右看沒有可以安放的地方。又朝北,不能照到陽光,天一過中午就已經昏暗。我稍稍修理了一下,使它不從上麵漏土漏雨。前麵開了四扇窗子,院子四周砌上圍牆,用來擋住南麵射來的日光,日光反照,室內才明亮起來。又在庭院裏錯雜地種上蘭花、桂樹、竹子等,往日的欄杆,也就增加了新的光彩。書籍擺滿書架,我安居室內,吟誦詩文,有時又靜靜地獨自端坐,聽到自然界各種各樣的聲音;庭院、階前卻靜悄悄的,小鳥不時飛下來啄食,人到它前麵去也不離開。十五的夜晚,明月高懸,照亮半截牆壁,桂樹的影子交雜錯落,微風吹來,花影搖動,很是可愛。
然而我住在這裏,有許多值得高興的事,也有許多值得悲傷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