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語言之夢》
第二天早上,天空湛藍澄澈,陽光燦爛,湖麵波光粼粼。從這裏能夠清楚地看到矗立在南麵的傑斐遜山和北麵的歐拉利山。護林站附近有幾排野餐桌,我坐在其中的一張桌子旁,開始為最後一段路打包。天剛亮的時候“雄鹿三壯”就出發了,他們想在喀斯喀特山脈華盛頓州一段下雪之前就到達美加邊境。但是,我並不計劃走那麼遠,所以可以不緊不慢地走完最後的一段路。
在我恍惚之際,蓋伊手裏拿著盒子突然出現在我麵前。顯然,現在他已經清醒了。“太好了,差點跟你錯過。這個剛到。”他笑眯眯地對著我說,因為匆忙臉色有些紅潤。
我從他手中接過了盒子,看了一眼寄信人地址,原來是我朋友格蕾琴寄的。“謝謝你為我做的這一切。”蓋伊轉身要離開的時候,我大聲地對他說,“無論是昨晚的酒,還是你的熱情招待,十分感謝。”
“祝你一路順風。”他轉過頭微笑著對我說,然後大步流星地走開了,消失在建築物的拐角處。我把盒子撕開,裏麵的東西讓我驚訝得大喘氣:12塊包裝精美的高檔巧克力,還有一瓶紅酒。我一邊想著怎麼享用這紅酒,一邊迅速消滅了幾塊巧克力。盡管我很想當晚就開瓶暢飲,但是我可不想背著個空瓶走到天伯倫度假屋。我把最後幾件東西綁在背包上,然後拿著紅酒和空盒子向護林站走去。
“謝莉爾!”突然有個聲音叫我,我回過頭。
“真的是你!真的是你!我趕上你了!我趕上你了!”一個男人一邊向我走來一邊興奮地呼喊。我驚呆了,手裏的盒子掉到了草地上。他在空中揮舞著拳頭,興奮地朝我發出一陣貓頭鷹般的咕咕聲。我聽出了這個暗語,但是跟眼前這個人卻怎麼也對不上號。他很年輕,留著胡子,頭發金黃,跟我上一次見他時有所不同,但還是印象中那個熟悉的大男孩兒。“謝莉爾!”他一把把我攬入懷裏,又一次激動地喊著我的名字。
從我沒認出他是誰到認出他,整個過程就像電影慢動作一樣,直到他緊緊地抱住我,我才意識過來,興奮地喊著:“道格!”
“道格!道格!道格!”我不停地叫著他的名字,就好像要把自己從夢境中叫醒一樣。
“謝莉爾!謝莉爾!謝莉爾!”他也熱情地叫著我。
然後我們又退後一步,相視無言。
“你瘦了。”他喃喃地說。
“你也是。”我笑得合不攏嘴。
“你已經完全適應了。”
“我知道!你也適應了!”好開心看到有人已經注意到了我的蛻變。
“我留了個小胡子。”他邊說邊俏皮地拉了一下胡子,“我有好多事情要跟你分享啊。”
“我也是。湯姆呢?”我這才意識到湯姆沒有跟道格一起。
“他落後了幾英裏,稍後就會趕上。”
“你們順利通過了雪區?”我問。
“我們走了一段兒,但是後麵的雪地越來越難走,我們就下山繞了過去。”
我下意識地搖搖頭,心裏仍然不敢相信他就站在我麵前。我跟他講了格雷格已經停止徒步的事情,然後又問到艾伯特和馬特的情況。
“從上次見麵以後就再也沒有他們的信兒了。”他看著我,嘴角上揚,眸子裏閃著光,“我們整個夏天都在讀你的留言。正是你的話讓我們有了前進的動力,才讓我們想要趕上你。”
“我剛剛都要走了。”我說著,彎下腰把剛才掉在地上的空盒子撿了起來。“要是你晚到一分鍾,我就已經上路了。天知道你還能不能趕上我了,哈哈。”
“我一定還是會趕上你的。”他自信滿滿地看著我說,爽朗地大笑起來。他還是那個印象中的金發男孩兒,隻不過現在稍微有點變化。除了身體有點虛,他比以往變得更加堅毅勇敢,就像過去的幾個月裏他成長了好幾年。“你要不要等我一下,我整理一下東西,然後一起走。怎麼樣?”
“好啊。”我爽快地答應了,“不過,在進入喀斯喀特洛克斯小鎮前的最後幾天,我得一個人走。你知道,就像最開始那樣。但是我們可以一起走到天伯倫度假屋。”
“蒼天啊,謝莉爾。”他又把我拉進懷裏,緊緊地擁抱著我,“真不敢相信我們在這兒碰上了。對了,我給你的那根黑色羽毛你還留著吧?”我笑了笑,從背包裏麵拿出來,他伸出手溫柔地摸了一下已經起邊兒的羽毛。
“這可是我的護身符。”我笑笑看著道格。
“這紅酒是怎麼回事兒?”過了一會兒,他注意到我手裏的東西,指著問我。
“我正要把酒送給護林員呢。”我高高地舉了一下紅酒,然後用下巴示意一下前麵的護林站,“我不想背著一路到天伯倫。”
“你瘋了嗎?”道格一下子急了,“你不喝我喝啊。”
那天晚上,我們選在溫泉河宿營。我用瑞士軍刀上的瓶塞鑽把紅酒打開,兩個人開始對飲起來。白天的氣溫比較暖和,70華氏度多一點。但是,晚上卻很冷,畢竟天氣已經開始從夏天向秋天過渡了。不知不覺間,樹葉慢慢稀少,花梗也開始幹枯,像打了一層霜似的蔫蔫的。我們倆一起生火做好飯,然後在鍋邊吃起了晚飯,時不時地把紅酒傳給對方。因為我們都沒有杯子,所以隻能對瓶喝了。這麼久以後我和道格重逢,現在又有篝火又有美酒,讓我恍然覺得這似乎是一場儀式,證明我的旅程即將結束了。
過了一會兒,近處傳來了狼嚎聲,我們倆驚得猛然轉過頭,望著無邊無際的黑暗,心裏一陣陣打鼓。
“這個聲音總會讓我汗毛直立。”道格心有餘悸地看著我,喝了一口紅酒,然後遞給我,“這酒真是好。”
“是啊。”我猛喝了一大口酒,然後滿口酒氣地說,“這個夏天我聽到很多次狼嚎聲。”
“但你不害怕,對吧?你不是一直這麼跟自己說嗎?”我以為道格在開我的玩笑,但是明亮的火光照著他的臉,神情有些嚴肅。
“我是這麼跟自己說的。”停了片刻,我又補充道,“隻不過有的時候,我還是很害怕。”
“我也是。”他伸出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我把手搭在他的手上,輕輕地握了一下。他就像我弟弟一樣,但跟我的親弟弟又完全不同。他就像那個即使以後都不再見麵,我仍然會在心裏給他留一個位置的人。
我們最後把一整瓶紅酒都喝掉了。我走到背包旁,抽出裝著書的拉鏈包。“你想讀書嗎?”我把手裏的《萬物有靈》遞到他麵前,但是他搖了搖頭。其實幾天前我就已經讀完了,但是因為下雨所以沒法燒掉。我在路上讀的大部分書,上路之前我就已經讀過了。這本小說的情節設定在印尼的摩鹿加群島上,故事情節浪漫,人物感情奔放。原著是荷蘭語,在1955年出版的時候受到一致好評,不過現在已經漸漸被人淡忘。反正我是沒看到過別人讀這本書,隻是小說工作坊的教授布置讓我們讀,我才知道這本書的存在。母親生病時,我剛剛加入小說工作坊。在母親的病榻前,我就是拿著這本書,強迫自己把注意力都集中在下周的課堂討論要引用的篇章上,這樣就不用為母親的病擔驚受怕了。不過,這一切都是徒勞。我腦子裏想的全都是母親。而且,我已經了解了這世間萬物,無論是有名字的還是沒有名字的,加起來都比不上母親對我的愛,也比不上我對母親的愛。所以當我為上路作準備的時候,我就決定要在路上重讀一下這本書。這次我可以全身心地投入了。而從第一頁,我就明白書中點點滴滴。德茂特寫的每一句話就像一把溫柔的匕首,直擊我的內心深處;書中刻畫的那片遙遠的土地就像我曾經深愛過的每一個地方,在我的血液裏開始湧動。
“我想去睡覺了。”道格手裏拿著空酒瓶,有些醉意加困倦地說,“湯姆大概明天就能趕上我們了。”
“我先把火撲滅了再睡。”
他離開後,我就開始一頁頁地撕書。書裝訂得很好,所以撕起來有點費勁。然後我又撕成一小塊一小塊的,用木棍兒挑著完全燒盡。看著火光,我想到了艾迪。其實每次坐在篝火邊,我就會想到他,因為是他教會了我怎麼生火,也是他帶我第一次去宿營。他曾經教過我怎麼搭帳篷,怎麼在繩子上打結。我還跟他學會了用折疊刀開罐頭、劃獨木舟,以及跳過湖麵的石頭。他愛上媽媽之後的三年裏,從6月到9月,我們幾乎每個周末都會在明尼蘇達河、聖克羅斯河或者納姆卡岡河河畔宿營。後來,艾迪又用他背傷所得的撫恤金在北部買了地,我們一家人搬到那裏去以後,他教給了我更多的叢林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