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基層工會下崗再就業工作(3 / 3)

小額擔保貸款按照自願申請、社區推薦、勞動保障部門審查、貸款擔保機構審核並承諾擔保、商業銀行核貸的程序,辦理貸款手續。商業銀行自收到貸款申請及符合條件的資料之日起,應在三周內給予貸款申請人正式答複。借款人應將貸款用作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或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開辦經費和流動資金。

小額擔保貸款金額一般掌握在兩萬元左右,還款方式和計結息方式由借貸雙方商定,對下崗失業人員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可根據人數,適當擴大貸款規模。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兩年,借款人提出展期且擔保人同意繼續提供擔保的,商業銀行可以按規定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小額擔保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利率水平確定,不得向上浮動。從事微利項目的小額擔保貸款由中央財政據實全額貼息,展期不貼息。微利項目是指由下崗失業人員在社區、街道、工礦區等從事的商業、餐飲和修理等個體經營項目,具體包括:家庭手工業、修理修配、圖書借閱、旅店服務、餐飲服務、洗染縫補、複印打字、理發、小飯桌、小賣部、搬家、鍾點服務、家庭清潔衛生服務、初級衛生保健服務、嬰幼兒看護和教育服務。

殘疾兒童教育訓練和寄托服務、養老服務、病人看護、幼兒和學生接送服務。

為進一步推進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工作,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於2004年3月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推進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工作的通知》(銀發[2004]51號),要求對符合貸款條件、新增就業崗位吸納下崗失業人員達到一定比例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加大信貸支持(小企業是指當年新招用下崗失業人員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30%以上,並與其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經辦銀行根據符合條件的小企業吸納的下崗失業人員數量,合理確定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人民幣100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兩年。借款人提出展期且符合貸款展期條件的,商業銀行可按照相關規定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能超過一年。

《通知》還要求進一步簡化擔保貸款手續,各地可結合個人信用製度的建立和創業培訓的成效情況,降低反擔保門檻。要研究采取措施,對具備一定條件的下崗失業人員取消反擔保,同時,積極探索其他防範小額擔保貸款風險的辦法。

基層工會下崗失業職工領取失業保險金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製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工資收入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製度。我國的失業保險製度是在1986年下式建立的。1986年,國務院頒布了《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明確規定對國營企業職工實行職工待業保險製度。

1999年1月22日,國務院頒布了《失業保險條例》。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統計局公布的《2003年度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03年年末全國參加失業保險的人數為10373萬人,比上年末增加191萬人。年末全國領取失業保險金人數415萬人,比上年末減少25萬人。全失業保險基金收入249億元,支出200億元,分別比上年增長15.5%和7.2%。年末基金滾存結餘304億元。目前,失業保險覆蓋範圍已由國有企業擴大到城鎮所有企業和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失業保險作用日益增強,在完成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業保險並軌的地區,失業保險已經成為下崗失業人員基本生活保障的主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