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從藝術生產理論看藝術產業化的潛在陷阱(2 / 3)

幾年來,電視電影熒屏上曾經一度熱播的某些抗日劇、穿越劇、清宮劇存在著明顯的相互抄襲、捏造篡改曆史現象,片麵追求娛樂效果及商業利益,迎合某些人群的非主流審美趣味,央視2012年春晚的小品《荊軻刺秦》就是對這種以遊戲精神褻玩曆史的不負責任態度進行的深刻批判。

藝術生產是一種精神生產。雖然藝術品往往以物質產品的形式表現出來,如書籍、繪畫、雕塑等等,但是藝術品的價值在於:它不僅提供和其他物質財富一樣的實用功能,更提供並非器械使用意義上的審美客體。人們可以用流傳百年的紫砂壺做飲水的工具,但更重要的是欣賞它創作體現的美感。對藝術品的實用功能,消費者可以找到一般的評價標準,而對於非實用部分,消費者可能囿於主體性限製而很難達到統一,出現脫離受眾或者曲高和寡的文化現象,甚至那些超出當代的藝術珍品反而被人們拋棄,在藝術史上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

推進藝術產業化應該堅持生產與消費的辯證統一。一方麵,尊重市場規律,發揮消費導向作用;另一方麵,當生產和消費出現暫時矛盾時,切不可一味求全消費者滿意而放棄創作的原則,這是藝術產業化中通俗與媚俗之別。藝術品不僅是被動的消費對象,而且是消費者的創造主體,“藝術對象創造出懂得藝術和具有審美能力的大眾——任何其他產品也都是這樣。因此,生產不僅為主體生產對象,而且也為對象生產主體”。

三、趨同陷阱

馬克思在《導言》中提到:藝術“一定的繁盛時期決不是同社會的一般發展成比例的……在藝術本身的領域內,某些有重大意義的藝術形式隻有在藝術發展的不發達階段才是可能的……”學界經常從異化角度對此進行解讀,但筆者認為更重要的理解角度是:馬克思把創新作為藝術的一個本質規定,也提出了藝術產業化需要規避的第三個陷阱——缺乏個性的趨同。

隨著科學技術手段的進步,現代人們想要複製一件與原作形式相同的作品已經不是太難的事情。1984年,我國就成功複製了全套“曾侯乙編鍾”,與出土文物不僅在器型上完全一致,而且音律發聲也達到以假亂真的地步。現代書畫複製技術的進步已經讓很多鑒定專家都措手不及,一些名家的作品甚至可以用打印的方式仿製出來,而且具有立體效果,但是,贗品即使與原作達到形式上的完全一致,人們仍然不會將他們視作傳世的藝術珍品。不僅書畫這樣的手工藝術領域如此,那些大量應用現代技術手段的領域也是如此。電影《泰囧》雖然創作了電影票房的奇跡,可是觀眾看完後卻並不買賬,反而有一種強烈的失落感,原因就在於其情節與電影《人在囧途》十分相像,沒有給觀眾帶來足夠的新鮮感。眾多影視劇續集失敗的原因也往往如此。

創新才是藝術產業化的靈魂,無論是古希臘的詩人還是文豪莎士比亞,之所以創造了古典的形式,是因為他們始終懷有自由的精神,體現豐富的個性,而藝術品成規模的加工、生產和銷售之所以被詬病在於很多創作隻是簡單重複,沒有自己的靈魂,因而失去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