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工會勞動福利事業概述
1工會職工勞動福利事業的性質和宗旨
全總十三屆二次執委會議通過的《中華全國總工會關於學習貫徹黨的十五屆四中全會精神的決議》在對工會企事業的表述上,把工會興辦的各種企事業統稱為職工勞動福利事業。工會企事業統稱為職工勞動福利事業,根據不同的角度,其本身內容沒有改變,過去曆次全國工會企事業會議提出的關於發展工會企事業的宗旨、原則、指導方針沒有改變,今後需長期堅持並進一步豐富和完善。
職工勞動福利事業具有社會和經濟雙重屬性。社會屬性是決定它追求的最終目標必須和工會組織本身追求的社會目標相一致,成為工會履行自身社會職能的重要方法和途徑。同時,工會企事業(全額或差額補貼的事業單位除外)又是一個獨立的經濟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一部分,又必須按照經濟規律、市場法則辦事。職工勞動福利事業這種經濟屬性決定了它必須樹立市場競爭觀念,講究經濟效益。這就是說具有雙重屬性的工會企事業必須堅持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相統一。一方麵要理直氣壯的講求經濟效益;另一方麵又要矢誌不渝地追求社會效益,堅持工會企事業的收益主要用於為職工服務,通過經濟效益的提高來進一步擴大社會效益,在擴大社會效益中不斷提高經濟效益,實現服務——創收——擴大服務的良性循環。
職工勞動福利事業必須始終堅持“為改革開放、發展社會生產力服務;為職工群眾服務;為推進工會事業報務”的宗旨是由工會組織的性質決定的。這個“三服務”宗旨具有鮮明的中國工會特色,是新時期工會工作方針在職工勞動福利事業工作中的具體體現。它已為實踐證明是完全正確的。所以,發展工會企事業,應該主要看是否有利於改革開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是否有利於維護職工的利益,是否有利於提高工會工作的整體水平,並堅持以此作為判斷和衡量工會企事業工作是非得失的標準。
2基層工會辦企事業的範圍
按照《關於工會興辦企事業的若幹問題規定》,基層工會興辦企事業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麵:
具備法人資格的基層工會,依據國家產業政策和國民經濟發展的要求,可以興辦第三產業,也可以興辦國家政策允許、社會需要的其他企業。
工會興辦的企業主要有:直接為工農業生產服務及與人民生活密切相關的商業、服務業、飲食業、旅遊業、加工業、修舊利廢等行業企業,以及文化、衛生、科研、教育事業等;與科技進步相關的新興行業,主要是谘詢業(包括科技、法律、會計、審計等谘詢業)、信息業和各類技術服務業等;具備規定條件的,經批準後,可以興辦房地產業、對外貿易業、金融保險,也可以經營商品批發和零售等業務,可以引進外資開辦中外合資企業。國家產業政策另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工會興辦企業,可以一業為主,多種經營。
工會興辦企業,其資金、規模符合規定,又能產生良好效益的,經主管工會審查批準後,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開辦生產、經營性公司。
依照政策法規的規定,工會應該積極辦好職工福利基金會、職工信用合作社、職工消費合作社;試辦職工福利保險公司、職工銀行等金融組織;改革現有的工會事業。麵向社會,擴大服務項目,增加服務內容,合理組織收入;開展技術協作、技術交流、技術谘詢等多種形式的技術貿易活動。總之,公會應充分發揮其現有財力的作用,促進經濟的發展,更好地代表和維護職工群眾的具體利益。
基層工會職代會職工生活福利監督委員會工作條例
第一條為體現職工代表大會的監督作用,保障職工的群眾當家作主、管理企業的民主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製工業企業法》和《全民所有製工業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條例》以及《職工代表大會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設立本職工生活福利監督工作小組。
第二條職工生活福利監督工作小組是在職工代表大會的領導下,為增強職工體質、改善職工生活,協助行政辦好職工福利而設置的一個監督工作機構。大會閉會期間,在廠工會領導下開展日常活動。
第三條任務和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