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不爭之爭——超越競爭人才戰略(1 / 2)

一、超越競爭人才戰略概念

不爭之爭是競爭的最高境界,也是競爭的最高智慧。對此,古人早有認識:“夫惟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

隨著市場競爭的激烈,國外有的學者提出了競爭新思維——超越競爭。美國創造性思維權威愛德華·德-博諾認為,要在激烈的競爭中獲得發展,僅僅競爭是不夠的,而要超越競爭。“如果你為競爭而競爭,真的你很可能就沒有競爭力”。“競爭對於企業的生存是必需的,但僅靠競爭還不夠。許多執事人員常犯的一個嚴重錯誤就是,誤以為競爭是成功的關鍵。不是的。競爭隻是最基本的生存要求的一部分。成功需要超越競爭”。愛德華·德-博諾說明了競爭與超越競爭的區別:“‘競爭’一詞來源於拉丁文,意思是‘找別人爭’,選擇同別人一道賽跑,競爭者是在同一場賽跑中。‘超越競爭’意思是‘超越別人’,是競爭者選擇自己的賽跑”。“你不是同別人在同一個賽跑中爭先,而是創造了你自己的賽跑。你不是找別人爭,而是超越了別人,同自己爭。”他還認為,超越競爭就是實現價值壟斷。

最近,歐洲工商管理學院的W。錢·金教授和勒妮·莫博涅教授進一步提出了超越競爭的戰略理論——“藍海戰略”。他們在其所著《藍海戰略》一書中指出,所謂“藍海”,就是無人爭搶的新的市場空間,是相對於競爭激烈的現有市場空間“紅海”而言。“藍海戰略”,簡言之,就是通過價值創新,開創“藍海”。“身陷紅海的企業采用的都是常規的方法,也就是在已有的產業秩序中樹立自己的防禦地位,競相去擊敗對手。令人吃驚的是,藍海的開創者根本就不以競爭對手為標杆,而是采用完全不同的一套戰略邏輯,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價值創新。價值創新是藍海戰略的基石”。“在這種戰略邏輯的指導下,你不是把精力放在打敗競爭對手上,而是放在全力為買方和企業自身創造價值飛躍上,並由此開創新的無人爭搶的市場空間,徹底甩脫競爭”。

可見超越競爭戰略正是競爭激烈的產物,麵對激烈甚至是慘烈的競爭——“紅海”,才會想到另辟蹊徑的競爭思路——開創“藍海”,即超越競爭戰略。不爭之爭、超越競爭不是逃避競爭,而是一種高級的競爭形式,是最高的競爭製勝之道。

超越競爭,簡單地說,就是達到無人競爭、沒有競爭對手的狀態。這應該說是競爭的最高境界。那麼如何才能達到這一狀態呢?關鍵在於開拓創新,創造新的價值,實現價值壟斷,開辟新的沒有競爭對手的發展領域。“當企業找尋新的競爭優勢時,最重要的行動是創新”。實現價值壟斷,沒有競爭對手,這是絕對的競爭優勢。因此,我們可以對超越競爭戰略這樣定義:超越競爭戰略就是通過價值創新,實現價值壟斷,獲得無人競爭的絕對競爭優勢的戰略。價值創新、價值壟斷、沒有競爭對手,這是超越競爭戰略的三個基本特點。

但是競爭是普遍的、絕對的,而沒有競爭是暫時的、相對的,在有利可圖的領域,總有人要想方設法地進入,從而打破無人競爭的狀態,重新形成競爭局麵。競爭總是處於:開辟新的發展領域—暫時的價值壟斷和無人競爭—競爭者跟入—競爭日趨激烈—再開辟新發展領域,這樣一個競爭與超越競爭循環往複的過程。這是競爭的過程,也是事物發展的過程。要持續無人競爭的狀態,確保超越競爭的地位,就需要不斷地開拓創新,不斷地開創新的競爭領域,一旦有模仿者跟進形成競爭局麵,就又通過開創新的競爭領域而甩開競爭對手,做新的競爭領域的開創者和競爭的領跑者。要確保超越競爭的地位,還需要采取一定的保護措施,設置進入門檻和防護網,設法阻止競爭者進入,以持續價值壟斷的優勢。

人才競爭也要引入超越競爭的新思維,積極探索實施超越競爭人才戰略。超越競爭人才戰略就是通過人才資源開發與管理工作創新,發現、培養新的人才,不經過人才競爭就獲得所需要的人才資源和獨特的人才競爭優勢的戰略。

超越競爭戰略與差異化戰略在創新和差異化上有些類似,其區別在於,後者是建立在相互競爭基礎上,與競爭對手相比獲得的相對差異化優勢,而前者是沒有競爭對手的絕對差異化優勢。因為沒有外部競爭對手,獲得了價值壟斷,因而成本一般也很低。超越競爭戰略可以同時獲得差異化和低成本優勢。

二、超越競爭人才戰略實施策略

超越競爭人才戰略的實施主要有以下策略:

1.善於發現和使用新人才

人才競爭主要是爭奪已為人們認識的顯人才,而不為人知的潛人才則往往被人們忽視。如果善於發現和使用新人,將人才競爭注意力由大家都爭奪的顯人才轉向不為人注意的潛人才,就能夠不經過人才競爭而以較低成本獲得所需要的人才資源。這就是人才使用中的不爭之爭。

2.培養替代型人才

人才可以引進,更可以培養,對一些外部競爭激烈,很難從外部引進或引進成本很高的人才,可以通過內部人才培養自主解決人才需求問題,而不必依賴對外部人才的爭奪。人才培養是不通過競爭而獲得人才資源的主要途徑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