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關於高校“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教學的思考(1 / 3)

關於高校“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教學的思考

教學改革

作者:王麒

【摘 要】 “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傳統的課堂教學模式存在著靈活性不足、學生學習積極性難以發揮等缺陷,影響了教學效果。改進對策應從課堂教學中的師生關係、課堂教學中不同知識體係之間的關係、課堂教學與網絡的關係這三個方麵入手,構建新的課堂教學體係,以適應大學生身心發展的特點。

【關鍵詞】 高校;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堂教學;知識體係;網絡

“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 (以下簡稱“基礎”)課程是高等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體係當中的重要一環,是一門以馬克思主義理論指導大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和法律觀念的課程。目前,“基礎”課程最主要的教學手段是課堂教學。傳統的課堂教學,其教學重心主要集中在對於理論知識的講述上,講述方式大多為“教師講課、學生聽講”的模式。這種灌輸式的課堂教學模式使得許多學生不能明確“基礎”課程的學習目的,甚至部分學生出現了對於該門課程的抵觸情緒,從而影響了教學效果。同時,伴隨著網絡的廣泛普及,傳統的課堂教學遭遇了嚴峻的挑戰。為了逐步解決這些問題,我們需要從課堂教學中的師生關係、課堂教學中不同知識體係之間的關係、課堂教學與網絡的關係這三個方麵入手,構建新的課堂教學體係。

一、課堂教學中的師生關係

教師與學生,是課堂教學中兩個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傳統的課堂教學中,教師是教學活動的唯一主體,學生隻能被動的去學習。教師的課堂教學活動,在某些情況下僅僅隻圍繞教材內容展開,而對學生的實際情況關注不夠。這一係列狀況的出現,降低了師生之間的互信和相互了解的程度,從而使課堂教學效果大打折扣。現階段,“基礎”課程麵向的學生多數是“90後”的大一學生,年齡大多在18至21歲之間,正處在心智逐步走向成熟的階段。這個階段的學生,更需要教師的引導,與教師進行溝通。基於這樣的心理特點,現階段“基礎”課程的課堂教學中,師生關係應該是一種亦師亦友的關係。亦師,即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應更加注重對於學生的引導,這種引導不僅僅停留在理論知識層麵,更體現在心理和行為層麵。“基礎”課程是高校道德教育中的重要環節。而道德從根本上來講,絕不是空洞的說教和理論,而在於實踐和行動。因此,教師應注重在課堂中的一言一行,用高尚的行為去引導學生的行為。更為重要的是,一種傳統的觀念——“苟正其身矣,於從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1],即“正人先正己”的觀念依然在道德教育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教師隻有先做到正己,才能夠更好的從心理上引導學生,讓學生在心理上易於接受道德教育。

作為教師,要想真正的將學生吸引到課堂教學當中,與學生加強交流、建立新型的友好師生關係不可或缺。[2] 這就要求教師要主動打破傳統意義上師生之間嚴格的界限,與學生建立一種近乎於朋友的平等關係。伴隨著高校教師隊伍年齡結構的變化,越來越多出生於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教師步入了教壇。這批青年教師在年齡上與學生差距很小,他們與學生們有著相似的經曆,並有一定的共同話題,對於學生來說有一種天然的親和力,所以他們與學生之間就變得易於溝通。這種天然的親和力和易於溝通,能夠使得教師在輕鬆的氛圍中進一步了解學生們的自身情況和學習特點,能夠使得學生在一種輕鬆的氛圍當中接受道德教育。道德教育的內容是嚴肅的,但是道德教育的課堂氛圍應當是輕鬆的,而師生之間建立亦友的關係,就是營造這種輕鬆氛圍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