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點旅行企業的經營不規範。現在,消費者越來越希望能夠豐富日常生活,所以加劇旅行社之間的競爭,旅行社削減旅遊價格,來誘惑消費者,但是增加消費者購買商品的次數,強迫消費者購物,和商店達成協議,進行分利。欺瞞顧客,商品做不到貨真價實,把遊山玩水變成高價購物。因此,消費者失望而歸。
三、合理的措施保護消費者的權益。
第一點國家總結經驗教訓,製定並完善法律法規。國家要重視旅遊行業的職業規範,對旅遊行業出現的種種問題,進行係統化、規範化地查、漏、補、缺,調查旅遊消費者的旅遊經曆,或者利用網絡調查問卷等手段,更改訂正更具體細致的法律法規,既達到我國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堅固不可摧,又保護國民經濟利益。
第二點堅決執行法律。不僅要不斷完善國家監督監管部門的行為,而且投入管理經費要增加。對旅遊服務人家培訓應更加嚴格,對於做出違反職業行為準則人員進行懲罰,服務人員應該進行深刻反省,對於情節嚴重者處罰也應相應提高。培訓服務人員的職業規範,高標準、高質量、高滿意(消費者滿意程度),“三高”標準,更加規範服務人員的處事行為。
第三點規範網絡安全,建設社會保障係統。因為一些消費者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因為覺得麻煩,擔心惹禍上身就自詡“吃虧是福”,默默忍受。其實,正是由於這種負能量的表現,商家肆意欺騙消費者,我們的社會需要更多的正能量。我們在這個社會、這個大家庭裏更應該團結一致,構建一些消費的社會團體,共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樣,那些不法商家就不能夠無所顧忌,隨心所欲。我始終相信“眾人拾柴火焰高”,那樣,生活保障就會更加完善。
第四點自我不斷完善法律知識。旅遊消費者要有自我負責意識。第一,國家可以通過媒體宣傳法律知識,可以在電視裏的《法律講堂》等節目,增加旅遊消費者權益的課程,把案例和法律結合,生動形象地教育,國民也學到了知識。第二,在網絡當中廣泛宣傳法律知識,網民可以邊上網邊在無意識中看到法律信息,慢慢滲透法律知識,提高旅遊消費者的能力。第三,從小學教育開始,讓老師通過類似話劇或者別的形式,能夠達到活潑的教學環境,提高我國國民的法律知識,不以考卷為分數,不給學生帶來壓力,讓學生自由結小組學習,安排人員進行適當的輔導,學生表演從生活中得知的事。第四,對於成年人可以參加相應的法律課程,係統了解法律知識,培養法律重要意識。
總結:總而言之,雖然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的確存在著一些不足之處。旅遊行業仍需執法部門嚴格監督,旅遊消費者通過學習不斷武裝自己,提高消費者素質和能力。消費者不僅僅在消費過程中提高警惕,而且還要防止上當受騙,利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能退縮畏懼,當正能量力量特別強大時,那些損害消費者利益的事就會變的越來越少。我國國民對我國的發展期許非常高,相信國家能夠越來越繁榮昌盛。希望以上我的個人見解,不但能夠幫助旅遊消費者,而且可以促進旅遊行業,推動經濟發展。上麵說的這些就是我對於旅遊消費者權益民法保護問題的分析和思考,希望可以與大家共勉。
參考文獻:
[1]李鑫.我國旅遊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立法現狀分析. 山西青年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9(11)
[2]張華.淺談我國旅遊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中國科教創新導02刊.20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