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陳列,一門增加“吸引力”的學問(1 / 2)

陳列,一門增加“吸引力”的學問

創意與設計

作者:程擼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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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列的學問與目的

陳列融合了店鋪、貨架、商品、空間、材料、道具、設計、色彩、創意等多種學科的知識,非專業人士很難理解其中的一些概念。大部分店家所掌握的多是一些粗淺、零星的技巧,陳列水平大多處於“把貨擺得好看”或“搭配合理”這樣的階段,而所謂的“科學性”、“生動感”往往不知從何下手。

不了解“陳列”是什麼,沒有陳列的“策略”,隻學習陳列的技巧,如同隻學習武術的招式卻不掌握格鬥的知識,實戰起來遇上稍厲害的對手就必定歇菜。

一位女子去相親,先後結識兩位男士,A男子大方豪爽,坦露殷實家底、靚車豪宅誠邀交往;B男子隻表現出翩翩風度,談吐幽默,頗為吸引。如果你是這位女性,會如何選擇?

店鋪采取的所有促銷行為,歸根到底是“誘惑”的原則,擺出“實際的價值”,如優惠、折扣、贈品等,“誘惑”顧客消費,這就是A男士的做派;基於店鋪氛圍的營造,沒有擺出明確的“價值”,而是展現自身的優秀“吸引”顧客消費,如同B男士的所為。

顯而易見,直接表明價值回報的“誘惑”更像一種交易,被“促銷”洗禮多了的顧客就像是見慣了大款的女子,必然心生厭惡;而陳列則是“吸引”的學問,用於增加店鋪和商品自身的“魅力”,隻為“吸引”顧客主動消費。

陳列,是一門增加“吸引力”的學問。

店鋪的形象、銷售的行為、商品的陳列——“店、人、物”三個因素構成整體的“店鋪氛圍”,其目的不能簡單的歸納為提升銷售,但銷售提升了,絕對是做好它們的結果。

如果參考愛德瑪(aidma)法則,即:人的購物心理階段“注目—興趣—需求—信服—記憶—行為”,非專業人士並不容易理解這些理論,為了便於大家學習,可以歸納為三個方麵:“吸引與興趣”、“高價值展示”和“安全感”。

陳列的目的,與其說是迎合人的購物心理,不如說是主動造出一種店鋪的“勢”能,潤物無聲的引導顧客,按著我們設定好的框架來發生購物的行為。正如東西方古兵法上的區別:西方兵法強調“術”,主張采取各種的戰術去主動打擊敵人,即“我方怎麼打”;東方兵法則強調“勢”,營造出一種勢態影響和引導敵方的行為,即“讓敵人怎麼打”。回過頭看我們的一些“促銷、行銷”行為,不正是“我方怎麼打”的寫照麼?

02

常見的陳列誤區和短板

1.認為陳列就是擺貨

把貨擺得整齊、美觀就可以了,講究一點的還注意下搭配,這是一種“排隊型”的理解。陳列實際上是一種“陣勢”的營造,為解決引導消費行為的問題而有不同的變化,整齊與美感隻是它的表現。

2.貨擺多=坪效高

認為貨擺得越多,櫃台布得越滿,擺出所謂“量感陳列”,顧客就感覺商品越豐富,就會有更多選購,坪效就越高。許多店都過度仿照了超市量販式銷售和陳列的方式(受老版屈臣氏影響也很大),也是對店鋪定位的理解過於片麵。

3.商品“靜態”

認為陳列隻是將商品進行“靜態”的呈現,請專家來進行一次翻天覆地的變化,然後高枕無憂。

陳列是要將商品“生動”起來:既有商品擺放在“視覺”上表現出的活力,也是“空間”位置上依據季節和銷售策略進行的不斷地調整,更是在“時間軸”上根據品類和結構的生長發展的變化。

4.少有層次感

還不說發現式陳列,店鋪最基本的層次感都少有店做到,各麵牆都是一條直線到底,仿佛整齊一色的通櫃就是唯一的美感;空間缺少遞進的層次感,區域之間的劃分隻能模糊,標上“護膚區”、“洗滌區”就自以為是的認為幫助顧客完成了區域的引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