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PARMENIDES Ⅳ可疑的悖論(2 / 2)

在這裏,直觀性形式、象征、比喻都無濟於事。這個念頭是完全不可表象的,但它是必要的。唯其缺乏任何感性化的可能,它更要歡慶自己對於世界和感官要求的最高勝利。說來真令一切幻想相形見絀,按照巴門尼德所宣示的,思維與那個球形的、十足實心的、呆板不動的存在必須合二而一,完全同一。就讓這種同一性違抗感官好了!正是這一點至為有效地保證了它並不是從感官而來的。

12.3對概念世界的質疑

此外,還可以舉出一對有力的論據——是基於人或基於共識的論據,來反駁巴門尼德;它們雖然不能說明真理本身,卻能說明感性世界與概念世界的絕對分離以及存在與思維的同一性不是真理。

第一,如果運用概念進行的理性思維是實在的,那麼,多和運動也必定具有實在性,因為理性思維是運動著的,是從概念向概念的運動;換句話說,這是在多項的實在之間運動。對此不存在任何遁詞,決不可能把思維描述為一種呆滯的靜態,一種永不運動的自我思維。

第二,如果感官隻提供謊言和假象,實際上隻存在著存在與思維的同一性,那麼,感官本身究竟是什麼?顯然隻能是假象的一部分,因為,它不能等同於思維,同時,它的產品(即感性世界)也不能與假象完全等同起來。然而,如果感官本身是假象,那麼,它究竟是緣何而起的假象呢?作為非實在的東西,它究竟如何還能騙人?不存在的東西根本不能騙人。也就是說,虛幻和假象從何而來的問題始終是一個謎,甚至是一個悖謬。

我們把這兩個論據分別稱作關於理性之運轉的駁議,以及關於假象來源的駁議。由第一點可以推論出運動和多是實在的,由第二點可以推論出巴門尼德式的假象是不可能的。兩者的前提都是,巴門尼德那個關於存在的主要理論是可據信的。但是,這個理論僅僅意味著:隻有存在者具有一種存在,不存在者不具有一種存在。

然而,如果運動是這樣一種存在,那麼,凡是一般來說以及在一切場合適用於存在者的東西,同樣也適用於運動。這就是說,運動是非生成的,永恒的,不滅的,不增不減的。

同時,如果借助於假象從何而來這個問題,我們否認這個世界是假象,如果我們捍衛所謂生成、變化——我們這個多樣化的、生生不息的、豐富多采的生存舞台,使之不遭到巴門尼德式的唾棄,那麼,我們就必須把這個變動不居的世界描述為這些真正存在著的、同時存在於整個永恒之中的本質的總和。

在原來那個假設下,也容不下狹義的變化或生成。但是,現在“多”具備了一種真正的存在,所有的質具備了一種真正的存在;運動也同樣如此。而且,對於這個世界的每個瞬間,哪怕隨意選取相隔千萬年的瞬間,我們都必定可以說:其中一切真正的本質,全都是同時存在於此的、不變的、不滅的、不增不減的。一千年後它們依然如故,絲毫不變。

如果說,盡管如此,世界看起來仍然時刻不同,那麼,這不是哄騙,也不隻是假象,而是永恒運動的結果。真正的存在者是時而這樣、時而那樣地運動著的;它們彼此間時而結合,時而分離;時而向上,時而向下;時而內向,時而迸奔八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