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古老的本土宗教——本教(6)(3 / 3)

1.天神

天神是一位藍色的神靈,有著四頭八臂,稱為“闊托巴”,他有一萬名野天神作為伴神,他的妻子是世界王後珍吉達美瑪,從她的體內生出七萬個“貝”神瑪姆。

此外,比較著名的天神還有:天界上部四方女神、天界下部四方女神、密臉四女神、天界四王後、天界四女神、天界四風神、五主空行母、五翅空行母等等。

2.曜神

曜神,也就是彗星,這也是一類天界神靈。據本教文獻所說,曜神的肚子上布滿了眼睛,當他從天空中經過時,可以監視世間所有人的功德和罪孽。

著名的曜神有大曜雄羅睺羅,他有九個頭,用一千隻眼睛觀察三界發生的一切事情。他有不少伴屬神,他的明妃傑宗瑪仁瑪欽姆也是著名的曜神,也有許多伴屬神。此外,還有十一作用星神,即四大天王的七個兒子和二十八宿的女神,他們在天空各自運轉,於十一處相遇,各處有一作用星神。

3.天神人主

這便是從天界下到人間,作為現實世界的統治者。吐蕃第一代藏王被認為是自天空降臨的天神之子,據說包括他在內的“天赤七王”都於最後又返回天宮。吐蕃王統世係,在藏族史籍中被認為是屬於天神的世係。

總之,本教的萬神殿中,種類繁多、數量龐大、不一而足。這些形形色色的神靈,早在遠古時期就深深地滲透進了藏民族的生活之中,並且在佛教進入西藏以後,大部分也都被吸收到了藏傳佛教龐大的護法神體係裏麵,始終與藏民族相依相伴,並形成了具有鮮明特色的禁忌、慶祝、獻祭等藏族生活習俗。

(以上神靈的介紹主要參考了楊輝麟編著:《西藏的神靈》,西寧,青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

第七節生命學說和招魂術

在本教的生命學說裏,生命分為三大部分:身、魂、魄。身,也就是人的形體、肉身,包括血、肉、骨骼;魂,就是靈魂,它是神識、意識的流動和凝聚,是意念的反應和指導;魄,就是精氣、氣魄、元氣、營養、膽力、壽命等。在人活著的時候,魄是支柱。

在這生命三部中占關鍵中樞地位的則是“喇”,它就是魂,但也有魄的含義,類似於漢族民間所說的“命根子”。“它是形體健康運轉的最基本‘壽’三種的活性細胞,是人的體內暖氣息和神經意識所依持的主要根器,說得簡單點,則是自身形體中醞釀湧動的自存活力以及呼吸氣息。正是這種特殊的活力氣息,使人類有了喜怒哀樂的反應,有了膽力和魄力,有了看不見卻表現得淋漓盡致的氣質,有了可計算長短強弱的壽數。”(察倉·尕藏才旦:《西藏本教》,拉薩:西藏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08頁)

“喇”是生命的基礎、根本和精髓,是生命的主帥,也是活力的象征。人一旦失去了“喇”,也就失去了生命的根,所以,在保護生命時,藏人最注重的就是要保護“喇”——魂魄不受傷害,護住生命的基礎精髓而不受損。

在藏人的史詩和神話中,常有這樣的情節:把“喇”寄存於神山、聖湖和野牛、蛇等動物的身上,以此方法來挫敗敵方傷害自己魂魄的企圖。在實際生活中,為了防止自己的魂魄、精氣——“喇”被鬼靈奪走和被邪氣、晦氣和穢氣所汙染而導致生命的喪失,本教徒設計了很多宗教儀軌來保護魂魄,包括驅鬼禳災、賄賂鬼神、轉移精氣、招魂引魂,還有念長壽經咒、攝壽經等等。

本教認為“喇”這種存在物是身體的一部分,但是它又缺乏理性,任何的迎請活動都會讓它變得活躍起來。迎請“喇”的宗教儀式叫做“喇落”,意思是招魂。在本教看來,靈魂是可以被偷取和收回的,魄也可以用精神力量來挽救。酥油和奶都可以用來招魂,在舉行“喇落”儀式的時候,要用酥油做一個綿羊的造型,對嬰兒和病人則要用奶乳來加以洗浴。當孩子出生時,也要舉行“喇落”,給他(她)指定一塊家庭成員都擁有的綠鬆石。

據說,“喇落”的部分儀式在遠古時期是這樣舉行的:要獻上病人的綠鬆石和魂之杯(一種為了招魂儀式所準備的杯子)作為偷取“喇”者的祭品,又在羊骨上寫下被招魂者的名字和占卜結果,再加上代表五大自然要素的彩線球,中間寫上被招魂者的生年特點。如果這種儀式失敗了,病人病情惡化,就要另請一位出色的巫師舉行以祈求和召請神靈的“多”或規模更大一點的“都斯”儀式。此外還有更高級和更重要的召喚“喇”的儀式,需要由最高級的巫師來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