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基層工會的工資管理工作(1)(3 / 3)

(3)解決分配不公的問題,應建立。健全法律的、行政的調控手段,健全稅收政策,合理調節各企業和各類職工的工資收人差別;

(4)進一步改革工資管理體製。在加強宏觀控製的同時,實行工資的分級管理,擴大地方特別是企業工資分配自主權。國家審定地方工資總額同經濟效益掛鉤的方案或工資總額包幹方案;企業的“工效”掛鉤方案由地方或產業部門在總方案範圍內自行審定;企業的工資分配辦法,由企業根據自身的生產(工作)特點自行決定,但要留有結餘,以豐補歉;

(5)建立製度化的物價補償辦法,以保證絕大多數職工實際收人不降低,並隨著生產的發展逐步提高。在當前國家財力還有困難的情況下,可考慮實行職工基本生活費用與相應的物價指數掛鉤的辦法,既保證職工基本生活不因物價上漲而降低,又不過多地增加國家和企業的負擔,以便解除職工後顧之憂,調動職工積極性;

(6)保證職工的民主權利,堅持工資的民主管理,發揮工會和職代會在分配中的參與和監督作用。

基層工會職工工資工作的性質

工會工資工作的性質可以表述為:工會組織為維護職工群眾的自身利益,保護勞動者在生產勞動中取得合法和合理的收人,促進社會勞動生產率的提高而進行的參與政府以及企業確定宏觀、微觀工資分配決策的行為。

按照有關規定,全國總工會對國家宏觀分配體製及工資決策有參與權;地方工會對地方的分配製度及工資規定有建議監督權;企業工會對企業微觀工資製度及實施有談判共決權。

基層工會職工工資工作的指導以“經濟建設為中

心”,是全黨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也是工會“十三大”

確定的工會工作方針的出發點。群眾工資工作是工會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應該而且必須貫徹“以經濟建設為中心”這個總的方針。根據這個總方針,工會群眾工資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在維護全國人民總體利益的同時,更好地表達和維護職工群眾的具體利益,堅持在發展生產、提高經濟效益和勞動生產率的基礎上逐步提高職工的工資水平。這就要求群眾工資工作要從促進生產發展的觀點來處理工資問題;要圍繞提高經濟效益這個中心點開展工作;要立足於改革的全局,站在經濟建設這個高度,積極參加工資改革。工資改革是億萬職工的大事,隻有依靠群眾才能搞好改革。因此,工會群眾工資工作的重點應該放在基層。

縣以上各級工會應和基層工會幹部一起,深入群眾,調查研究,集中群眾智慧,協助行政提出適合本行業、本企業特點的工資改革方案,並做好改革中的群眾政治思想工作。上級工會要及時總結交流基層群眾工資工作經驗,幫助基層工會做好群眾工資工作。

基層工會職工工資工作的任務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和現代企業製度的過程中,工會要做好以下工作:

(1)宣傳黨和國家有關勞動工資工作的政策和法規。教育職工正確認識國家、企業和個人三者利益關係,把國家有關工資分配的改革目標及相關法規、政策及時準確地交給職工,正確解釋這些法規和政策,對職工關心的難點和熱點進行必要的輔導。宣傳和教育工作直接關係到黨的改革方針和國家法規能否得到貫徹和落實;

(2)參與有關工資立法和依法行使監督檢查權。從國家立法源頭上參與工資立法的製定,有利於從宏觀上維護職工的經濟利益,也為基層工會開展工資工作掃清障礙。目前,除了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和實施《勞動法》有關內容外,還要加強調查研究,參與即將出台的《工資法》和《最低工資保障條例》,充分反映職工的呼聲,承上啟下,提出工會的意見和主張,對於嚴重違反國家工資政策和法規,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現象,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充分發揮工會民主參與和民主監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