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作者:馮興元
1994年中國的財稅體製改革,強化了中國政府的財政抽取能力,導致預算內收入規模(狹義宏觀稅負)的大幅擴張及其占GDP份額的大幅提升。
同時,廣義政府財政收入規模也在擴大,廣義的宏觀稅負也在加重。尤其是由於2009年地方政府負債規模大幅膨脹,這一勢頭更為驚人。(中國廣義政府財政收入規模或廣義宏觀稅負包括一般預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預算外財政專戶資金收入,五項社會保險基金總收入,新增國債餘額,新增外債餘額,地方政府新增債務餘額,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以及政府的製度外收入。)
2009年,上述口徑的廣義政府財政收入規模大約合計179619億元,約占GDP的比重為53.62%。這個占比指標數字意味著,在2009年,中國納稅人總體上首先得花費196天時間,才為納稅掙夠了錢,其後才掙錢為自家過日子。
中國政府支配了這麼巨額的廣義財政收入,但財政支出效率尚差強人意,亟待提升。2009年我國政府一般預算支出76300億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達9164億元,占比為12%。這裏還隻是包括政府從一般預算收入的支出,並不包括其從其他收入中的支出。我國2007年財政供養人口大約為4900萬人,其中公共管理部門和科教文衛單位的就業人口約3900萬,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估計約為1000萬人。這裏還不算編外人員。如果按照每人年均工資與福利費用 25000元計算,合計花費12250億元,再加上行政和事業辦公費用,估計實際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達到2.5萬億元以上。
稅收成本包括稅務當局的征收成本和納稅人的遵從成本。有學者估計,目前中國征收成本超過10%(2009年初媒體報道為8%)。也就是說,納稅人每納1元錢的稅,就有1毛錢被稅務機關花掉。依據這種估計,2009年全國 59521.59億元稅收收入中,估計有5951億元屬於征收成本。上述估計有些誇大其詞。不過稅收征收成本高,是公認的事實。如果把中國企業和個人的遵從成本也一並考慮在內,則稅收成本應當會更高。
中國需要削減稅務係統的很多無謂征收成本。 2008年中國稅務係統大約有860871在職財政供養人員,其中國稅462351人,地稅398520人。此外還有54768名離退休人員。這樣全國稅務係統合計有915639財政供養人員。如果按照每人年均工資與福利費用4萬元計算,那麼稅務係統工資與福利費用總額達到366億元以上,辦公費用則一般更為驚人。2007年,各地地稅係統稅收事務支出811億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05億元,辦公經費支出460億元。按照國際經驗,參照現有的技術和製度選擇集,我國隻需要保留一套稅務班子。也就是說,國稅、地稅係統需要合二為一。按照中國當前的中央與地方政府博弈規律,中央政府對1994年之前由地方政府負責稅收征管的方式並不滿意,因此合並後的稅務局主要需要向中央政府負責,其中可以設立一些部門專門負責地方稅的征收,這些部門也同時對地方政府負責。合並之後估計可以釋放至少三分之一的現有稅務係統財政供養人員,騰出至少三分之一的樓堂館所。這應該是一筆本可以節約的、但是正在浪費的巨額數字。
此外,中國納稅人的遵從成本也很高。2009年 11月6日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權利與義務的公告》規定的十項納稅人義務,就蘊含了大量相應的遵從成本。比如第四項義務為納稅人有著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的義務。實際操作中,納稅人還有按照要求購買指定廠家的稅控裝置的義務。其實,這些購買和安裝一些稅控裝置的成本應該由稅務部門承擔。當然話說回來,這些成本最終在總體上落在納稅人頭上,所謂“羊毛出在羊身上”。此外,稅務部門尋找各種名目吃卡拿要和補罰稅款,也增加了納稅人的遵從成本。兩個稅務班子競相要求一些企業的新設分支機構向其繳付企業所得稅,也嚴重擾亂企業經營,無謂增加企業遵從成本。
中國宏觀稅負已經很重,稅收成本過高。是到為納稅人減負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