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基層工會的組織工作(1)(2 / 3)

4深入開展建設職工之家活動,提高會員和職工群眾對基層工會的滿意度

要不斷創新建家思路,豐富建家內容,拓寬建家領域。重視工會小組建設,與加強班組建設緊密結合,不斷提高“小家”建設水平。建立健全會員評家機製,以職工群眾是否認可和滿意作為考核建家成效的重要標準。非公有製企業開展以“雙愛雙評”(職工愛企業、經營者愛職工,評選熱愛企業的優秀員工。評選熱愛員工的優秀經營者)為主要內容的建家活動。繼續推動“示範鄉鎮(街道)工會”和縣(市)、鄉鎮(街道)基層工會“三級聯創”等活動向廣度和深度發展。

基層工會組織工作原則

《工會法》第九條規定:“工會各級組織按照民主集中製原則建立。”這一原則體現了中國工會作為工人階級群眾組織的性質,體現了中國工會的根本特征,從製度上保證了工會組織的統一。

一、民主集中製是工會的組織原則

民主集中製是黨和國家的根本組織原則,也是工會組織和工會生活的基本準則。民主集中製原則,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的結合與高度統一,是工會團結、發展、壯大的根本組織保障。民主集中製的民主,就是廣大會員和工會組織意願、主張的充分表達和積極性、創造性的充分發揮;民主集中製的集中,就是會員意誌、智慧的凝聚和組積、行動的高度一致。

中國工會是工人階級的群眾組織,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建設力量,實行民主集中製,就是要從組織上切實保障會員民主權利,拓展工會民主渠道,加強民主參與,傾聽會員意見、呼聲,維護會員合法權益,使工會真正成為貼近會員群眾、受到會員信賴的組織。同時,工會還必須實行集中統一領導,建立嚴密的組織體係,執行嚴格的組織紀律,增強凝聚力,把廣大會員群眾緊密團結在一起,切實承擔起曆史賦予的使命。

工會依照民主集中製原則進行組織建設,具有強大的整體性、統一性和組織優勢。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過程中,工會必須保持和發展這種組織優勢,不斷增強民主集中製觀念,嚴格執行民主集中製原則,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製各項製度,密切聯係廣大會員群眾,切實代表他們的意願和要求,使工會在團結、統一的原則基礎上不斷壯大。

二、工會組織工作嚴格實行民主集中製

我國《工會法》第九條規定:“各級工會委員會由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各級工會委員會向同級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其監督。”“工會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有權撤換或者罷免其所選舉的代表或者工會委員會組成人員。”“上級工會組織按照民主集中製原則建立並實行民主集中製管理的基本內容”。

1各級工會委員會由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

工會是職工自願結合的工人階級群眾組織,工會的各級領導機關,不是采取自上而下的任命製,而是實行民主集中製,通過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自下而上民主選舉產生。工會的最高領導機關,是工會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華全國總工會執行委員會。工會的地方各級領導機關,是工會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總工會委員會。工會各級代表大會的代表和委員會的產生,必須充分體現選舉人的意誌。候選人名單要反複醞釀,充分討論。選舉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可以直接采用候選人數多於應選人數的差額選舉辦法進行正式選舉;也可以采用差額選舉辦法進行預選,產生候選人名單,然後進行正式選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強迫選舉人選舉或不選舉某個人。

民主選舉工會各級委員會工會領導人,是工會會員的基本權利,也是工會民主集中製的重要內容。采用差額選舉,引入競爭機製,可以使工會會員擁護,體現會員的真實意願。同時,可以有效防止個別組織或個人對工會選舉工作的非法幹預,促進工會選舉工作的民主化、製度化。

2各級工會委員由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

由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授予其權利,各級工會委員會應當向同級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自覺接受監督。這是民主集中製原則的基本要求,也是一項法定義務。會員大會或者工會代表大會由各級工會委員會定期主持召開,各級工會委員會要向大會作出工作報告。會員或會員代表有權就工作報告有關問題提出質詢,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有權對工作報告進行審議,並就是否同意該工作報告進行民主表決。各級工會委員會必須認真彙報工作,回答有關質詢,接受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的審議及表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