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組織架構上,7-11的國際部內,設有一組專門人員,每日收集各種國內外與流通業相關的信息,經過編整之後,會放在公司內部網站供各部門人員瀏覽,而各部門的項目經理,就根據這些情報,進行判斷與構想。
不過,對7-11人來說,所謂情報,不止是書麵的研究報告或新聞報道,更多的是員工在各地生活消費所得來的體會。
許多企業以為,建設好“係統”,信息情報就會不請自來,結果往往令人失望。我國台灣省的7-11不斷“訓練、分享、實際操作”的學習文化,才是活用情報係統,創造績效的秘方。位於台灣省台北縣深坑的數千平方米的教育訓練中心,每天都有來自全省的店長、區顧問、各層級工作人員與主管的教育訓練課程。上完課要通過考試,作為升遷與晉級的依據。
情報最主要的功能是應用和執行,台灣7-11設計出各種運作方式,讓所有人都能分析情報、應用情報。我國台灣7-11總部靠著“區顧問”與散布各地3000多家門市維持密切聯係。每個區顧問平均負責7家門市的營運管理,過去區顧問都要先到各區辦公室打卡上班,然後再到各門市尋訪,了解門市狀況、傳達公司政策。近來,台灣7-11實施區顧問的“行動辦公室”:每人發一台筆記本電腦,不必再回區辦公室上班,每天直接到門市上網兼上班,隨時可以擷取責任區內各家門市的銷售、營運情報,隨時和營業區主管報備動態。
區顧問是精通POS的第一線情報員,他們可以從網絡上擷取各家門市的業績、銷售情報,跟各種比較性情報。例如商圈類似的兩家店,同一種產品銷售業績的比較,找出差異性,探討背後原因。同時從日別銷售量、每周銷售趨勢、以及訂貨狀況速報,找出可改進的問題及改進方法。
除了和門市店長溝通之外,區顧問們每天通過網絡給區經理“業務日報”,告知所轄門市的問題及改善方法。例如區顧問告知,有一家門市以“免費試吃章魚燒”增加關東煮銷售收入20%,區經理遇到成功案例,會立刻用電子郵件發給同區90位區顧問,作為參考。區顧問們每周開“經營革新會議”,做“POS情報交流”,看別人如何利用POS情報改善訂貨與報廢率、提升銷售。在會議上,區顧問與總部人員會針對上一周發現的問題,提出對策,將前一天了解到的不當點,立即修正,再通過區顧問及文宣資料將訊息發送出去,而所有問題點,最慢在一周內就要解決。
台灣7-11總部每天都通過網絡發給門市“同報係統”,各店當日就可以知道,哪樣產品在什麼情況下賣的很好,最新的銷售趨勢為何,作為各門市訂貨參考。每兩周總部對門市發行《商品情報雙周刊》,分享較商品趨勢。
通過這樣信息的分享與不斷反饋,確保了7-11的商品可以順通無阻地進行及時地調整,與不斷變化的消費市場合拍。
第四節 組織商品的藝術
便利店的經營以銷售商品和提供便利服務為主。那麼如果來購進最合適的商品呢?買是便利店營運活動的開始,也是零售業麵臨大多數問題的來源。通過對7-11便利店進作的模式觀察,有人總結出在便利店商品采購的實際操作中,應該遵循的八項通用化原則:
合乎經營業態特性的原則。對消費者而言,便利商店最大的特色就是“便利”,從顧客在消費時、使用時、攜帶時的便利等各方麵著眼,方可塑造與其他業態商品結構的差異性。
合乎商品組合的原則。由於經營策略的差異、訴求重點的不同以及商圈顧客的區別,致使獨立店和連鎖店在商品的分類與組合上有所不同。譬如有些店販賣生鮮,有些則不賣;有些店提供服務性商品,有些店則不提供……各種因素所產生的差異性,均會導致商品組合的不同,進而影響商品的采購作業。
合乎高回轉率的原則。由於便利店的賣場小,無法陳列太多品種,因此在有限的陳列空間內,惟有高回轉率的暢銷品才能增加績效,壓低庫存量。因此,采購人員應根據商圈顧客屬性、市場商品情報、市場占有率等來篩選最合適的商品,在賣場中陳列銷售,以提高商品回轉次數。此外,為增加商品回轉及品項,相同或類似的功能、口味、規格商品通常隻陳列1至3種,以避免重複。
合乎毛利率目標的原則。為達成營運績效,通常各部門陳列商品皆會依業界行情設定預期之毛利率目標,而采購者即應依此作為商品采購議價的標準,以符合整體毛利率目標之達成。在迷你超市向便利店轉型期間,便利店所售價格敏感產品要采用特價促銷策略,與商圈內超市、雜貨店、小賣部進行競爭,就會犧牲這類商品的毛利率。
合乎安全衛生的原則。近年偶有不合格商品(例如蜜餞、礦泉水等)在便利店中被銷售,如此極易造成消費者食用不適及企業形象受損之後遺症。故供貨廠商之篩選務須嚴謹,除備齊公司營業執照及食品衛生檢驗證明等合格文件外,還應檢查其商品標示項目(品名、含量、原料名稱、食品添加劑名稱、製造廠商名稱、地址、進口廠商名稱、地址、製造日期等)的完整性,以確保采購商品之安全衛生。
合乎進、退貨規定的原則。近年來,由於便利商店連鎖體係越來越多,為增加配送效率及門市處理效率,一般采用配送中心或中央倉庫直接以多樣少量、多次之配送方式,故在采購時,應衡量供貨廠商在配送作業之頻率、最低訂購量等配合狀況,以合乎門市之訂貨及進貨需求。此外,便利商店屬商品更換率高之零售業態,因此銷售不佳之商品須迅速從門市中淘汰撤換,並要求廠商處理退貨。故在采購商品時,應要求廠商配合辦理,否則可依法則處理。
合乎非營業收益的原則。便利商店由於房租高漲、人事費用逐年遞增等經營成本沉重之影響,各連鎖體係莫不以開發非營業收益為主要來源途徑。在采購商品時,亦應掌握此原則,與廠商在供貨合約中注明銷售折扣、商品陳列費等協議事項,以創造更大的采購效益。
追求差異化原則。近來便利商店在大城市迅速成長,各式新的業態不斷興起,業者均可感受到競爭日益增強及客源被瓜分的壓力。值此之際,商品如何表現差異性,提供顧客更大的滿足感,以形成經營優勢,已是商品采購的重要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