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基層工會的勞動保護與監督檢查工作(2)(2 / 3)

2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須建立台賬

(1)本單位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組織的網絡情況;

(2)本單位工傷事故統計分析、事故調查資料、事故調查報告;

(3)本單位工業衛生和職業危害情況統計記錄;

(4)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情況;

(5)曆次監督檢查及整改情況;

(6)培訓教育情況。

3工會小組勞動保護檢查員的職權

(1)協助班組長落實勞動法律法規及企、事業單位規章製度,創建安全生產合格班組;

(2)協助和督促班組長對員工經常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員工安全生產意識和技術技能;

(3)製止“兩違”;

(4)對生產設備、防護裝置、工作環境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督促解決;

(5)發現明顯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報告,並組織職工采取必要的避險措施;

(6)發生傷亡事故應立即上報,迅速參加搶險和急救工作,並協助保護事故現場;

(7)向行政部門提出建議,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

(8)因進行正常監督檢查活動而受到打擊報複時,有權越級上告,要求嚴肅處理。

基層工會勞動保護工作條例

第一條製定本條例是為了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發揮工會在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和履行勞動保護工作中的協助監督與配合檢查作用,根據企業生產實際情況及黨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政策。

第二條緊密相聯的本著生產與安全關係及企業改革的需要,提高辦事效率,簡化機構,特設立企業“工會群眾生產勞動保護工作委員會”。

第三條公司工會群眾生產勞動保護工作委員會通過民主協商產生,經公司工會委員會批準,其成員由公司工會委員會委員和有關部門人員若幹人組成,設主任委員1人,副主任委員2人,委員若幹人。

第四條企業工會群眾生產勞動保護工作委員會向公司工會委員會負責,彙報工作,其任期與公司工會相同。

第五條公司工會群眾生產勞動保護工作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分工負責,互助互濟,互相督促,圍繞生產經營開展活動,努力提高企業效益,協同企業做好生產勞動保護工作,為生產、為職工服務的原則。

第六條職責

圍繞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為目標,協助行政為完成年度生產經營目標開展各項有利生產,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推動生產發展的活動;

鼓勵職工群眾參與社會主義勞動競賽,在新的形勢下不斷研究新情況。拓寬競賽領域,做好總結經驗、評比、獎勵等工作;

開展群眾性的“雙革四新”和技術革新、技術協作、技術練兵、技術比賽及合理化建議活動,推廣先進經驗;

做好對勞動模範、先進入物的管理工作,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各項勞動保護法令、規程、條例和規定,掌握公司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向職工進行工藝操作規程和勞動保護知識的宣傳教育;

監督和協助行政搞好安全生產,發現違章指揮、冒險作業、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危及職工生命安全和可能造成國家財產損失的現象,有權代表職工向行政和現場指揮人員提出解決的建議;

參加職工傷亡事故和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協助企業查清事故原因,總結經驗教訓,督促行政采取防範措施;

經常檢查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設施狀況,職工勞動保護用品正確發放情況,發現問題立即向有關部門企業行政反映報告,並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

會同公司女職工工作委員會做好女職工的勞動特殊保護、“四期”保護工作,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

認真執行國家關於職工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的規定,協調發展生產與保護職工健康的關係,製止危害職工身心健康的加班加點;

每年年初製訂工作計劃,定期向公司工會委員會彙報工作情況,參加上級工會和行政及有關部門召開的群眾生產、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會議。

基層工會勞動保護機構就工傷事故與職業病致殘的鑒定

一、工傷事故等級

1輕傷事故:因工負傷後休息一個工作日的事故。

2重傷事故:因工負傷後致殘或有致殘可能的事故。包括:

(1)經醫師診斷為殘廢或可能成為殘廢的;

(2)傷勢嚴重,需要進行較大的手術才能挽救的;

(3)人體要害部位嚴重灼傷、燙傷或雖非要害部位,但灼傷、燙傷占全身麵積1/3以上的;

(4)嚴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鎖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腳骨等因受傷引起骨折),嚴重腦震蕩等;

(5)眼部受傷較重,有失明可能的;

(6)手部傷害:

大拇指軋斷一節;

食指、中指、無名指、小指任何一指軋斷兩節或任何兩指各軋斷一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