⑧“備注”一欄可將該案必須記載而其他欄目又不適合填寫的內容填入。例如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案件,當事人堅持申訴,可在此欄中注明:“根據當事人的要求,已填寫《立案審批表》上報。”

基層工會勞動爭議仲裁申訴申請書

申訴人被申訴人

姓名或單位名稱姓名或單位名稱

單位性質單位性質

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性別年齡性別年齡

民族或國籍用工性製民族或國籍用工性質

工作單位工作單位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郵編郵編

請求事項:

事實和理由(包括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等情況):

申訴人:(簽名或蓋章)

年月日

附:副本份;

物證件;

書證件。

注:申訴書應用鋼筆、毛筆書寫或打印;

請求事項應簡明扼要地寫明具體要求;

事實和理由部分空格不夠用時,可用同樣大小紙續加中頁;

申訴書副本份數,應按被訴人數提交。

說明:

說明:

本申訴書樣是根據《中華人民國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的規定製作的;

本申請書是為指導勞動爭議當事人進行仲裁申訴,供申訴人使用的;

申訴人在書寫申訴書時,應用鋼筆、毛筆或打印。申訴書由正本及副本組成,副本份數應按被訴人人數提交,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送達被訴人;

“請求事項”,是指申訴要達到的目的和要求,應具體寫明;

“事由與理由”部分應注意將證據、證人的詳細情況寫明。空格不夠用時,可續加中頁。

基層工會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調解錄

時間:年月日時至時

地點:

案號:勞仲案字()第號

案由:

調解主持人:

書記員:

申訴人:

委托代理人:

被訴人:

委托代理人:

第三人:

委托代理人:

調解情況:

說明:

本文書是根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案規則》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製作的;

仲裁庭開庭決前的調解,可使用本筆錄;開庭裁決程序中根據當事人的意見再進行的調解,應記入庭審筆錄;

本文的“案號”一欄應填寫本案受理通知書等仲裁文書的同一個編號“勞仲案字()第號”;

調解筆錄是製作調解書、仲裁決定書的依據,應由雙方當事人和主持人閱後在筆錄最後一頁的下方簽字。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拒絕簽字的應記錄在案;

增加的續頁應注明頁數。