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阿珍的母親 一(2 / 2)

他死於警察搜查時誤殺,當時他正在擦拭自己的獵槍,被闖進屋中的警察當作了拘捕反抗。事後政府賠償悲痛的寡婦一筆錢款,她用這筆錢來維持結婚時購買的分期付款的房產。

她從未工作過一天,僅僅依靠丈夫留下的撫恤金和社會福利過活。

阿珍八歲時就成了家中的女傭。一直穿著那幾件衣服,是母親從地攤買來的舊貨。她一直是舊貨店的常客,她的兒子女兒除了內衣褲外,所有穿戴幾乎都是從這裏購買的。

所有這些情況都被當時媒體挖到,與阿珍的綁架案被放在一起討論。民政局聽取了收集來的鄰居的抱怨,認為阿珍母親沒有盡到職責,疏於照料女兒,在阿珍康複離開醫院後就剝奪了李太太的撫養權。

當初曾有一種說法稱,綁架案是李太太和艾華德之間的一筆交易,她把女兒賣給了艾華德做**。她始終都清楚女兒被藏在什麼地方,盡管她後悔了向艾華德請求放女兒回來,但沒有報告給警察。在阿珍被其他人收養後,她開始無動於衷,但是之後考慮到自己將從此失去政府下發的子女撫養補助基金,她開始不停地向法院上述想從新收回撫養權。

但當時她已經聲名狼藉,盡管她請了律師表達出懺悔自新的誠意,但法院還是遲遲沒有下達判決。

她瞅著戴菲,打量這個最初在報紙發表綁架案,從此將她的生活徹底摧毀的女記者。

“我覺得你現在比起當初強多了,遠勝之前那個寫下一堆廢話的人。”她故意輕蔑的說。“你寫的根本不是我的女兒。她控製了你,難道不是嗎?她把自己塑造成為一個渴望關愛的無助的小東西。你居然沒發覺?”她把手裏的拿的一張報紙揉成團,扔到牆上發泄自己的憤怒。

戴菲知道來的目的不是吵架。為了得到她的信任,她不得不先認可她,告訴她一些新聞界的小秘密,讓她可以拿來同她的朋友們咬耳根用。

“讓我們坦誠相對吧,李太太。”她打算她的話。“為了保護阿珍,我當時太過同情她,所以,寫文章時沒經過太多的調查,口吻也很情緒化,你明白我的意思。”

“那你就說謊,向所有其他的媒體一樣統統都是吸血蟲。”她的手指攪擰著桌布,像是要把桌上的杯子都摔到地上。戴菲猜大概她長期以來頭腦中反反複複循環著媒體尖銳的指責,整個社會的冷眼。有點神經質的樣子。

“可憐的女孩失去了童年。”她從衣兜裏拽出一份當年的報紙,讀著上麵文章的標題。“去他媽的虛情假意。從來不知道真正體諒他人。我從小長大,就是聽從我母親的指令,做各種家務,我從沒有抱怨過。因為阿珍必須做飯,打掃,我就成了一個不稱職的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