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今天就讓你長點見識!馴良的狗也能變狼!”
我大打出手,直到他“哎喲——哎喲——”地發出哀鳴。
此時,去別的監舍去閑扯的同號回來了。先是拉開了我,後又拉起了他。班長說要去報告隊長,我沉默無聲等待命運的審判。一場醉鬥之後的“何大拿”,此時完全清醒了過來,他顯然意識到了麵臨欺騙隊長、撈取“活學活用積極分子”罪行的分量;加上他“吃大輪”的重新犯罪,新罪老罪加在一起,那可真夠他喝上一壺的了。因而,便一把拉著了班長的衣袖,自我解嘲地說:“別去上報隊長了,我和秀才酒喝多了,我拉著他表演‘就地十八滾’的絕活呢!人家秀才不願意幹這活兒,我強把人家拉到地上,後來兩個人都發了酒瘋,就……不信,你問問秀才?”
同號的目光,聚光燈一般轉向了我。我沉吟良久,終於吐出了這樣兩句話:“今天是正月十五,隻當是我與老賊的一場酒戲吧!”
當一切都安靜下去,我躺在土炕上,透過監號僅有的一塊窗玻璃,望著那一輪銀色的圓月,久久無法成眠。我像一隻受了傷的動物,在棉被裏自舔傷口:我想我之所以有這場醉鬥的演出,一則是因為我珍愛我世間的母親——如果“何大拿”偷的不是老人喂養孫兒的奶嘴和尿布,而是別人的什麼東西,不可能刺痛我的中樞神經。我和我妻子同時被1957年的“台風”刮進大牆,家裏就剩下老母親帶著孫兒了,因而精神本能讓我一躍而起,才演繹出了這場醉鬥。第二,我由一個文弱書生,能搖身一變成為自衛的武士,完全在於《荒野的呼喚》對我的啟示——與狼在一起,就得學會狼嗥,否則一個正直的人就難以生存。
1967年到2005年,時間已然跨越過去三十八個年頭。當我今天以人文的眼光回眸審視我與那貪饞老賊的那場醉鬥時,並不為之臉紅——正好相反,它體現了我勇於拋下文化人的文飾,不僅為了生存,而且維護了人的尊嚴。古語中“百無一用是書生”這句話,就是指書生麵對嚴峻的生存環境束手無策而言的——我沒有重疊古代書生的悲哀,因而我一直感謝二十年酸、甜、苦、辣、鹹五味俱全的勞改生活。
“狼”還原成人的尾曲
在本文收尾的時候,不能不提一下與我醉鬥一場的“何大拿”,不然他的老賊之名,怕是要跟隨他進墓地了。進入曆史新時期的1988年,有一天,我正在京城王府井新華書店簽名售書,在排隊的人群中,突然有一張似曾相識的麵孔,出現在我的麵前:
“你還認識我嗎?”
1967到1988,盡管時間已然流逝過去二十一個年頭,但是他那說話的聲音和那光禿禿的大頭,立刻讓我認出來了,他是當年的“何大拿”。我立刻讓他坐到我身旁的椅子上來,以防我們之間敘舊,誤了我為購書的讀者簽名。待售書結束之後,我請他在王府井附近的一個飯館吃飯時,他才告訴我,他是從報紙上看見我於今天來簽名售書的消息的,便騎著自行車從海澱郊區特意趕來,想看看我現在的模樣。
我說:“你還很念舊,還記得當年我倆的那場……”
他立刻打斷了我的話說:“怎麼能忘記呢,當年你的拳頭還有勁。現在你的拳頭可不行了,你給別人簽名的時候,我看見你手上磨出的老繭,都變成細皮嫩肉了。”
我翻開他的手掌看了看,雖然還很粗糙,但已變得幹幹淨淨了。他說他釋放回家之後,靠蹬平板車生活,再也不幹那“三隻手”的營生了。這不是得益於你的拳頭,而是得益於曆史進入了新的時期。家裏兒孫都成了有文化的人,他不能再往家裏的兒孫的臉上抹黑。我要了一瓶“老白幹”,想與他開懷暢飲,但他製止了我。他說他蹬車送貨的職業,每天穿行於汽車輪子之間,酒後蹬車會讓他提前去閻王殿報到的。同時,他從背兜裏掏了好一會兒,掏出來我簽名售書的長篇小說《斷橋》,在請我簽名留念之前,他連連聲明說:“這書可不是我偷的,書店裏這麼多人,如果我想偷這本書,可以不費吹灰之力——我不能重疊過去,哪怕隻有一次,我的兒孫就會和我斷絕親情關係。所以我時刻警告我自己,不能再有第一次!為了這一點,我有意在這兒,用煙頭燙了個疤!”
剛才我隻顧看他的手心了,沒有細看他的手背——此時,在我的目光之下,我看見他手背的二指和三指之間,確實留下一塊煙火燙傷的疤痕。我很感動,緊緊握著他的手說:“老何,祝願你告別昨天!”
在分手前他忽然問我:“這本書裏,你沒有寫到我們當年那件事吧?”
“沒有。你願意我寫嗎?”我問。
“願意。那是我當‘神偷’年月的事。現在我已經金盆洗手了!”
“我有空一定寫出來,送你留念。”
我們握手話別時,我在他買的書上簽名留念;並把他在書店買書的錢,強塞在他的掌心之中。我還讓他多等我一會兒,待我簽名售書完了之後,我和他一塊在王府井旁邊的一個小餐館裏,吃了一頓北京味的炸醬麵。事隔多年,我把這段生活記憶變成了文字,當我打電話給他的時候,他已經不在人世了。筆者隻好將其歸納到逝水流年的歲月筆記之中,當作雕塑出在不同曆史時期,一個文化人與一個“神偷佛爺”,人“狼”互變的兩尊肖像……
2013年春日整理於書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