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技巧與誠信:房地產銷售實務課程中的教學目標探討(2 / 2)

其次,對“技巧”進行深度剖析,來理解其專業性,並不與“誠信”對立。“技巧”是一種工作方法的熟練和靈活運用,它是人們長期工作後對方法的提升,我們可以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掌握這些技巧來更好地完成工作。但在房地產銷售實務中,是不是掌握了銷售技巧就一定能夠找到捷徑?答案是否定的,在房地產銷售工作中分成兩個場景來闡述技巧在工作中的運用。第一個場景為一手房銷售,在一手房銷售前,銷售人員都會接受培訓,學習該樓盤的基本知識,接下來就是接客待客的任務。在接客待客到交易成功,對於一手房銷售來說,它曆經的時間短暫。在這個場景中,銷售人員的技巧尤為重要。怎麼樣在短時間內了解客戶需求,配對客戶需要的房子,並參觀樣板間並談價議價最後下定,整個過程都需要銷售人員有一定的工作經驗並掌握一定的技巧,並且能揣摩客戶的心理,使整個過程順利進行。第二個場景為二手房銷售,二手房銷售相對於一手房銷售來說,技巧的重要性會少,而銷售人員的基本素養為要求更高。首先要求銷售人員對所銷售的二手區域的環境都非常熟悉,且銷售人員接客待客到交易的時間持續長比較長,需要工作人員的基本功,技巧隻是在某些環節中的體現。所以我們發現,“技巧”在房地產銷售實務中的運用,更體現的是通過對日常實務的熟悉程度和對接觸客戶的經驗過程中掌握的揣摩客戶心理的綜合運用,在某些時候利用客戶的心理變化來更快速的完成交易。這是一個科學的,專業的過程,並不是簡單的把“沒有說成有”的欺騙行為。所以“技巧”更不應該與“誠信”對立起來。

最後,“技巧”和“誠信”對立的根源。這個更多要歸咎於房地產經紀行業的不規範性。房地產經紀行業的不規範性應該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麵:第一,從業人員的素質參差不齊。在房地產中介行業中,入門門檻低,優勝劣汰的自然競爭讓房地產中介人員急功近利,誠信缺失。第二,房地產市場的供需關係不平衡性。二手房市場中,賣方一直都占有優勢,而買方處於劣勢地位,這是供需關係不平衡性導致的。在這種背景下,二手房中介極有可能串通賣方,通過“抬價”、“欺騙”等不正當方式,在損害買方利益的前提下獲得更高的收益。

三、結論

在房地產銷售課程的教學過程中,“誠信”和“技巧”都是非常重要的教學目標,但是由於目前房產中介市場的種種問題導致了銷售人員“重技巧”、“輕誠信”的局麵。通過分析我們發現,“誠信”和“技巧”是房地產銷售人員未來職業生涯發展中兩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在教學過程中,我們應該重視兩個目標的結合,不應該僅側重一個方麵進行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