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在的,我並不怕牧修殺掉我,留著一條命的意義大過殺死這個人——這是我在霍晏晟身邊學到的,真正成功的人不會輕易去殺一個人,而是榨幹那個人的價值。
當一個人的價值被完全榨幹,與死也就沒有差別。
我在心裏曾給這種手段取了個不太好聽的名字,我管他們叫“製屍”,字麵意思,寓意也是很幼稚,就是製作行屍走肉的人。
“我是真心的。”我笑笑,“你說何安是你的愛人,有證據嗎?”
牧修從口袋裏拿出一個鍾表。
裏麵放著我和他的大頭貼合照。
在那個智能手機還沒有瘋狂普及的年代,在那個支付寶掃碼還不是隨處可見的時代,人與人之間記錄曾親密關係最重要的一個手段就是照相。
我下意識的想去觸碰,硬生生的忍住了。
“這算什麼證據?”
牧修又拿出來一個小盒子,裏麵放著對戒:“那天,我本來是想跟她說,隻要她願意嫁給我,我就放棄一切做她的季華,從此沒有牧修沒有牧二少,隻有她的愛人。”
我愣住。
“那時我的父親已要叫我回到意大利接受家業,我躲過來抓我的人,還不容易來到她家中,卻空無一人,聽鄰居說她要嫁給她的姐夫,去挑選婚紗了。”
我雙拳緊握。
“我一邊叫手下抵擋父親的人,一邊妄圖找到她,可沒想到,她要嫁的人居然是霍晏晟,我又氣又笑,心酸無處說,想著大不了去搶婚,季華不行,可牧修不比霍晏晟差什麼!”
我連呼吸都不順暢了。
望著牧修那張寫滿悲傷的臉。
心痛無法言說。
他繼續道:“沒等到我去教堂就發現了爆炸,緊接著霍晏晟就公布了她的死訊,這時,我知道他是故意的,他根本不愛安安,他不過是想殺了我愛的女人好報複我!”
霍晏晟到底想做什麼,我不知道。
牧修這句話裏到底幾分真心幾分假意,我不知道。
我顛沛流離的在這個城市漂泊,曾因為愛情與季華相戀,又迫於無奈和霍晏晟有了夫妻關係,即便現在在法律上,我不過是個死人。
但是。
說好聽點,我是他們爭搶的女人,說難聽點我是隨時可以被放棄的毫無意義的棋子。
我深吸一口氣,笑道:“這故事聽起來有點不太對,季華是誰?”
“我在國內用的假名字。”
“你用假身份與一個女人相戀,也沒有能力保護她連搶婚都晚了,有什麼資格一副受害者的樣子?”我不再看他,走到落地窗前。
出神的望著外麵的點點繁星。
我能感覺到他站在我身後看著我,那雙眼裏不明的情緒好似一團火要燒死我一般。
“你懂什麼!?”
“抱歉,我什麼都懂。”
受害者的角度我懂,諒解季華的角度我懂。
我終於在聽他說完這些後,釋懷了,不再恨,也沒有愛了。
他給了我一個美好的夢境一場完美的邂逅,既然是夢,我也沒必要追究,至少美好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