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把握好協商的進程:
(1)要有一個總體時間安排,給雙方產生時間效應;
(2)協商初始階段,要盡量多地掌握對方的要求,及時提出自己的要求,並合理合法地指出對方要求的不足;
(3)不一定要讓最初的要求太接近最終的目標,要有序有節。
4處理好兩個關係:
(1)處理好工會與職工群眾的關係:工會是職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維護者,是代表職工群眾與企業進行工資協商的,因此在整個協商過程中,都要堅持依靠職工群眾,而要依靠職工群眾,首先要處理好與職工的關係,工會一方麵要廣泛進行宣傳,讓職工群眾都來關注、參與工資協商;另一方麵要協調好職工與企業之間在利益要求上的衝突,要做到這點,應向職工介紹企業狀況,以免提出不切實際的要求;
(2)處理好工會與黨組織的關係:工會在整個協商過程中,一方麵要自覺接受黨組織的領導,有了問題及時請示、彙報。另一方麵要爭取黨組織的支持,特別是在出現僵局時,可由黨組織幫助協調。
基層工會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協議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以及勞動部門《集體合同規定》、《××市企業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根據本企業生產經營和職工勞動特點,遵循按勞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則,結合本企業經營效益情況,對本企業內部工資分配製度、工資標準、工資分配形式提出如下方案:
工資分配製度:
工資標準
工資分配形式:
甲、乙雙方根據政府公布的年企業工資指導線和上年度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參照同行業人工成本水平和勞動市場工資指導價位,並考慮本地區、同行業其他相關經濟因素,協商確定本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收入應到達元,比上年增(減)元。
職工獎金、津貼、補貼的分配和發放辦法:
企業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的規定。企業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發標準和計算辦法:
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發基數:
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發標準:
安排職工在法定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的工資報酬;
安排職工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的工資報酬;
安排職工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的工資報酬。
甲、乙雙方商定,企業每月至少對職工發放工資一次,並於每月日以貨幣形式予以支付,如遇節假日和休息日應提前發放。企業不得施欠職工工資性收入,生產經營困難,可延長一個月;不得以產品、商品等實物抵付職工工資性收入。
職工帶薪休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因公(工)負傷期間的工資待遇,婚假、喪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因病或因非工負傷期間的工作待遇,和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支付。
甲、乙雙方商定,本企業內部職工最低工資標準按不低於政府公布的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執行。企業內部職工本年度最低工資標準按每人每月不低於元確定。
雙方認為需要協商的與工資分配有關的其他事項:
對本協議未予明確事項,雙方應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法律、法規、規章未予明確的,由雙方協商確定。
本協議簽訂前,須經職(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本協議簽訂後,遇有不可抗力或企業經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須變更協議的,雙方可協商修改協議。任何一方提出協商要求時,雙方應在7日內進行商談。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內容。
本協議的履行、終止、爭議處理及其法律責任,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規定。
違約責任(由協商雙方具體確定):
本協議經雙方首席協商代表簽字後生效,並報送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甲乙雙方指派代表成立監督檢查小組,甲方監督檢查小組成員為,乙方監督檢查小組成員為。監督檢查小組每半年檢查一次,檢查結果以書麵形式提交雙方簽約代表。簽約代表應認真研究和處理檢查結果。
本協議自生效日起日內,采取以下形式向職工公布:
本協議有效期從年月日到年月日。
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以上條款經雙方確定無誤。
甲方首席代表:乙方首席代表:
企業蓋章工會蓋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