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官方背景,也不一定好使。中華環保聯合會曾在海南提起一起公益訴訟,並得到了當地法院的支持,但一個月後,事情發生了急劇的變化,已經受理的案件又被駁回。據知情人士透露,“原因是當地行政力量太大,地方法院扛不住。”
艱難前進
過去的幾年,環境公益訴訟在艱難中前進。
自然之友一直參與其中。早在2005年“兩會”期間,時任自然之友會長的梁從誡先生就以全國政協委員的身份提交提案,建議盡快建立健全環保公益訴訟製度。在此之後,自然之友開始關注環境公益訴訟,並組建專職團隊,目前已經擁有專職、兼職人員六七人,並和10多名優秀的環境律師和法律人士保持密切合作。
張伯駒覺得,有必要為大自然發聲。“人類受到傷害可以為自己奔走呼喊,但大自然發不出聲,一旦發出聲音,可能就是災難性的,作為自然之友,我們應該為它們維護權益。我們並不習慣用激烈方式發聲,但我們相信法律的力量、相信專業的力量,隻要突破生態和程序正義的底線,我們會為了生態環境的保護而堅持到底,不輕言放棄。”
說出這番話的張伯駒,今年31歲,是自然之友這家老牌民間環保組織20多年來最年輕的總幹事,低調慎言,許多業內人士給他的評價是做得很多,說得很少。
今年年初,由張伯駒操盤的自然之友發起“環境公益訴訟支持基金”,在全國範圍內對提起環境公益訴訟的社會組織進行資助,包括前期調研、取證、聘請專家和律師等費用。有意思的是,該基金采取滾動資助的方式,資助對象如果獲得勝訴,取得由被告承擔的起訴費、差旅費、律師代理費等補償,這筆補償將要回到基金,用於資助下一個環境公益訴訟案。
基金首期資金為30萬元,由阿裏巴巴公益基金會等機構資助。張伯駒希望能夠吸引更多的基金會支持環境公益訴訟,他透露,目前已有2~3家基金會有初步意向提供進一步注入資金。
與支持基金相匹配的,是“環境公益訴訟倡導與法律支持網絡”。這是自然之友和中國政法大學環境與資源法研究中心合作建立的支持性平台,通過專業的法律谘詢、律師支持、訴訟行動陪伴以及培訓等方式,全方位幫助更多具有起訴資格的環保組織,成為有力的環境公益訴訟原告。
上述基金和網絡能否解決民間NGO提起環境公益訴訟的資金和專業困難,還需要時間觀察,但眼下,已經有越來越多的學者、組織在為破解環境公益訴訟困局在奔走努力。
呂忠梅在今年“兩會”積極呼籲,她建議建立環境公益訴訟激勵機製,鼓勵和支持符合資格的社會組織提起環境公益訴訟。她認為,一方麵,可以建立政府專項基金,鼓勵和支持社會公益組織建立環境公益訴訟專項基金,並從政策和資金上加大支持;另一方麵,最高人民法院應明確公益訴訟費用負擔規則,並通過典型案例形式,鼓勵法院支持勝訴原告的合理辦案成本及原告律師費用由被告支付的訴訟請求。
與此同時,貴州省律師協會環境資源專業委員會已經組建了“貴州省生態文明律師團”,幫助西南區域的民間組織代理環境訴訟案件。而“環境公益訴訟網絡”也將召開今年第一期公益訴訟律師培訓班。
但在資深環保人馬軍看來,民間環保組織要通過司法途徑去解決環保問題,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當地方政府傾向於保護汙染企業時,司法也很難起到一個積極的作用,這個恐怕不是一夜之間就解決的,說到底,關鍵還是體製問題。”他說。
對此,張伯駒也認為,破解體製困局,環境NGO必須和社會各界形成更有效的合力。“環境公益訴訟很重要,但它必須和其他環境保護政策與手段結合在一起,才能發揮巨大的效果。實現這個目標的前提,是更有力的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以及環境NGO更專業的成長”。
環境公益訴訟,民間NGO仍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