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李維·斯特勞斯(2)(3 / 3)

李維因設計和生產牛仔褲而永垂不朽——盡管他從來沒有用過“牛仔褲”這個詞。他去世後60年,還沒有到20世紀60年代,公司才啟用“牛仔褲”這個詞。基本上還是西方人在穿,在東方的銷量還不到總銷量的10%,直到20世紀50年代後才有所改觀。是好萊塢讓牛仔褲風靡全球,有些東西剛好把“李維斯”從服裝品牌轉化為全世界無人不知、無處不在的人文精神:獨立、抗爭、平等、自由。從20世紀30年代起,好萊塢的西部片真正俘獲了美國和世界的想象力。“李維斯”與粗獷的勞動者聯係更少了,而更多與自由馳騁的牛仔們的浪漫聯係在一起。從“二戰”到反叛十足的20世紀60年代,以及悠閑自在的年代,每一代人都從“李維斯”牛仔褲中找到了時代精神。《生活》雜誌記錄了這樣的事實:1974年,美國紡織業年產4.5億匹斜紋棉布,仍無法滿足市場需求。“美國西部地區骨瘦如柴的牛仔和礦工們身著的牛仔褲,已經成了全世界年輕人的標準著裝。從洛杉磯到聖特羅佩的時裝模特,都稱讚它們是最好的休閑服飾。許多收購舊貨的美國人僅靠收集整包破舊的時尚牛仔褲出口到英國和歐洲大陸,就成了大富翁。”

也就在1974年,7500萬條由李維公司生產的正宗牛仔褲銷售一空,而它的仿製品,比任何品牌的衣服都要多。人們對這位已經去世很久的移民十分尊敬,並擁戴他為世界潮流的領導者,這頗為奇怪。當時的社會公眾這樣評價:在英國,在服裝行業為人們所懷念的是貴族人士卡迪根(Cardigan[2])、惠靈頓(Wellington[3])、拉格倫(Raglan[4]);而在美國,人們緬懷的是出售工裝褲的地攤商販。

為什麼我們把工裝褲叫做牛仔褲?

李維·斯特勞斯總把他的褲子稱為“齊腰工裝褲”。“Jean”原本是指耐磨的斜紋布、用斜紋布製成的褲子或19世紀美國俗稱的牛仔褲,實際上沒有工裝褲耐穿。研究公司發展的史學家林恩·唐尼(Lynn Downey)說,當牛仔褲成為比工裝褲更受歡迎的工作服時,“Jeans”就成了一種新式服裝的代名詞。發源於1873年的“Jeans”還用來代稱各種款式的耐磨工作褲,不僅僅指有鉚釘的褲子,因而再稱其為工裝褲就容易混淆、讓人迷惑了。工裝褲“denim”源自法語“serge de N觘mes”,是指一種來自法國城市尼姆(N觘mes)的織料,1695年被英格蘭簡稱為“denim”。但是來自尼姆的織料是由真絲和羊毛織成的,並不含棉花。這種名稱的變化與“李維斯”密不可分。

[1]Cardigan,開襟羊毛衫。——編者注

[2]Wellington,惠靈頓長筒靴、及膝膠靴。——編者注

[3]Raglan,拉格倫套袖大衣。——編者注

[4]上弗蘭科尼亞屬於德國巴伐利亞州管轄。——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