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走
民族之林
作者:石奕龍
台灣高山族是一個勤勞勇敢的民族,在長期的曆史發展過程中,高山族創造了許多具有民族特色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其中之一就是“鬥走”。
“鬥走”是一項競勇的體育與娛樂活動。曆史上又稱“鬥捷”、“走社”、“走田”等,意即賽跑。其距離視內容而定,沒有統一的規定。通常都選擇在山間和丘陵間的開闊地裏進行,距離幾十米到幾千米不等。形式不外3種,按現今的體育術語來說,就是短跑、長跑與接力賽跑。在過去,參加“鬥走”者主要是成年等級的男子,但現在婦女也可以參加。曆史上,在“鬥走”中獲勝者,高山族稱其為“雄麻達”、“老甲”、“馬達半”等等,具有某些榮耀與聲望,有時也有一定的物質獎勵。而在現代社會中,則以物質獎勵為主。
“鬥走”到底形成於何時,已很難詳細考證。不過,至遲在清代,史冊上就常有“鬥走”的記載。例如《諸羅縣誌》記載,諸羅番社“過年無定日,或鄰社共相訂期,賽戲酣歌,三四日乃止。亦有一歲而二三次者,或八月初、三月初,總以稻熟為最重。止之日,盛其衣飾,相率而走於曠,視疾徐為勝負,曰鬥走。”許多史料都表明,在清代,“鬥走”的運動已相當普及,而且形式多樣,內容豐富。可見“鬥走”這種競技運動形式的形成應該早於清代。
明代陳第隨沈有容到台灣驅逐倭寇後所寫的《東番記》記載:“東番夷人……性好勇喜鬥,無事晝夜習走,足蹋皮厚數分,履荊刺如平地,速不後奔馬,能終日不息縱之,度可數百裏。”這裏雖沒有“鬥走”的字樣,但從其敘述來看,明代高山族已有“鬥走”的競技活動。另外,《隋書》卷八十一記載:“流求國(今台灣)居海島中,當建安郡東,水行五日而至”,“人皆驍健善走,難死而耐創。”由此可見,高山族“鬥走”活動的形成應該在隋代以前,有著相當悠久的曆史。
“鬥走”活動的形成有其社會實踐根源。台灣是一個海島,到處是綠濤林海,野獸繁多,但是卻“地不產馬,內地馬又艱於渡海”,這種情況即使到了清代初年也沒有改觀。在這種自然生態條件的製約下,高山族社會生活的種種,包括追蹤、捕捉野獸、傳遞公文、戰爭中搏殺等都離不開跑步。因此,練習跑步就成為高山族每個男子少年時期必修的功課,他們“年可十三四,編藤或篾,圍腹及腰,束之使小,謂之箍肚,便馳騁也”,“其技善奔走,穿藤攀棘,捷如猿猱”,“接飛軼走,縱行橫施(黃叔璥《台海使搓錄》)。”所以高山族少年“及長,一日能馳三百餘裏”(六十七《番社采風圖考》)。”因此,“少年無妻室者,凡奔走之役皆屬之(吳數德《一肚皮集》)”,他們連夜傳遞公文時,能迅速送達。而且跑得快的人,還能獲得姑娘的青睞。
進入成年後,高山族的男子要負擔起生產、生活的重擔。善走者能在狩獵中捷足先登,捕獲較多、較豐富的獵物,能為維持群體生存提供更多的食物;在戰鬥中能衝鋒在前,追殺敵人,使本族群免於敵人的侵犯、蹂躪和塗炭;傳遞公文時,能迅速送達,及時傳遞消息。由於沒有馬匹,善跑者在社會生產、生活中就起著較突出的作用,從而為族人所讚賞、崇敬。因此,以跑得快為勇者的風尚也就逐漸在生產、生活中形成,“鬥走”也就漸漸在高山族的狩獵社會生活中成為一種競勇的競技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