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馬斯·愛迪生被看成是美國最重要的發明家,他名下的專利多達1093項,但他最重要的工作是通過研發和商業推廣的漫長過程把發明的理論轉化成創新的現實。他告誡助手:“我們必須拿出成果,不能像有些德國教授那樣,畢生研究蜜蜂身上的絨毛。”愛迪生之前的數十位實驗者,已經在加熱白熾燈絲上下了很多工夫,他們中的佼佼者有一天也會取得成功。但是,愛迪生出類拔萃的創新在於弄清楚一點:他必須找出一個途徑,把燈泡整合進一個經濟實用且安全可靠的電氣係統之中,否則他發明的電燈泡就純粹是個新玩意兒而已。要想使辦公室或家裏的電燈開關發揮作用,你就需要依賴以下部件協同運轉:發電機、電纜和無數的接頭,這些都需要設計並投入人力物力製造出來,這需要花費一定的成本。愛迪生還扮演了創業者的角色:融資、處理法律事務及培育市場。所以,愛迪生是一位最偉大的創新者。
沒有創新的發明隻不過是一種消遣。專利在一些產業中非常重要,如製藥產業,但在其他產業卻並非如此,如機器製造。不過它們所發揮的作用都被誇大了,因為一項專利的發明隻是一個開端,有商業價值的專利不到10%。萊梅爾遜項目的一項研究表明,隻有不到1%的專利具有創新價值。約翰·沃特(John Vaught)在1975年為惠普公司發明的噴墨打印機,或是200年前伊萊·惠特尼(Eli Whitney)的粗陋的軋棉機,才是這種百裏挑一的發明。這本書中的一些創新者是發明家,他們將發明申請了專利並應用於社會生活;但也有一些創新者沒有任何發明。少數人有科學發現,但絕少有人精通任何純科學分支。他們的獨特之處不是他們申請了專利或闡明了一組公式,而是他們以某種方式把最重要的創意轉變成了商業現實,並帶來巨大衝擊。在曆史進入18世紀時,塞繆爾·斯萊特(Samuel Slater)和弗朗西斯·卡波特·洛厄爾(Francis Cabot Lowell)使馬薩諸塞成為棉紡中心,但他們沒有發明那些機器設備。那些設備是他們從英國“偷”來的。
這本書中的創新主角兒們可謂三教九流,他們在美國包容、平等的社會風氣中成長。看看美國曆次經濟大變革的主要締造者是些什麼樣的人,你就會特別吃驚。他們當中有卡車司機、肖像畫家、修鞋匠、哈佛大學教授、海員、賣蔬菜和水果的僑民、毒販、美發師、小商販、廣告員、磨房主、不識字的奴隸女兒、20世紀60年代舊金山街頭的暴亂分子、海灘出租車司機、女裁縫、鋼琴銷售員、發電廠的工頭、“二戰”末期在戰艦上無所事事的美國海軍士兵、花花公子、業餘無線電愛好者、五金店老板、小職員……當然,還有兩位自行車技工。
但改變曆史的創新者多具備一種救贖的品德,此類人數量之多,令人驚訝。他們想改善我們的生活,想把從前上層社會才能享受的產品和服務提供給所有人。阿馬德奧·賈尼尼(Amadeo Giannini)開設分行服務於平民。在喬治·伊士曼(George Eastman)之前,顯影衝印圖片的攝影師簡直需要具有化學博士學位。計算機專家長期藐視AOL的電子郵箱,但是史蒂夫·凱斯(Steve Case)讓無數人用上了這些電子郵箱和互聯網。喬治·多裏奧特(Georges Doriot)和隨後的邁克爾·米爾肯(Michael Milken)把有優秀商業計劃的創業者從靠個人關係融資的境況中解放出來。加裏·基爾代爾(Gary Kildall)和肯·奧爾森(Ken Olsen)擴展了電腦用戶,使電腦不再由少數精英獨享。皮埃爾·奧米迪亞(Pier r e Omidyar)在eBay 網上創建了民主的供需關係。雷蒙德·史密斯(Raymond Smith)把賭場從煙霧繚繞、全是男人的昏暗房間改造成了公共娛樂場所。胡安·特裏普(Juan Trippe)和唐納德·伯爾(Donald Burr)使民航大眾化,向每個人開放了飛行的天空。
有人可能會說這是浪漫的臆想,那些大眾化的推行者不過是為了爭取高額利潤才去迎合普通人。當然,這些人服務大眾的目的絕不是為了讓自己受窮,但根據我對這些創新人士生平的研究,他們的動機並不總是賺錢。他們各有追求——毫無疑問,羅伯特·富爾頓多年來依賴他人為生。亨利·福特若是為了錢,他就該按照合夥人的需求製造汽車,這會讓他在早年賺更多的錢。賈尼尼盡一切可能避免個人財富,他深受家庭早年的爭鬥帶來的民粹主義的鼓舞。成為上帝的代言人,服務全人類是摩爾斯、維爾、劉易斯·塔潘(Lewis Tappan,提供商人信用評級信息)、西奧多·朱達(Theodore Judah,提出在高山峻嶺修建鐵路)、奧爾森和馬薩·馬蒂爾達·哈潑(Martha Matilda H a r p e r,美容業)等人的最終願望。約翰·沃納梅克(John Wanamaker)忠於基督教的道德規範,他一改南北戰爭前通行的討價還價習俗,在他著名的費城百貨商店明碼標價,童叟無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