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們這幫子在一起玩的還有好幾個人。其中南,是我們的大哥。脾氣十分暴躁,但是在平常的時候卻是一個難得的好人,他從認識我們之後就豔遇不斷。總是會有很多女生喜歡他,或者說是他追求的女生大多數都能成功。屬於典型的偶像派,我們兄弟幾個當中,隻有我很不幸的成為不了偶像派,他們幾個都長的都各有特色,都很招女孩的喜歡,而我在那個時候隻有苦澀的暗戀著琦。所以當兄弟們都大呼小叫談戀愛的時候,我的感情方麵還停留在幼兒狀態。依然不敢表白,但是不表白內心裏更加痛苦和飽受煎熬。當然還有一個樂,樂是我們這裏最有個性的人。是我們這群人裏最早談戀愛的人,而且那個時候因為他談戀愛的事,我們沒少幫他打架。通常都是別人騷擾他女朋友,然後我們就一擁而上,打服為止。樂辦過一個極其有才的事,好像是考試作弊被監考老師發現了。然後這兄弟為了保住自己來之不易的成績從三樓一躍而下,差點把腰摔折了。我聽說這事之後,第一個反映就是,這小子怎麼不好好談戀愛,改玩自殺了。後來才知道,意外所至。因為爾樂平時的班級在一樓,所以當被抓住的時候,條件反射般的跳了出去。結果沒想到地理位置不對。所以樓下才傳來了一聲慘叫,寫到這的時候。他們仿佛透過無盡的夜空向我走來,臉上還都帶著玩世不恭的笑,一個個依然如從前那樣灑脫。
她依然是我最為關注的對象,總是自己靠在學校的楊樹下看著她在嘈雜的人群中綻放的笑顏,或是坐在學校的小矮牆上借著夕陽的餘輝,看著她背著和她的體形不相稱的書包踽踽的走出校園。然後自己站起身,回頭再望一眼拉長了背影的教學樓,背起書包離開。她最經常做的事情便是正在每天在早自習穿梭在各個座位之間,和那些不交作業的頑固份子做鬥爭,即使是生氣的時候,臉上依然漾著淡淡的笑容。更多的時候則是揚起頭在飛揚著粉筆屑的空氣中認真聽講,不知道是哪位大師說的,人在認真做一件事的時候,是極其有魅力的。事實的確如此,我常常迷失在她昂著頭的背影,偶爾從窗簾縫隙透過的陽光照在她的臉上,映射出一種異樣的光輝。眼鏡的邊框在陽光下閃閃發光。她有時候會用手或本子遮在眉處,然後低下頭任憑額前零碎的頭發被徐徐的微風吹動。有時候則毫不在意陽光的照射,繼續聚精會神的看著黑板,任憑金黃色的陽光照耀在她有著細細絨毛的臉上。亦或是眯著眼睛看著透個縫隙射進來的陽光,呆呆的看上一會,然後莞爾一笑,繼續聽講。以前在我學習還不錯的時候曾經和她的座位離的很近,那時候的她很喜歡讀我寫的那些亂七八糟的東西,看完之後總是雜七雜八的誇獎我一番。因為有同樣的愛好,我們組成了一個小團體,也就是把自己寫的東西拿出來互相交流的一個小圈子。時間隔的長了,有些事也就記的不是很清楚。人就是這樣,隨著時間的推移,有些該忘記或不該忘記的事都會被自己無意間忘掉。但是那些刻意想忘掉的東西,卻像一塊拈在身上的牛皮糖,很想擺脫它的糾纏,折騰了好久之後才發現,它不僅僅沒有被甩掉竟然還比以前粘的還牢。當然了,這並不能說明她是牛皮糖而那時候的我卻是一個不折不扣的牛皮糖,總是找各種機會來接近她,粘著她,總是渴望每天醒來第一眼就能見到她。現在想起來,那種希望與打擊並存的日子,令人懷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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