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競勇活動的方式,內容豐富,形式不一,並兼有許多社會文化功能。在清代,除上述所舉史料記載在年節、祭儀上舉行的“鬥走”活動有娛樂、競技的功能外,還有一些其他的功能。有的地方的高山族,如遇到人們相互爭執謾罵的情況,則以此定曲直,贏的人在此事上有理,輸的人無理,這時,“鬥走”的活動就具有“神判”和社會控製的政治功能。有的地方高山族的“鬥走”活動則充當月下老人,為青年男女拉線“牽手”。據《嘉義管內采訪冊》所載,乾隆年間,聚居在台南嘉義縣打貓街西門外的潘姓平埔高山族的婚姻之事,是“將社內未娶番男若幹人,候齊奔走,至番仔橋頭為限,以先到者為捷,以未嫁番女數若幹人依次論配,無訂盟完聘之禮。”台灣中部雲林縣的柴裏社也是如此。進入現代社會後,由於高山族的經濟基礎發生了變化,“鬥走”的內容也隨之發生了變化。
目前,“鬥走”的活動主要在年節和祭儀中舉行。由於高山族的祭儀分為歲時儀禮與人生禮儀兩大類,因此,祭儀中的“鬥走”活動也就具有不同的功能與含義。布農人12月舉行的歲時祭儀中的“追走”儀式,通常要持續4日之久。每日參加祭儀的布農人都要分成幾個小組奔馳在郊野上,象征性地驅逐田地裏的惡靈,以祈禱來年能夠獲得好收成。卑南人第二成年禮翌晨舉行的賽跑活動,則是檢驗少年人是否成年的儀式。在這個儀式上,他們要從少年會所跑到海邊,把竹膜製成的花狀物伊利斯(iris)插在海灘上為標記,並以腳掌踏到海水為止,以到達目的地的先後決定這些少年人的等次。阿美人荳蘭社成年禮的中心儀式也一樣,其儀式稱“海岸賽跑禮”。要晉升等級的少年聽到號令,就如同箭一般地飛出,依規定好的路線向海岸跑去。沿途,卡帕級別(卡帕,即kapah,阿美人的一種年齡等級)的成年男子在路旁監視、助威。參加者竭盡全力,奮力奔跑,爭先恐後地飛步疾行,個個不甘落後。卡帕級別的第二、三級成年男子在終點為他們記錄名次等級。
另外,高山族在過年舉行的儀式中進行的“鬥走”活動,已有了較大的娛樂性與競技性。台灣南部屏東縣霧台鄉的魯凱人在稻熟後要慶祝豐年,屆時人們身著盛裝來到村落的廣場上,跳著輕快的舞蹈,謳歌歡慶豐年,並舉行各種形式的體育活動,其中之一就是“鬥走”。由於魯凱人傳統婚禮中有新郎背新娘跑回家的習俗,所以他們也把這種形式搬到豐年祭的體育競賽上,稱之為負婦接力賽、負重接力賽跑,從而使魯凱人豐年祭上的“鬥走”活動別具一格。在舉行豐年祭的廣場上,相隔數十米遠,數組男女青年麵對麵地站著待命。當號令一下,這邊的男青年背著女青年爭先恐後地向對麵疾奔。一到對麵的界線時,那邊的女青年則頭頂著滿裝20斤水的桶快步奔向這邊,來往穿梭,生動活潑,趣味盎然。圍觀者興高采烈地吆喝著,呐喊助威,更使比賽增添歡快、熱烈的色彩。
由於經常從事“鬥走”與鍛煉,高山族同胞多善於跑步,因此他們常常在台灣省舉行的田徑運動會上奪魁,為其民族爭得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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