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析公司認繳製的利與弊(2 / 2)

三,認繳製度的弊端

認繳製度的實施還有賴於一係列配套措施才能發揮其製度優勢,單單從法定資本製改革為認繳製可能會帶來一係列問題。

(一)弱化企業資本信用。在我國市場經濟法律規範仍不完善的情況下,明顯不具備出資能力而申請數百億、數萬億的注冊資本,不僅是投資者是否承擔有限責任,是否有能力償付公司債務的問題,也損害了注冊資本製度本身的權威性與嚴肅性,最終損害的是公平競爭和誠實信用的市場秩序。盡管法定資本並不能確定反映公司的資本信用,不可否認的是注冊資本在某種程度上可以間接確定公司信用,法定資本在某種程度上也能發揮宣揚公司注冊資本信用的功能。

(二)沒有側重保護公司債權人利益。“在取消了公司注冊資本最低標準和實繳要求後,兩種畸形的公司注冊資本現象必然如同癌細胞一樣滋生、蔓延: 一是公示資本數額極低如兩元錢,其進入市場的交易模式無非是公司借款由股東擔保或者股東向公司出借資金而將公司的優質資產抵押給股東債權人,對其他普通債權人包括雇員的利益風險極大,隻能由債權人自己當心對處; 二是公示資本無限製標大如100億元,而實際投入可能僅有10萬元,且在章程中約定資本繳付的期限是公司成立後的30年或者50年,這類公司的債權人利益的保護在公司法上亟需添加訴訟救濟製度。”第一類公司通常被稱作侏儒公司,第二類公司通常被稱作無賴公司。對於這些公司惡意侵害債權人的行為,我國公司法修訂中沒有進行如何救濟的規製,立法上也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實現債權人利益的平衡保護。

認繳製還會帶來這樣的問題,甘培忠教授在《一次誤將卵巢當闌尾切除的資本製度改革手術 》中談到“工商係統不再登記股東出資,招致法院查封有限公司的股權無法在登記機構落實,未來股權的流動也會招致某種不確定性,通過登記機關對股東所給予的第三人記載實現的最終保護不再存在”。這些問題都亟待解決,否則勢必影響認繳製度發揮的效果。

公司認繳製的實行的效果還有待觀察,如果適用得當,其製度優勢會較快顯現。但不可否認且必須麵對的一個現實是中國誠信狀況較差,配合認繳製必須有一係列製度的構建,如企業的商業信用的構建,訴訟法上對債權人利益側重保護的特殊規定,否則,認繳製反而會影響我國市場經濟和改革開放能夠平穩有序健康的進行。

參考文獻:

[1]甘培忠、周遊:“我國公司法建構中的國家角色”,載《當代法學》,2014年第2期。

[2]王妍:“超越規範: 當代企業形態及企業法理論的祛魅與創新”,載《比較法研究》,2012 年第6期。

[3]陳海疆:“平衡於市場效率與交易安全之間——關於注冊資本認繳製改革的幾點思考”,載《中國工商管理研究》,2013年7月。

[4]鄭寶明、姚清水、彭文偉:“試論公司注冊資本製度的改革與完善”,載《中國工商管理研究》,201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