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離家出走(2 / 2)

吳放歌清點了一下自己的財產:除了被母親搜出來的那五百塊錢外,身上的零錢已經花的差不多了,如果不盡快找到一家廉價的出租房的話,身上這點錢撐不了多少時間。

“得臨時找個工作才行啊。”他自言自語地說。

不過事實證明開一個單間是明智之舉,住在這家旅店的人大多是菜販子,淩晨一兩點鍾就起來搞批發卸車搬菜,要是住標間或者多人間的話,難保不被炒的整夜無眠。雖說這間房的設備也極其簡陋,不過是一張藤床,一張破木桌和一個臉盆架,連洗手間都沒有,但是畢竟是單間,相對要安靜的多。

吳放歌在此睡了一夜,第二天就去找房子,沒想到卻弄了一個雙豐收,看來運氣還不錯。因為想找家廉價的出租房,所以他就去樓下找那些看起來像是搬運工打扮的民工打聽,先是說了幾處,都不合用,因為吳放歌希望能單住,能省卻很多麻煩,也相對安全的多。最後又說起一家,那家人原本是近郊的農民,後來城市擴建農轉非,他既沒有地,也沒有工作,好在有一筆補償款,就又借了一些,蓋了一棟樓,靠租金為生。目前還正好有一間被稱作的違章建築的側房空著,雖然隻有七八個平方,又有些潮濕,但門一鎖就是一個獨立的空間。吳放歌看了,很滿意,當下談定了租金,又預交了三個月的房租,總算是有了落腳地。至於工作,一時還找不到更好的,就在蔬菜市場找了份搬運的活兒,每晚十二點半報道,要做到早晨批發收市,具體時間不確定,談好工錢是每天3塊,禮拜日無休。後來才發現被坑了,其他搬運工最少都是四塊到五塊五之間。不過吳放歌現在很滿足,畢竟這解了燃眉之急,至於工錢太低嘛,以後還可以慢慢的再講回來嘛。即便是如此,每月也有了90塊收入,記得自己才入機關時,工資也不過和這個差不多。

工作和住處都落實了,吳放歌就抽了個時間會金烏大學,找父親要了火車托運的單子,去火車站取了行李包裹,回到出租房後,趁著某天夜深人靜,竄進一家工地偷搬了幾塊木板和紅磚,然後用這些給自己搭了一個地鋪,又去批發市場買了床棉絮,扯了床單,再加上自己帶回來的背包,總算是有了一張屬於自己的‘床’。

解決了住的問題,另一個大問題就是吃。吳放歌又去買了一個小煤油爐,鍋碗瓢盆地購置下來又花費甚巨,一盤算下來,路小婉悄悄塞給他的500塊錢已經所剩不多,好在過的緊一點,還是可以熬到這個月發薪水的日子,在菜場工作的人本地人居多,而且九十年代初人心還算質樸,所謂拖欠工資的事雖然也有,但未成氣候。

不過雖說吳放歌正是身強力壯的年齡,又在偵察營受過特訓,可體力勞動和體能訓練真的是兩回事,開始的時候居然覺得腰背有些隱隱的酸痛, 適應了幾天,才算好了。

然後的問題就是睡眠顛倒。

菜場通常午夜之後才進貨,而搬運工則一直要忙和到早晨六七點把所有的貨品都搬到各個零售商的攤位或者運輸車上為止,然後結算計分,到月底好結賬。可這樣一來睡眠就整個兒地顛倒了。這樣一來,吳放歌每天早晨下班後,幹脆就先到附近的街心花園去鍛煉一下,練一兩趟周海傳授的形意拳,然後在附近小攤子上吃過早點,才慢悠悠的回住處,這一睡下去再起來就已經是下午了。

待一切都安頓好,吳放歌覺得有必要和以往的一些熟人聯係聯係了,老戰友要聯係,老同學也要聯係,畢竟這些關係以後可能都用的上,還有該洗的衣服耽誤了這麼多天也必須要洗了。這麼多年的經驗告訴他,人靠衣裝,就算你沒有好衣服,可無論在怎麼樣惡劣的情況下,都要保持有一套幹淨整潔的衣服,這樣就算是混吃混喝,也要容易的多。

一想起洗衣服,吳放歌忽然想起何建在分手的時候塞給他的信來,母親在翻他口袋的時候,也曾經掏出來過,但是這幾天一直忙東忙西,居然沒顧得上看,於是在一個暖洋洋的午後,洗過了衣服,就拿出已經有些皺的信來,撕開了封皮,他此時還不知道,在撕開信封的同時,也撕開了一個關於他的,天大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