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的問題與對策
農業經濟
作者:韓曉蕾
[摘 要] 本文首先對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存在的主要問題進行分析論述,然後提出一些相應的解決策略。
[關鍵詞] 農村產業結構 調整 問題 策略
[中圖分類號] F32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3-1650 (2014)05-0015-01
一、前言
農業結構調整是國家改革開放多年來實踐總結出來的農業和農村工作的一項戰略性舉措,其合理化對農村的發展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直接影響到農民的增收及生活水平的提高。我省農業結構呈現的主要特點:是產品結構有所優化,但特色農副產品仍然偏少,以初級品、大路貨為主體的產品結構仍未根本改變。 所以本文針對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方麵麵臨的問題和對策展開論述。
二、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存在的主要問題
1.產業結構調整的盲目性
新時期我省農業結構戰略性調整的製約因素很明顯。一是農民收入增長緩慢,影響結構調整的投入。二是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結構調整麵臨“四大挑戰”,即單家獨戶傳統的小規模經營水平低,千家萬戶的小生產與千變萬化的大市場難以實現有機連接,市場信息不靈,市場信息網絡體係不健全,難以為農民和企業提供及時、準確的省內外農產品市場供求信息,農業結構調整的盲目性、盲從性、模仿化突出;農業生產科技含量不高,資源綜合開發利用程度低,農產品加工增值和名特優新產品創新能力弱,還處於原料輸出型為主的發展格局;社會化服務滯後,普遍存在著服務範圍和領域狹窄,服務內容單一、手段落後,服務質量和水平較低,不能有效地滿足結構調整的需要。三是幹部觀念轉變落後於實踐,結構調整受“五重五輕”思維方式製約,即重生產輕市場,市場波動損失大;重產量輕質量,市場競爭力弱;重開發輕保護,可持續發展受製約;重管理輕服務,政府職能轉換滯後;重城市輕農村,對農業結構調整重視不夠。
2.農產品競爭力不強
從產品結構看,傳統農產品仍占主導地位,優質、高效、專用、生態農產品還沒有形成競爭優勢,品牌農業剛剛破題,缺乏象金鄉大蒜那樣具有規模優勢且又能有力拉動農民增收的特色農產品。因此種植業要大幅度提高土地經營效益,在確保糧食安全的前提下,積極發展多種經營,將傳統的糧食作物、經濟作物的“二元結構”調整為糧食作物、經濟作物、飼料作物的“三元結構”,在糧食作物中,擴大優質稻種植比重、減少小麥麵積、擴大玉米特別是優質玉米種植的比重,擴大各類小雜糧種植的比重。
三、解決策略
農業結構調整應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為目的,以市場為導向,以效益為核心,堅持“政府引導、農民自願、因地製宜、合理布局、規模發展、示範帶動、提高效益、促進增收”的原則,充分發揮自然資源優勢,加快農業發展方式轉變,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
1.轉變政府職能,從體製和機製上為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提供製度保證
1.1確定產業結構調整方向。農村產業結構調整是從宏觀上協調農業內部各層次、各產業之間的比例關係,引導農業的發展方向。產業結構調整應著眼於糧食等大宗農產品生產穩步發展,以市場為導向,以優質化為宗旨,以農業先進實用技術、高新技術為支持,立足我省自身資源優勢,圍繞主導產業,依托各類基地,大力發展訂單產品、綠色無公害食品、保健食品、地方名特產品等農產品生產和加工,創一批品牌、名牌產品。以優質產品、品牌名牌、規模化生產贏得市場。各項農業建設資金要向農業結構調整傾斜,積極扶持新興特色產業的開發和加工轉化。切實增加農業結構調整專項信貸資金,確保產業結構調整需要。製定優惠的稅收和產業開發政策。進一步加強政府對農業的支持保護,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係建設,大力開展農業信息、技術、信貸、保險和農資供應、農產品流通等服務。完善農業法律法規,建立依法治農、以法興農的管理體製和運行機製,加大執法和監督力度,規範生產經營行為,嚴厲打擊假冒偽劣、坑農、害農等違法行為,保證農業結構調整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