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上海市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1]111號)附件2第一條第(三)項規定:“試點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按照國家有關營業稅政策規定差額征收營業稅的,允許其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給非試點納稅人價款後的餘額為銷售額。” 該規定要求試點單位在簽訂設計分包合同時明確區別“直接抵稅”還是“直接抵額”。
(三)其它有待政策支持的一些問題
1.鑒於勘察設計行業的特點,其人工成本所占比重較大,是否可以考慮人工成本的進項稅抵扣。這樣做,可以降低行業稅負,增強企業的發展潛力。
2.差額納稅的範圍。按照文件精神,對勘察設計單位將承擔的勘察設計勞務分包或轉包給其他勘察設計單位或個人並由其統一收取價款的,以其取得的勘察設計總包收入減去支付給其他勘察設計單位或個人的勘察設計費後的餘額為營業稅計稅營業額。在實際操作中,支付個人的勘察設計費往往都是通過支付工資形式解決,很少有個人勘察設計勞務給單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營業稅發票。
3.對於確認應納稅義務的時點存在疑慮。按照增值稅管理規定,納稅義務人在取得索取銷售憑據的當天為納稅義務時間,索取銷售憑據的當天是指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在實際操作中,勘察設計企業按照該原則確認應納稅時間存在一定的困難,如果按照此原則確認收入、確認應納稅時間,記錄應收款,會造成應收款回款時間較長或者長期掛賬的現象,降低應收款的質量和可收回性,增加壞賬風險。
4.上海地區出台了《關於實施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性財政扶持政策的通知》(滬財稅[2012]5號文件,對稅負增加企業給予了財政補貼,按月由財政返還企業,以減輕企業負擔。但其他地區尚未出台相關政策。
三、關於營改增的建議
企業做好“營改增”的配合工作,應該做好以下工作:
(一)、領導重視 企業的領導層需要關注“營改增”對企業經營方針產生的影響。由於增值稅和營業稅的納稅原理不同,要想做好稅改的總體部署,需要企業通過對整個業務鏈條的逐一梳理,來再次檢查企業的利潤增長點和利潤空間。
(二)、部門協同 當期繳納的增值稅離不開銷項稅的計算和進項稅的抵扣。可見,增值稅稅負的高低不是財務部門一個部門的事情,需要生產單位、經營合同部、物資管理部的配合、理解和支持。
(三)、加強培訓 培訓要注意不同層次對培訓的不同需求:公司領導關注的是稅改的背景、目的、納稅原理等宏觀方麵的政策變化;業務人員關注的是發票的開具、取得;財務人員更關心稅改對財務核算、報稅、存檔、發票流轉程序的影響。做好稅改培訓工作,需要有目地的培訓,才能實現宣傳培訓的初衷。
(四)、建章建製 企業可以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規定》製定適合本單位的專票管理辦法,將發票的開具、作廢、紅字衝銷、傳遞、審核、認證、抵扣、存檔等環節,通過製度予以規範。
(五)、檢查進項 對於可以抵扣的進項稅,應徹查企業的成本,分析並列舉可以抵扣的項目,並告知生產單位、經營合同部和物資管理部門。對於某些取得進項稅發票有困難的業務,如:書籍、議整費、水電費,應提前與合作方溝通,完善發票取得工作。
(六)、規範核算 由於銷項稅的計算和進項稅的抵扣終究要彙集到財務核算上,所以在稅改之前,要根據增值稅核算原則,設置一套適合企業的稅金核算體係。增值稅核算的原則是按照不同稅率分清應稅和非應稅項目的核算原則。
(七)、查遺補漏 稅改工作會涉及到企業的方方麵麵,難免百密一疏。稅改初期需要通過各種渠道,做好數據統計、分析和信息收集、反饋工作,進一步完善稅改工作流程。(作者單位:中鐵隧道勘測設計院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1] (財稅(2011)110號)《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方案》
[2] (財稅(2011)111號)《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