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引言:美國的創新天賦(2)(2 / 3)

我把創新者稱為大眾化的推行者,他們有利他精神,但無疑也摻雜了虛榮心,還渴望成為受讚美的施恩者,渴望得到同行的認同。有這種複雜的想法並沒有錯。對於愛迪生和埃德溫·阿姆斯特朗,滿足科學探索中的好奇勝過一切;對於約翰·菲奇(John Fitch,蒸汽船),他要得到的是社會的認可;對於C·J·沃克夫人(C.J.Walker,美容護理),她追求的是主張種族自尊。無論個人的內在動機如何,在諸創新者的成功中,推行大眾化的本能是顯而易見的。這些創新者是英雄和施恩者,但他們不是聖人。我認為描繪出他們的本色極為重要,而不要過濾掉他們那個時代的禁忌與偏見及他們自身的惡習。所謂瑕不掩瑜,粉飾瑕疵反而會妨礙我們對他們理解,雖然他們創立的公司往往不持這種觀點。許多公司盡力幫助我查找其檔案並搜索以前的記憶。很少有公司像合科技公司(United Technologies)那樣珍視他們的曆史,他們仍細心保存著最初的奧的斯(Otis)電梯。頗有意義的是,我們還能看到1世紀60年代以來奧的斯公司的產品開發曆史資料,它詳細記錄了不同時期的工程師們進行各種計算的鉛筆記號:必須使用多少纜繩,棘齒數目,蒸汽機的規格,平台的尺寸、形狀和重量,以及鍛鐵製動器的數目。那時,電梯製作顯然是一門手藝活兒,並不可以大批量生產。另一方麵,美洲銀行公然阻礙我將其創始人阿馬德奧·賈尼尼列入本書,因為在其傳略中,我提及他曾用過的一個反猶太的綽號。賈尼尼是一個重要的創新者,並且“利在千秋”。這裏沒有任何暗示,說今天的美洲銀行——美國最大的銀行——有任何偏見。賈尼尼自己是以色列國的支持者,有極其高尚的品質,但是有必要結合他們生活的時代背景來審視這些創新者,而不是把他們塑造成雪花石膏人像。

我關注過去兩個世紀來各個領域中的重要創新者,從約翰·菲奇在特拉華河上的蒸汽船服務到拉裏·佩奇(Larry Page)和謝爾蓋·布林(Sergey Brin)在Google上的電子服務,包括一些後來評價有失公允的創新者,如奧利弗·埃文斯(Oliver Evans),他設計出高壓蒸汽機和第一條自動化生產線。顯然,具有創造才能的美國人何止千千萬萬,他們在不經意間擺弄著機器,為實用化改進添磚加瓦,這是美國進步的關鍵,但他們的名字已經消失在曆史長河中。我們必須謹記,少數天才創新者是紮根於無數的勞動大眾中的。隨著萬國博覽會於1851年在倫敦水晶宮舉辦,美國的創新成了那裏奪目的風景,英國議會派遣著名的製造商約瑟夫·惠特沃思(Joseph Whitworth)和教育家喬治·沃利斯(George Wallis)來了解他們所說的“美國製造體係”。他們總結出美國進步的關鍵在於“在工廠運轉中盛行的普遍智慧”。沃利斯歸結於“發明創造的處理權”以及“公立學校體製注重全民教育”。山姆·柯爾特(Sam Colt)在倫敦開槍械廠的時候常常謾罵美國人的機械學(後來這個廠關掉了)。

本書收錄了70位創新者,外加一個包含了101位當代創新精英的群英譜。研究助理戴維·列菲衡量了數百個創新者所取得的成就,從中篩選出了這些精英,此外,斯隆基金會推薦的三位學術顧問對此作了指導——他們不以任何方式對我的最終選擇承擔責任。顯然,我不會把我自己限製在技術範疇,除非是社會學家丹尼爾·貝爾所闡述的那種廣義的技術,即由所有更好的方法和組織構成的、以提升新老資本效率的技術進步。這包括很多東西:科學發現的進展、多項發明的要素結合、勞動重組、融資/交易/營銷的新概念。當然,萊特兄弟在入選的同時,也不能忽略另一個人:在1907年那個壯麗的日子,歡呼的人群中觀看威爾伯駕機飛越哈得孫河的那位小孩子——胡安·特裏普,他後來在泛美航空公司開辟了大眾航空旅行。我不會裝做能領會所有科學的複雜性,更不會裝做能把其細微差別轉換成大眾話語,但若是社會曆史工作所必需,我仍試圖描述技術性問題。總體上,我相信這些側麵會清楚地揭示創新過程。對於所有主題,我都要問:為什麼是這個人,為什麼是這個時代的美國?創新有怎樣的來龍去脈?這些個體的共同點是什麼,彼此間獨特的又是什麼?政府扮演了什麼角色?是什麼驅使他們把想法變為人們需要的產品或服務,他們的動力是金錢還是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