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理隊附近有一座宋代墓葬,遺存物已空,而墓的建築卻還保存得很好,可作為宋墓建築的標本。在這一帶地區,也有殷代的文化遺址。不能再聽任破壞下去了,要堅決地予以保護,不可一掘就算了事。
31日上午9時,冒著蒙蒙細雨,到銘功路工地看剛發掘、清理出來的幾個殷代墓葬。就在大路之旁,就在立將填坑平土、進行建築的工區。一個是孩子的墓,一個是成人的墓,二墓的人架均在,成人的骷髏頭旁,還放著一隻碧玉簪。有兩個墓已經清理完畢,遺存物和人架都已取出。在一個墓裏得到過青銅器,墓的下麵發現有殉葬的犬架。這裏也發現過殷代人民的居住區,還有窯址,但全都在急急忙忙的配合基建的工程裏給“平整”掉了。那個地區將建築一所中學,為了下一代的教育而毀壞掉可以作為下一代教育的具體生動的曆史、文化資料,這是合理的麼?至於為了建築一所飯店、一個招待所、一座辦公大樓,甚至為了蓋某一個機構的廚房,而大量毀壞了殷代文化遺址、居住遺址,乃至極為珍貴的殷代的製造骨器工場、冶銅工場,也豈是合理的麼?不可能再在別的地方見到或得到的比較完整的殷代冶鋼工場,製造骨器工場,如今是永遠地消失無蹤了!就在我們眼前,就在我們這一個時代,從地麵上消失了去!這悲憤豈是言語所能形容的。我站在這個殷代的文化遺址上,心裏感到辛辣,感到痛苦,眼眶邊酸溜溜地像要落下淚來。隻怪我們沒有堅決地執行國家政策法令;隻怪我們過於遷就那些過分強調不大重要的基建工程的重要性,而過分輕視或蔑視先民的文化遺存物的人的主張!所有造成這種不文明的毀壞,我們是至少要負一半以上的責任。為什麼鬥爭性不強呢?為什麼不執法如山呢?為什麼不耐心用力,多做些教育說服工作呢?
有了這樣的一場慘痛人骨的經驗,遇事便不應該再那麼糊塗地遷就下去了。
就在大道旁,有新建的一座人民公園,規模很大,這個地區也便是殷代文化遺址的一部分。據說是為了保護這遺址,建築公園是再保險不過的,因為不進行基建,不蓋房子,不大動土(即使動土,也不會很深),遺址當然會保存得住。但我一走進這所公園的大門,就知道有些不大對頭,滿不是那麼一回事。有好些清理隊工作人員,搭蓋了田野工作時所用的幾座篷帳,在那裏緊張地工作著。此時,雨點大了起來,漸漸瀝瀝地有點像秋天的蕭索之感。他們不能繼續在工地上工作,都躲到篷帳裏來。我們也在一座篷帳裏休息著。
“有什麼新發現的東西麼?”陪伴著我們的趙君問道。
“又清理了幾座殷代墓,出土了不少東西。”一個人指著堆在旁邊的陶器等等說道。
我的心情就同天氣般的陰暗。原來這個公園,動員了青年人,在挖一個青年湖。好大的一片湖,也就正在這殷代的文化遺址和墓葬的所在地方,而清理隊的工作人員們便不得不移到這裏,配合挖湖工作的進行,而急急忙忙地在發掘、在清理著。所謂建了公園便會保護得好,便不會破壞的話,也便成了“托詞”或“遁詞”。
開元寺的遺址,現在成了鄭州市醫院的分院、我們看見在這個醫院的院子裏,還危立著兩個經幢。一個是唐武宗會昌六年(846)所立的道教經幢,上麵刻的是“度人經”。像這樣的道教經幢,在全國是很少見的。會昌滅法,不知毀壞了多少佛教藝術的精英,卻隻留下了這個道教經幢,作為活生生的見證,可歎也!另有一座尊勝經幢,是後晉天福五年(940)所立的。這座經幢上所刻的飛天及其他浮雕,都很精彩。我們說:“這兩個經幢都很重要,要好好保護著。”醫院裏的人點點頭。
晚上,和陳局長們談保護河南省和鄭州市文物古跡事,談得很多,我們有信心和決心要做好這個保護工作。
鄭州是有關古史研究的一個新的領域,必須更加仔細、更加謹慎小心地從事基建和考古發掘工作,不能再有任何粗率的破壞行為了!
195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