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警方追查到,台灣雲林北港溪有間北岸工廠,對外宣稱是作為病死牛的屠宰工廠。警方發現,該廠的內部還設有一間專門用病死的家畜屍體煉製油脂的車間,而該車間產品的買主竟然是郭烈成。媒體認為,郭烈成把這些動物的“屍油”又轉賣給強冠等下遊,被消費者吃入口中。
媒體說郭烈成在接受台灣警方偵訊時,承認收購“屍油”,而且還抱屈說:“又不是我一個人在做。”
這句“又不是我一個人在做”似乎解開了食用動物油脂行業更大的黑幕,用烏七八糟的原料製作食用動物油似乎已經是心照不宣的潛規則。
問題還遠不止於台灣,隨著調查的深入,有香港業者也開始進入媒體和公眾的視線。
台港雙方聯手查明,香港金寶運公司、寶源公司,確以“工業用油”的名義向台灣強冠出口油品,香港相關行業每年的對台出口規模在千噸左右,如果真是用於非食用製造業倒也無可厚非,但“工業用油”被強冠這樣的食用油企業采用就令人生疑。
香港食環署在回應相關采訪時表示,香港持有食用油生產牌照的企業共有9家,但都不生產食用豬油,香港生產豬油的企業都要領取一種“厭惡性行業牌照”,也即隻能生產“工業用豬油”,原料基本來自廢棄食用油、地溝油之類,強冠的合作方金寶運就屬這樣的性質。
香港食環署還表示,每年香港出口到大陸、台灣、澳門的此類“工業用豬油”有3000~5000噸,其中大部分出口到大陸。有香港學者認為,如果進出口業者黑心,把工業用豬油賣給人吃,監管也是不容易發現的。
然而,強冠進口豬油的來源不止香港一處,還有另外一大進口地——日本。據查2014年上半年,強冠公司共計從日本進口23批672噸豬油。
還有媒體披露,台灣強冠公司與香港金寶運之間的關係有待厘清,二者並非簡單的買與賣交集,而是有過一段合作辦合資公司的經曆,還曾經到大陸廣東江門合作開廠。
監管體係之殤
台灣網絡觀察網站做的調查認為,在地溝油事件中需要“踹共”(閩南話“出來講(清楚)”)排名前三的是:強冠公司、食藥署、GMP認證機構,而地溝油的直接製作者郭烈成排在第四,台灣民眾把矛頭首先指向黑心售賣者和監管方。
一個細節反映出台灣食品安全監管不力的程度:郭烈成煉製地溝油、動物死屍油的工廠建在農田當中,排出的汙水直接危害了旁邊一位老農民的稻田,令稻穀枯萎,老農一怒之下向台灣屏東縣環保局舉報,據稱共舉報5次。
從2010年開始,該老農連續舉報,屏東縣環保局官員強調每次接到舉報後曾經前往“稽查”,但“大門深鎖,無法從外察覺內部情形,因行政機關除法律有規定外,不得進入住宅、建築物等場所強製實施檢查”。而屏東縣衛生局官員則說“衛生局人員前往稽查時,郭烈成有提出資料,稱所煉製的油隻提供做飼料用油,並沒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環保局後來在地主的幫助下進入廠內,卻“並未發現煉油生產”,隻根據現場有油脂殘留對郭烈成罰款兩次,分別為1200元新台幣、3000元新台幣,在如此隔靴搔癢般監管下,郭烈成焉不愈發肆無忌憚。
該老農因切身利益受損太深,無文化卻自學化學檢驗操作,購買測試儀器,采集數據,還拍攝上千張照片,跑到台中市警察局報案,才將此案揭發。本案揭發後,官方要保護檢舉人,麵對蜂擁而至的媒體,當地的“老農”有畏懼情緒,都不願意出頭承認,媒體猜測民眾怕日後惹麻煩。
9月8日,台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布關於強冠產品的檢驗結果,認為在原料環節,強冠的原料油酸價超高,證明已經腐敗,苯駢芘超標,代表是反複使用的油炸用油。還認為在成品環節,強冠的“全統香豬油”衛生指標基本“全部合格”。
此言一出,台灣輿論嘩然,台灣“清華大學”化學教授痛斥“這樣的報告出爐不但沒有任何意義,反而還可能讓不肖業者在法庭上,可以餿水油對健康危害不大,要求減輕刑責”。還有台灣學者認為,有可能是強冠用正常的油脂稀釋了地溝油,造成整體“合格”的假象。也有專家認為,油脂本身是相當強效的溶劑,有毒物質很可能已經被溶解在油脂當中,長期食用危及健康。也有學者認為,未檢出有害成分是消費者“之福”。
強冠之所以被眾多下遊廠商認可,全靠頭上戴著的ISO9001、ISO9002、ISO22000、GMP食用奶油產品、食用油脂產品、油炸食品認證的桂冠,地溝油轉進高大上就靠這些看似嚴密嚴肅的認證的包裝。
台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官員認為,黑心廠家可能通過水洗、脫色、脫臭等工藝處理地溝油,避開監管檢驗,而檢驗方法也有“盲區”。
為此,GMP台灣發展協會就其認證的味王、味全、奇美、陸仕和裕國和相關的14種商品受到“全統香豬油”的波及道歉。GMP官員承諾,今後將對認證廠家實行下廠突擊檢查的“新製度”,但有台灣學者指出,如果還是事前通知廠家,所謂“新製”就無多少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